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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园林设计行业的现状,并根据现状决定如何培育园林设计师、如何制定执业制度和管理组织以及完善行业法规等,并针对以上五方面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
关键字园林设计;园林设计行业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industry of garden design, and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to decide how to cultivate the garden designer, how to develop the practice system and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nd perfect industry regulations, and in the light of the above five aspects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opinion and proposal.
Key words landscape design; landscape design industry
中图分类号:TU98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行业现状
现代意义上的园林学科(Landscape Architecture) 是艺术和科学的综合体,它涉及到艺术、建筑、植物、生态、旅游、环保、地质、地貌、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面,自19世纪50年代到今天,它的发展已经有了更广泛的意义与要求。因此,园林设计者需要掌握和具备各个方面的综合素质。园林设计是一项严肃的专业性工作,如果设计方案不专业、不合理,它对生态环境会带来严重的的破坏。
目前我国园林设计者和由设计单位之所以良莠不齐,主要是园林设计市场的不规范性造成的。首先,设计队伍中充斥着许多没有经验的非专业性的设计者,他们职业素质不高。其次,由于我国实行设计单位资质分级制,因此,对于不同资质的设计单位,其在工作范围、场地、专业人员配置以及硬件设备上都有严格规定。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各种专业人员有较大的流动性,无论资质有无、也无论资质高低,它都不能确切的反映设计单位的工作能力。
设计市场的不规范性决定了竞争的不平衡性。设计单位为了拿到设计业务,他们常常降低设计费率。在设计费率早已达到国家规定费率下限的情况下,这种竞争,更是使得设计单位不堪重负、雪上加霜。又加上业主对设计任务时间限制的很紧,设计单位很难集中精力进行设计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后期施工的现场指导,最终项目进度缓慢甚至连自然环境都遭到破坏。
园林设计在对城市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日益重大的今天,规范园林设计行业问题亟待解决。规范园林设计行业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分别是培育园林师、执业认证、管理和完善设计法规。
二.园林设计师的培育
现如今的园林设计师,其专业背景如此复杂,涉及到环境艺术、建筑、室内设计、园艺等等。在园林设计行业形成初期,这些现象比较合理。比如,西尔维斯特·巴克斯特是记者,安德鲁·杰克逊·唐宁是园艺师,奥姆斯特德是作家,哈兰·巴塞洛缪市政工程师等。但是今天,林行业发展已经比较成熟,我们需要的是职业园林师(他们经历过严格的专业性的园林培育),同时他们的培育内容、方式等也亟待规范。
2.1学科的规范
目前,首先是不同学校对园林专业的命名不统一,有园艺、园林、园林建筑、造园学、艺术园林、环境艺术、景观建筑、景园建筑、风景建筑等等,甚至“造园林建筑艺术”。其次,他们的课程设置也不同。但就毕业后从事的工作来看,大多是从事园林设计。因此,这样對我国园林学科及环境建设的发展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其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明确说明:园林(090401)属于环境生态类(0904),农学(09)学科门类。另外,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85)中的林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于1989年颁布的《林学名词》,其中也对园林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各高等院校应规范使用本科专业名称。
但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中,园林专业并不作为一个完整而独立的学科存在。在在该目录中,与园林有关的专业仅有一个(其方向也唯一),那就是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6),它属于林学类(0907),农学学科门类(09)。显而易见,这与园林在现代社会经济环境中起到的作用完全不对等。因此,我们应及时规范园林学科,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学科专业。
2.2学制的完善
园林设计的专业性很强,需要进行严格的、专业的学习。目前我国园林专业的在校学习时间以及学制均不符合园林设计的专业要求。在我国,园林专业实行的是4年本科学制,但理论学习时间仅有39个月(约三年零三个月)。实际上,专业课程从二年级才真正开始学习,四年级上学期结束,实际上课时间仅23个月(不足两年)。对于3年学制的园林大专生来说就更少了。笔者认为,采用5年制以保证实际专业学习时间才能切实的培养出比较合格的初级园林师。
2.3教学方式的改革
目前,我国的园林专业教学方式实行课堂理论教育与实习相结合。受资金限制,一般仅有2~3次实习,每次约半个月,实习在教学体系中所占比重比较小。实习地点基本是一些风景区以及环境比较好的城市,如上海、苏州、杭州、深圳等。
