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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思对俄国民粹主义从关注、研习、批判再到辩证分析,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发展趋势作出了谨慎的判断。马克思探究俄国民粹主义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分析东方社会,关注俄国村社;研习俄国民粹派著作了解俄国独特国情;探讨俄国农村公社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可能因素;辩证分析俄国村社成为共产主义的起点的国内外条件。
【关键词】马克思 俄国民粹主义 农村公社
【中图分类号】A119 【文献标识码】A
俄国民粹主义思潮从19世纪40年代萌芽,在60~70年代发展为“到民间去”的社会运动,再经80~90年代的演化、低潮,到20世纪初再度活跃、高涨,是一种具有历史复发性的社会政治思潮和社会运动。民粹主义的鼻祖是赫尔岑,19世纪60年代的代表人物为车尔尼雪夫斯基。到70年代下半期,随着“土地自由派”的成立,“以民为粹”的“民粹主义者”的称谓出现,这一派别被称为“民粹派”。俄国民粹主义主要分为两大派别:革命民粹主义和改革派民粹主义(或称自由民粹主义)。其中60年代末到70年代高潮时期的革命民粹主义又分为三个派别:以巴枯宁为首的暴动派,以拉甫罗夫为首的宣传派和以特卡乔夫为代表的夺权派。在70年代末,作为革命民粹主义主要组织的“土地与自由”社,又分裂、演变为以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黑土平分派”和民意党。与此同时,从革命民粹主义者中也分化出来了一部分改革派民粹主义者。80~90年代的改革派民粹主义又分为左右翼。进入20世纪,因民意党人恐怖暗杀而一度陷入危机的民粹主义,又先后建立了包括中派和左翼的社会革命党以及右翼人民社会党。
与他们同一时代的马克思与俄国民粹主义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他们都深受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影响,尽管他们各自有着不同的阶级属性,他们在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却有着天然的血肉联系。早在1869年,《共产党宣言》就由“巴枯宁翻译的第一个俄文本约于1863年(应该是1869年)在日内瓦由赫尔岑办的《钟声》印刷所出版,由英勇无畏的维拉·查苏利奇翻译的第二个俄文本于1882年也在日内瓦出版。”①民粹主义思想家丹尼尔逊于1874年把《资本论》翻译成俄文。这样看来,俄国民粹主义者是最早传播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
俄国民粹主义的主要观点是“俄国农村公社是否可以绕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马克思研究这个问题时感到非常棘手,梳理他的文章和通信集可以发现马克思对俄国民粹主义的思想发展及辩证分析的过程,不仅是对俄国革命问题的思考,更是对未来共产主义所有制结构的一种探索与设想。因此,在结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将马克思研究俄国民粹主义的思想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分析东方社会,关注俄国村社(1853~1870)
马克思研究俄国民粹主义的问题是从关注俄国农村公社问题开始的。而在此之前,关于农村公社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对19世纪50年代东方社会发展的关注,主要是对印度的土地公社所有制的研究。1853年6月2日,他给恩格斯的信中说:“东方(他指的是土耳其、波斯、印度斯坦)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的。”②6月14日,马克思又在信中提到,亚洲社会的停滞性质完全是由于“除了这个政府之外,整个国家分为许多村社,它们有完全独立的组织,自己成为一个小天地”。③后来,他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也谈到这种村社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结合体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自己独特的生活。”④马克思对于印度村社特殊性的关注是在深刻揭露英国殖民统治给印度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时提出的,他认为从个人情感来讲对村社的破坏是令人难过的,但是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这种专制制度应该被进步的资本力量所代替。此时,马克思对待印度村社问题时其实是持否定态度的。尽管如此,印度村社还是激发了马克思继续了解村社制度的兴趣。他甚至还摘录了英国下院关于印度事务的一份官方报告,提到了印度村社制度的特殊性质。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对于东方社会的观点逐渐发生了变化,马克思首先研究了土地的两种形式:自由的小土地所有制和东方公社为基础的公共土地所有制。马克思认为东方的公共土地所有制“本身就是直接的公有制”,⑤并且提出印度村社形式尽管或多或少已经解体了,却为我们提供了这种经济共同体的各种各样形式的典型,尤其是“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生产制度,最初就是这种原始共产主义在历史上解体的结果。”