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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黑数由未被察觉的犯罪数、未报案的犯罪数、未被记录的犯罪数三部分构成。由于实际发生的犯罪数是未知的,所以直接对犯罪黑数进行计算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通过某些方法追求在最大程度上的近似值。自述犯罪调查法和被害调查法分别从犯罪人和被害人的角度反映了犯罪现象的特点和分布规律,可以与从刑事司法机关的角度而得到的官方犯罪统计互相参考,互相补充,互相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