园林专业实践性与和综合性都很强,安排不到10%的实习时间实在太少,实习效果不明显。但是去企业实践也不太现实:首先,时间有限,在企业中学的不综合、不全面。其次,实习学生只是进行初级的描图工作,难以掌握设计的全过程。
笔者建议,采用5年制,利用30%~40%的时间进行案例教学。这样,学生才能知道不同地形特点、气候区域和地域文化下的园林项目,其方案的产生过程、实施效果以及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2.4专业设置的认证
严格审查与认证对某个学校是否具备设立园林专业。该审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园林专业基本课程的设置。由园林、土建、美学、文学、环保五部分构成。
第二,每位专业课老师与所教学生应遵守一定比例。否则,培养的园林师就会成为“环境杀手”。 第三,教师任教资格认定。 鉴于园林专业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性,合理分配理论教师与实践教师,减少工作经验少的教师数量,适当外聘有一定工作年限、高水平的一线设计师。
第四,园林图书资料数量与质量的审查。 三、注册园林师执业制度3.1注册园林师认证建议分为两级,分别是助理园林师、注册园林师。助理园林师不得单独从事园林设计事务,只能协助注册园林师,他必须是园林专业的合格毕业生。助理园林师实习期满后(一般为2~3年),经注册园林师推荐并通过中国园林师协会(CFLA)的批准,方可成为注册园林师。这时可以单独执业,但是必须接受CFLA的监督与管理。 3.2园林师事务所一个设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具备执业资格的设计师才能营业。聘用设计师时既要审核执业资格,也要调查设计师的诚信记录。诚信记录由CFLA负责,这样对执业设计师的有效管理就有了保证。 四、园林师的管理机构与制度目前我国尚且没有组织管理园林设计师的专门,或者说,组织存在但功能不完善。因此,有必要设立中国园林师协会(CFLA, Chinese Federation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CFLA进行自律管理,主要职能为:园林师事务所资格认定、园林师注册資格认定、园林师执业执照的发放与吊销、园林师执业业绩与诚信纪录、接受业主投诉、设计事故责任的判定、行业规范的制定等。这些信息对社会公开,便于了解和选择设计师。 五、园林设计法规的完善首先,修改《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2000)中有关条文;其次,建立一系列园林设计法规,如:园林师事务所设立标准、注册园林师签字制度、设计收费标准、工作量范围标准、园林设计标准合同、后期跟踪服务标准等。
参考文献:
[1]《园林设计》唐学山等. 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
[2]《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杨赉丽主编. 中国林业出版杜, 1995年.
[3]《风景园林设计》王晓俊.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
[4]《园林规划设计》 杨向青主编.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4年.
关键字园林设计;园林设计行业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industry of garden design, and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to decide how to cultivate the garden designer, how to develop the practice system and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nd perfect industry regulations, and in the light of the above five aspects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opinion and proposal.
Key words landscape design; landscape design industry
中图分类号:TU98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行业现状
现代意义上的园林学科(Landscape Architecture) 是艺术和科学的综合体,它涉及到艺术、建筑、植物、生态、旅游、环保、地质、地貌、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面,自19世纪50年代到今天,它的发展已经有了更广泛的意义与要求。因此,园林设计者需要掌握和具备各个方面的综合素质。园林设计是一项严肃的专业性工作,如果设计方案不专业、不合理,它对生态环境会带来严重的的破坏。
目前我国园林设计者和由设计单位之所以良莠不齐,主要是园林设计市场的不规范性造成的。首先,设计队伍中充斥着许多没有经验的非专业性的设计者,他们职业素质不高。其次,由于我国实行设计单位资质分级制,因此,对于不同资质的设计单位,其在工作范围、场地、专业人员配置以及硬件设备上都有严格规定。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各种专业人员有较大的流动性,无论资质有无、也无论资质高低,它都不能确切的反映设计单位的工作能力。
设计市场的不规范性决定了竞争的不平衡性。设计单位为了拿到设计业务,他们常常降低设计费率。在设计费率早已达到国家规定费率下限的情况下,这种竞争,更是使得设计单位不堪重负、雪上加霜。又加上业主对设计任务时间限制的很紧,设计单位很难集中精力进行设计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后期施工的现场指导,最终项目进度缓慢甚至连自然环境都遭到破坏。
园林设计在对城市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日益重大的今天,规范园林设计行业问题亟待解决。规范园林设计行业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分别是培育园林师、执业认证、管理和完善设计法规。