⑥显然,马克思对待村社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他已经把东方亚细亚公社作为“原始的共产主义”,并把这种公社形式与土地所有制形式联系起来加以分析。巴黎公社以后,西欧各国革命逐渐走向低谷,随着资本主义不断发展和俄国民粹主义出现的危机,俄国革命运动也逐渐走向高潮,尤其是俄国民粹主义提出的农村公社问题和俄国革命问题,变成了马克思晚年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俄国农村公社从9世纪末就存在了,村社一直保持到20世纪20年代,历经一千多年,维尔福是最早建立的农村公社形式,后来到13世纪又形成了米尔的组织形式,主要以黑乡形式为主,即耕种黑地的农民是农村公社的社员。到17世纪又出现了土地重分型公社,公社为每个成员分配生活最低保障的必需土地,然后按照农户拥有的劳力和耕畜交纳捐税,由此产生了内部农民的阶级分化,加之资本主义的发展破坏了农村公社,阶级分化也加速了。到了19世纪40年代,德国巴伐利亚男爵哈克斯特豪森在俄国旅行发现了俄国的古老村社,发表了《俄国人民生活的内部关系,特别是农村结构的调查报告》,让人们再次关注俄国的农村公社,并由赫尔岑广泛传播,他撰写了诸多关于俄国村社的文章,如《古老的米尔与俄罗斯》、《俄国革命思想的发展》等,这些文章表达了一个中心思想:俄国的农村公社制度是社会主义土地制度的良好条件。这一思想与马克思关注东方社会土地制度以及共产主义土地制度的思想不谋而合,同时也成为俄国民粹主义者的革命理想,由此打开了马克思与俄国民粹主义者的交集。
研习俄国民粹派著作了解俄国独特国情(1871~1880) 马克思此时以一种与以前不同的眼光看待民粹主义和俄国的公社问题。他从各种渠道,也从民粹分子手里,搜集了大量有关俄国问题的资料,并作了大量的读书笔记。而俄国民粹主义革命者与马克思也是彼此不断联系的。1871年1月7日,伊·鲁·托马诺夫斯卡娅给马克思回信探讨村社问题:“至于您在有关俄国公社土地所有制的命运问题上所预见的二者必择其一,那么,遗憾的是,它的解体和转为小私有制是十分可能。”⑦这时的马克思主要还是依据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规律来判断俄国村社制度的。
后来,马克思在1871年6月13日前后收到丹尼尔逊寄的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文章《论土地私有制》,马克思阅读后认为这对了解俄国非常重要,就开始大量阅读车尔尼雪夫斯基文选、《公社土地所有制论文》、《对村社土地占有制一些哲学原理的批判》等9篇文章。在这些文章中,车尔尼雪夫斯基较为客观地分析了俄国的国情,进而提出俄国的跨越理论,他认为俄国土地所有制的独特性是历史的不利环境造成的。俄国有可能从公社土地所有制直接跨越到社会主义。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思想始终强调要吸收西方国家先进的科学和技术的内涵,这一点对马克思晚年思想的形成有较大的影响。
除了对俄国革命的信心,马克思一直在努力思考俄国革命的可能性。1875年到1876年,马克思阅读了大量的俄文书籍,包括哈克斯特豪森的《俄国土地制度,它的产生和1861年它在立法上的确立》一书。
马克思对于俄国革命的发展形势做出了谨慎的分析,提出要根据俄国的具体环境来研究俄国革命。具体的事件要追溯到1877年10月,俄国民粹主义活动家尼·康·米海洛夫斯基与马克思针对俄国革命的特殊性与欧洲革命的一般性问题产生了交锋。马克思特地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写信批驳他把一般性当作特殊性来对待的观点,认为“只有对不同历史环境中的历史现象分别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才能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如果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⑧此外,信中马克思还针对俄国村社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俄国究竟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是选择资本主义制度?还是“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苦难而取得它的全部成果?”马克思分析俄国国情回答了这一问题,他认为俄国继续走农奴制改革道路,尽管有良好的村社基础,也一定会被资本主义所带来的一切灾难给破坏掉,如果不想遭受如此的破坏,俄国革命就势在必行,但是如果要在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还没有发展完全,就在俄国村社的基础上直接建立公有制并不现实,马克思认为这种村社所有制在当时的俄国只能是一种机会,也许是最好的机会。
探讨俄国农村公社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可能因素(1881年之后)
1881年2月16日,民粹派的查苏利奇写信给马克思,直接询问俄国农村公社未来的前途:“最近以来我们经常听到一种意见,说农村公社是一种陈腐的形式,历史、科学社会主义,总而言之,所有一切最不容争辩的东西,都已断定这种陈腐的形式必然灭亡。”⑨马克思对待这个问题是严肃而又谨慎的,他四易其稿才正式回答了查苏利奇。马克思在回复查苏利奇的三个原始草稿中阐明了俄国村社的历史演变、发展状况及其特征,认为“俄国的村社目前处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它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存在为它提供了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拥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⑩
