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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支持、规范和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直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课题。为促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经常化,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来安县人大常委会自2010年初开始。扎实开展了“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工作(“一个载体”指人大代表活动室;两项制度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和接待选民制度)。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