二.园林设计师的培育
现如今的园林设计师,其专业背景如此复杂,涉及到环境艺术、建筑、室内设计、园艺等等。在园林设计行业形成初期,这些现象比较合理。比如,西尔维斯特·巴克斯特是记者,安德鲁·杰克逊·唐宁是园艺师,奥姆斯特德是作家,哈兰·巴塞洛缪市政工程师等。但是今天,林行业发展已经比较成熟,我们需要的是职业园林师(他们经历过严格的专业性的园林培育),同时他们的培育内容、方式等也亟待规范。
2.1学科的规范
目前,首先是不同学校对园林专业的命名不统一,有园艺、园林、园林建筑、造园学、艺术园林、环境艺术、景观建筑、景园建筑、风景建筑等等,甚至“造园林建筑艺术”。其次,他们的课程设置也不同。但就毕业后从事的工作来看,大多是从事园林设计。因此,这样對我国园林学科及环境建设的发展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其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明确说明:园林(090401)属于环境生态类(0904),农学(09)学科门类。另外,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85)中的林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于1989年颁布的《林学名词》,其中也对园林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各高等院校应规范使用本科专业名称。
但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中,园林专业并不作为一个完整而独立的学科存在。在在该目录中,与园林有关的专业仅有一个(其方向也唯一),那就是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6),它属于林学类(0907),农学学科门类(09)。显而易见,这与园林在现代社会经济环境中起到的作用完全不对等。因此,我们应及时规范园林学科,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学科专业。
2.2学制的完善
园林设计的专业性很强,需要进行严格的、专业的学习。目前我国园林专业的在校学习时间以及学制均不符合园林设计的专业要求。在我国,园林专业实行的是4年本科学制,但理论学习时间仅有39个月(约三年零三个月)。实际上,专业课程从二年级才真正开始学习,四年级上学期结束,实际上课时间仅23个月(不足两年)。对于3年学制的园林大专生来说就更少了。笔者认为,采用5年制以保证实际专业学习时间才能切实的培养出比较合格的初级园林师。
2.3教学方式的改革
目前,我国的园林专业教学方式实行课堂理论教育与实习相结合。受资金限制,一般仅有2~3次实习,每次约半个月,实习在教学体系中所占比重比较小。实习地点基本是一些风景区以及环境比较好的城市,如上海、苏州、杭州、深圳等。
园林专业实践性与和综合性都很强,安排不到10%的实习时间实在太少,实习效果不明显。但是去企业实践也不太现实:首先,时间有限,在企业中学的不综合、不全面。其次,实习学生只是进行初级的描图工作,难以掌握设计的全过程。
笔者建议,采用5年制,利用30%~40%的时间进行案例教学。这样,学生才能知道不同地形特点、气候区域和地域文化下的园林项目,其方案的产生过程、实施效果以及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2.4专业设置的认证
严格审查与认证对某个学校是否具备设立园林专业。该审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园林专业基本课程的设置。由园林、土建、美学、文学、环保五部分构成。
第二,每位专业课老师与所教学生应遵守一定比例。否则,培养的园林师就会成为“环境杀手”。 第三,教师任教资格认定。 鉴于园林专业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性,合理分配理论教师与实践教师,减少工作经验少的教师数量,适当外聘有一定工作年限、高水平的一线设计师。
第四,园林图书资料数量与质量的审查。 三、注册园林师执业制度3.1注册园林师认证建议分为两级,分别是助理园林师、注册园林师。助理园林师不得单独从事园林设计事务,只能协助注册园林师,他必须是园林专业的合格毕业生。助理园林师实习期满后(一般为2~3年),经注册园林师推荐并通过中国园林师协会(CFLA)的批准,方可成为注册园林师。这时可以单独执业,但是必须接受CFLA的监督与管理。 3.2园林师事务所一个设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具备执业资格的设计师才能营业。聘用设计师时既要审核执业资格,也要调查设计师的诚信记录。诚信记录由CFLA负责,这样对执业设计师的有效管理就有了保证。 四、园林师的管理机构与制度目前我国尚且没有组织管理园林设计师的专门,或者说,组织存在但功能不完善。因此,有必要设立中国园林师协会(CFLA, Chinese Federation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CFLA进行自律管理,主要职能为:园林师事务所资格认定、园林师注册資格认定、园林师执业执照的发放与吊销、园林师执业业绩与诚信纪录、接受业主投诉、设计事故责任的判定、行业规范的制定等。这些信息对社会公开,便于了解和选择设计师。 五、园林设计法规的完善首先,修改《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2000)中有关条文;其次,建立一系列园林设计法规,如:园林师事务所设立标准、注册园林师签字制度、设计收费标准、工作量范围标准、园林设计标准合同、后期跟踪服务标准等。
参考文献:
[1]《园林设计》唐学山等. 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
[2]《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杨赉丽主编. 中国林业出版杜, 1995年.
[3]《风景园林设计》王晓俊.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
[4]《园林规划设计》 杨向青主编.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