究竟能否跨越,马克思始终认为革命是前提。俄国1861年改革以后,农村公社趋于瓦解,“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新生的因素,变为优于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奴役下的国家的因素。”因此,马克思得出的结论是:“这种农村公社是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可是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排除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然发展的正常条件。”
马克思在最后的定稿信中实际上提出了村社作为俄国社会新生的因素或支点必须把握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在村社和资本主义生产同时存在的历史环境中,要排除破坏村社的一切来自资本主义制度各方面所带来的破坏性影响。二是爆发俄国革命来挽救农村公社的现状,同时拥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马克思明确肯定了要同时具备上述两个前提条件,俄国农村公社才能成为“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
从历史的发展可以看出,马克思所讲到的这两个前提都没有实现:一是在革命之前,资本主义的发展还是破坏了农村公社的原始状态;二是革命后,当时苏维埃政权的阶级政策也没有为农村公社的正常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反而加速破坏了农村公社原有的独立性。
辩证分析俄国村社成为共产主义的起点的国内外条件(1882年)
1882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序言(以下简称:《序言》)中通过对俄美两国资本主义发展进程的分析,论证了自《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无产阶级运动不断扩大的趋势,指出俄国已经从欧洲全部反动势力的最后一支庞大后备军变成了欧洲革命运动的先进部队。同时他们也在思考:“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公共占有制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呢?或者相反,它还必须先经历西方历史发展所经历的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实际上,马克思的《序言》才是真正回答了查苏利奇的问题。确切地说,从马克思的第四稿《复信》到《序言》,他从本质上提出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而这个关系问题正是俄国当时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中国社会科学院马龙闪研究员把《复信》与《序言》比较发现,《复信》探讨了俄国农村公社能否发展壮大成为未来社会所有制的支点的国内条件,即爆发革命来保护现有的农村公社;而《序言》则重点突出了西方革命这个国外条件,一定要与俄国革命相互补充,并在此基础上吸纳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来补足俄国落后的经济文化。当国内外条件都具备时,农村公社才能成为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基础,但实际情况是:俄国两个条件都缺乏,因而俄国农村公社也只能成为社会主义的空想,也只能成为俄国民粹主义者心中的“乌托邦”。
综上所述,马克思对待俄国民粹主义者以及他们的理论,解读俄国农村公社问题上始终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尤其需要我们认真研习的:首先是马克思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为了研究问题主动学习的态度;其次是历史地分析西欧各国与俄国的异同,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把一般历史理论与俄国的特殊性区别开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最后是辩证地看待民粹主义国内、国外条件的因果联系,谨慎地推断事物发展的态势。
(作者为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注释】
①④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3页,第681页,第687页。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56页,第271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98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12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与俄国政治活动家通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9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78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69页,第775页。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82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1页。
责编/张晓
【关键词】马克思 俄国民粹主义 农村公社
【中图分类号】A119 【文献标识码】A
俄国民粹主义思潮从19世纪40年代萌芽,在60~70年代发展为“到民间去”的社会运动,再经80~90年代的演化、低潮,到20世纪初再度活跃、高涨,是一种具有历史复发性的社会政治思潮和社会运动。民粹主义的鼻祖是赫尔岑,19世纪60年代的代表人物为车尔尼雪夫斯基。到70年代下半期,随着“土地自由派”的成立,“以民为粹”的“民粹主义者”的称谓出现,这一派别被称为“民粹派”。俄国民粹主义主要分为两大派别:革命民粹主义和改革派民粹主义(或称自由民粹主义)。其中60年代末到70年代高潮时期的革命民粹主义又分为三个派别:以巴枯宁为首的暴动派,以拉甫罗夫为首的宣传派和以特卡乔夫为代表的夺权派。在70年代末,作为革命民粹主义主要组织的“土地与自由”社,又分裂、演变为以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黑土平分派”和民意党。与此同时,从革命民粹主义者中也分化出来了一部分改革派民粹主义者。80~90年代的改革派民粹主义又分为左右翼。进入20世纪,因民意党人恐怖暗杀而一度陷入危机的民粹主义,又先后建立了包括中派和左翼的社会革命党以及右翼人民社会党。
与他们同一时代的马克思与俄国民粹主义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他们都深受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影响,尽管他们各自有着不同的阶级属性,他们在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却有着天然的血肉联系。早在1869年,《共产党宣言》就由“巴枯宁翻译的第一个俄文本约于1863年(应该是1869年)在日内瓦由赫尔岑办的《钟声》印刷所出版,由英勇无畏的维拉·查苏利奇翻译的第二个俄文本于1882年也在日内瓦出版。”①民粹主义思想家丹尼尔逊于1874年把《资本论》翻译成俄文。这样看来,俄国民粹主义者是最早传播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
俄国民粹主义的主要观点是“俄国农村公社是否可以绕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马克思研究这个问题时感到非常棘手,梳理他的文章和通信集可以发现马克思对俄国民粹主义的思想发展及辩证分析的过程,不仅是对俄国革命问题的思考,更是对未来共产主义所有制结构的一种探索与设想。因此,在结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将马克思研究俄国民粹主义的思想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分析东方社会,关注俄国村社(1853~1870)
马克思研究俄国民粹主义的问题是从关注俄国农村公社问题开始的。而在此之前,关于农村公社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对19世纪50年代东方社会发展的关注,主要是对印度的土地公社所有制的研究。1853年6月2日,他给恩格斯的信中说:“东方(他指的是土耳其、波斯、印度斯坦)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的。”②6月14日,马克思又在信中提到,亚洲社会的停滞性质完全是由于“除了这个政府之外,整个国家分为许多村社,它们有完全独立的组织,自己成为一个小天地”。③后来,他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也谈到这种村社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结合体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自己独特的生活。”④马克思对于印度村社特殊性的关注是在深刻揭露英国殖民统治给印度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时提出的,他认为从个人情感来讲对村社的破坏是令人难过的,但是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这种专制制度应该被进步的资本力量所代替。此时,马克思对待印度村社问题时其实是持否定态度的。尽管如此,印度村社还是激发了马克思继续了解村社制度的兴趣。他甚至还摘录了英国下院关于印度事务的一份官方报告,提到了印度村社制度的特殊性质。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对于东方社会的观点逐渐发生了变化,马克思首先研究了土地的两种形式:自由的小土地所有制和东方公社为基础的公共土地所有制。马克思认为东方的公共土地所有制“本身就是直接的公有制”,⑤并且提出印度村社形式尽管或多或少已经解体了,却为我们提供了这种经济共同体的各种各样形式的典型,尤其是“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生产制度,最初就是这种原始共产主义在历史上解体的结果。”⑥显然,马克思对待村社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他已经把东方亚细亚公社作为“原始的共产主义”,并把这种公社形式与土地所有制形式联系起来加以分析。巴黎公社以后,西欧各国革命逐渐走向低谷,随着资本主义不断发展和俄国民粹主义出现的危机,俄国革命运动也逐渐走向高潮,尤其是俄国民粹主义提出的农村公社问题和俄国革命问题,变成了马克思晚年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俄国农村公社从9世纪末就存在了,村社一直保持到20世纪20年代,历经一千多年,维尔福是最早建立的农村公社形式,后来到13世纪又形成了米尔的组织形式,主要以黑乡形式为主,即耕种黑地的农民是农村公社的社员。到17世纪又出现了土地重分型公社,公社为每个成员分配生活最低保障的必需土地,然后按照农户拥有的劳力和耕畜交纳捐税,由此产生了内部农民的阶级分化,加之资本主义的发展破坏了农村公社,阶级分化也加速了。到了19世纪40年代,德国巴伐利亚男爵哈克斯特豪森在俄国旅行发现了俄国的古老村社,发表了《俄国人民生活的内部关系,特别是农村结构的调查报告》,让人们再次关注俄国的农村公社,并由赫尔岑广泛传播,他撰写了诸多关于俄国村社的文章,如《古老的米尔与俄罗斯》、《俄国革命思想的发展》等,这些文章表达了一个中心思想:俄国的农村公社制度是社会主义土地制度的良好条件。这一思想与马克思关注东方社会土地制度以及共产主义土地制度的思想不谋而合,同时也成为俄国民粹主义者的革命理想,由此打开了马克思与俄国民粹主义者的交集。
研习俄国民粹派著作了解俄国独特国情(1871~1880) 马克思此时以一种与以前不同的眼光看待民粹主义和俄国的公社问题。他从各种渠道,也从民粹分子手里,搜集了大量有关俄国问题的资料,并作了大量的读书笔记。而俄国民粹主义革命者与马克思也是彼此不断联系的。1871年1月7日,伊·鲁·托马诺夫斯卡娅给马克思回信探讨村社问题:“至于您在有关俄国公社土地所有制的命运问题上所预见的二者必择其一,那么,遗憾的是,它的解体和转为小私有制是十分可能。”⑦这时的马克思主要还是依据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规律来判断俄国村社制度的。
后来,马克思在1871年6月13日前后收到丹尼尔逊寄的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文章《论土地私有制》,马克思阅读后认为这对了解俄国非常重要,就开始大量阅读车尔尼雪夫斯基文选、《公社土地所有制论文》、《对村社土地占有制一些哲学原理的批判》等9篇文章。在这些文章中,车尔尼雪夫斯基较为客观地分析了俄国的国情,进而提出俄国的跨越理论,他认为俄国土地所有制的独特性是历史的不利环境造成的。俄国有可能从公社土地所有制直接跨越到社会主义。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思想始终强调要吸收西方国家先进的科学和技术的内涵,这一点对马克思晚年思想的形成有较大的影响。
除了对俄国革命的信心,马克思一直在努力思考俄国革命的可能性。1875年到1876年,马克思阅读了大量的俄文书籍,包括哈克斯特豪森的《俄国土地制度,它的产生和1861年它在立法上的确立》一书。
马克思对于俄国革命的发展形势做出了谨慎的分析,提出要根据俄国的具体环境来研究俄国革命。具体的事件要追溯到1877年10月,俄国民粹主义活动家尼·康·米海洛夫斯基与马克思针对俄国革命的特殊性与欧洲革命的一般性问题产生了交锋。马克思特地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写信批驳他把一般性当作特殊性来对待的观点,认为“只有对不同历史环境中的历史现象分别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才能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如果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⑧此外,信中马克思还针对俄国村社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俄国究竟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是选择资本主义制度?还是“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苦难而取得它的全部成果?”马克思分析俄国国情回答了这一问题,他认为俄国继续走农奴制改革道路,尽管有良好的村社基础,也一定会被资本主义所带来的一切灾难给破坏掉,如果不想遭受如此的破坏,俄国革命就势在必行,但是如果要在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还没有发展完全,就在俄国村社的基础上直接建立公有制并不现实,马克思认为这种村社所有制在当时的俄国只能是一种机会,也许是最好的机会。
探讨俄国农村公社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可能因素(1881年之后)
1881年2月16日,民粹派的查苏利奇写信给马克思,直接询问俄国农村公社未来的前途:“最近以来我们经常听到一种意见,说农村公社是一种陈腐的形式,历史、科学社会主义,总而言之,所有一切最不容争辩的东西,都已断定这种陈腐的形式必然灭亡。”⑨马克思对待这个问题是严肃而又谨慎的,他四易其稿才正式回答了查苏利奇。马克思在回复查苏利奇的三个原始草稿中阐明了俄国村社的历史演变、发展状况及其特征,认为“俄国的村社目前处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它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存在为它提供了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拥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⑩
究竟能否跨越,马克思始终认为革命是前提。俄国1861年改革以后,农村公社趋于瓦解,“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新生的因素,变为优于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奴役下的国家的因素。”因此,马克思得出的结论是:“这种农村公社是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可是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排除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然发展的正常条件。”
马克思在最后的定稿信中实际上提出了村社作为俄国社会新生的因素或支点必须把握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在村社和资本主义生产同时存在的历史环境中,要排除破坏村社的一切来自资本主义制度各方面所带来的破坏性影响。二是爆发俄国革命来挽救农村公社的现状,同时拥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马克思明确肯定了要同时具备上述两个前提条件,俄国农村公社才能成为“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
从历史的发展可以看出,马克思所讲到的这两个前提都没有实现:一是在革命之前,资本主义的发展还是破坏了农村公社的原始状态;二是革命后,当时苏维埃政权的阶级政策也没有为农村公社的正常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反而加速破坏了农村公社原有的独立性。
辩证分析俄国村社成为共产主义的起点的国内外条件(1882年)
1882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序言(以下简称:《序言》)中通过对俄美两国资本主义发展进程的分析,论证了自《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无产阶级运动不断扩大的趋势,指出俄国已经从欧洲全部反动势力的最后一支庞大后备军变成了欧洲革命运动的先进部队。同时他们也在思考:“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公共占有制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呢?或者相反,它还必须先经历西方历史发展所经历的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实际上,马克思的《序言》才是真正回答了查苏利奇的问题。确切地说,从马克思的第四稿《复信》到《序言》,他从本质上提出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而这个关系问题正是俄国当时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中国社会科学院马龙闪研究员把《复信》与《序言》比较发现,《复信》探讨了俄国农村公社能否发展壮大成为未来社会所有制的支点的国内条件,即爆发革命来保护现有的农村公社;而《序言》则重点突出了西方革命这个国外条件,一定要与俄国革命相互补充,并在此基础上吸纳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来补足俄国落后的经济文化。当国内外条件都具备时,农村公社才能成为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基础,但实际情况是:俄国两个条件都缺乏,因而俄国农村公社也只能成为社会主义的空想,也只能成为俄国民粹主义者心中的“乌托邦”。
综上所述,马克思对待俄国民粹主义者以及他们的理论,解读俄国农村公社问题上始终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尤其需要我们认真研习的:首先是马克思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为了研究问题主动学习的态度;其次是历史地分析西欧各国与俄国的异同,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把一般历史理论与俄国的特殊性区别开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最后是辩证地看待民粹主义国内、国外条件的因果联系,谨慎地推断事物发展的态势。
(作者为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注释】
①④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3页,第681页,第687页。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56页,第271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98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12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与俄国政治活动家通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9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78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69页,第775页。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82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1页。
责编/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