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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尤其是同学科教师,相互之间是竞争者,同一备课组教师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教师之间需要竞争,有竞争才有活力。如果教师间只是一团和气,不分高下,你好我好大家好,学校就会成为一潭死水。
但教师之间只有竞争是不够的,还需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需要形成合力,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同伴互助,合作还是形成良好人际关系、避免教师职业倦怠的润滑剂。
如何处理好教师间特别是同一备课组教师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是每一个学校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问题。
学校设立备课组,就是希望备课组成为教师协作教学的平台,无论从教师教学工作的分担,教学问题的解决,教师专业的发展,还是学生成绩的提升,备课组都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备课组是一个教学工作的协作组,是一个对教师与学生都应该有裨益的工作团队。
对一个工作团队,我们都希望每一个团队成员密切合作,产生1+1>2的团队协作效应。但实际上,备课组的教师既是合作者,又是竞争者,很多时候竞争还会压倒合作,甚至取代合作。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利昂·费斯汀格“社会比较论”指出,团体中的个体具有将自己与他人进行比较,以从中确定自我价值的心理倾向。如果有评价自己意见和能力的物理的、客观的手段,就首先使用这些手段,但是如果找不到这种手段,就会通过和很多的他人进行比较来判明自己的意见和能力。因此,和自己类似的他人对评价自己的意见和能力有用,很容易被选作比较对象。
对于教师来说,在备课组中,当我们无法用客观标准来判定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时,就只好用教师之间的比较,来确定单个教师的教学水平;而教师与备课组其他成员有着最大的相似性,其它成员自然成为比较对象。不但教师自己会选择其它成员作为比较对象,而且学校在评价教师教学水平与教学业绩时,也往往通过比较而不是也不可能通过客观评定的方式来评判。因此,在备课组中,教师之间存在双重关系,在教学任务的达成上是工作伙伴与协作关系;在教学水平的评定上则是典型的竞争关系。而且,教师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而是一个社会个体;这就决定了教师在教学业绩上的绝对变化,远不如与备课组中其它教师教学业绩上的相对比较重要,也就是说,从教师个体角度来看,他更乐意于把学科备课组的其它成员作为竞争者而不是合作者。
由此可见,备课组承担着两种矛盾的功能,既是教师之间在教学工作上的协作平台,又是教师之间在教学水平上的竞争舞台。诚然,合作与竞争对备课组的建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比如合作有利于教育资源与智慧的分享,竞争有利于教师个体关注自身能力的提升,可关键在于,要把教师引向合作的方向,而不要陷入恶性竞争的泥潭。
对合作关系来说,只有当所属团体的其它所有人同时达到或接近目标时,一个人才能够进入目标,所以个体不但自己要达到目标,还会竭力推动团队达到目标。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大力提倡在合作基础上的竞争。
在教师考核、奖励上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推动教师既合作又竞争。在考核上,以年级平均分作为教学实绩的主要分数,班级平均分也有所体现,但起主要作用的是年级平均分,拉开的差距比较小。这样,只有年级平均分高,才能进入A等;年级平均分低,就可能进入C等甚至D等。年级平均分高,而任教班级平均分低,照样能进入A等;反之,任教班级平均分高,而年级平均分低,却不可能进入A等。在奖励上,则以年级平均分为衡量标准,不考虑班级平均分。
采取以上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没有能够完全解决问题。究竟怎么改进,还需要继续探索。
如何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确实是一个令学校管理者头痛的问题。
竞争与合作,就像一座非常精妙的跷跷板,用力稍有偏差,就会失去平衡。强调竞争,个体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但需要合作的工作又很难开展;合作一头分量重了,个体的积极性又会下降,偷懒和搭便车的现象又会明显起来,工作效率必定会下降。要使这座精妙的跷跷板保持平衡,需要及时地不断地微调,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教师之间只有竞争是不够的,还需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需要形成合力,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同伴互助,合作还是形成良好人际关系、避免教师职业倦怠的润滑剂。
如何处理好教师间特别是同一备课组教师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是每一个学校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问题。
学校设立备课组,就是希望备课组成为教师协作教学的平台,无论从教师教学工作的分担,教学问题的解决,教师专业的发展,还是学生成绩的提升,备课组都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备课组是一个教学工作的协作组,是一个对教师与学生都应该有裨益的工作团队。
对一个工作团队,我们都希望每一个团队成员密切合作,产生1+1>2的团队协作效应。但实际上,备课组的教师既是合作者,又是竞争者,很多时候竞争还会压倒合作,甚至取代合作。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利昂·费斯汀格“社会比较论”指出,团体中的个体具有将自己与他人进行比较,以从中确定自我价值的心理倾向。如果有评价自己意见和能力的物理的、客观的手段,就首先使用这些手段,但是如果找不到这种手段,就会通过和很多的他人进行比较来判明自己的意见和能力。因此,和自己类似的他人对评价自己的意见和能力有用,很容易被选作比较对象。
对于教师来说,在备课组中,当我们无法用客观标准来判定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时,就只好用教师之间的比较,来确定单个教师的教学水平;而教师与备课组其他成员有着最大的相似性,其它成员自然成为比较对象。不但教师自己会选择其它成员作为比较对象,而且学校在评价教师教学水平与教学业绩时,也往往通过比较而不是也不可能通过客观评定的方式来评判。因此,在备课组中,教师之间存在双重关系,在教学任务的达成上是工作伙伴与协作关系;在教学水平的评定上则是典型的竞争关系。而且,教师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而是一个社会个体;这就决定了教师在教学业绩上的绝对变化,远不如与备课组中其它教师教学业绩上的相对比较重要,也就是说,从教师个体角度来看,他更乐意于把学科备课组的其它成员作为竞争者而不是合作者。
由此可见,备课组承担着两种矛盾的功能,既是教师之间在教学工作上的协作平台,又是教师之间在教学水平上的竞争舞台。诚然,合作与竞争对备课组的建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比如合作有利于教育资源与智慧的分享,竞争有利于教师个体关注自身能力的提升,可关键在于,要把教师引向合作的方向,而不要陷入恶性竞争的泥潭。
对合作关系来说,只有当所属团体的其它所有人同时达到或接近目标时,一个人才能够进入目标,所以个体不但自己要达到目标,还会竭力推动团队达到目标。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大力提倡在合作基础上的竞争。
在教师考核、奖励上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推动教师既合作又竞争。在考核上,以年级平均分作为教学实绩的主要分数,班级平均分也有所体现,但起主要作用的是年级平均分,拉开的差距比较小。这样,只有年级平均分高,才能进入A等;年级平均分低,就可能进入C等甚至D等。年级平均分高,而任教班级平均分低,照样能进入A等;反之,任教班级平均分高,而年级平均分低,却不可能进入A等。在奖励上,则以年级平均分为衡量标准,不考虑班级平均分。
采取以上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没有能够完全解决问题。究竟怎么改进,还需要继续探索。
如何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确实是一个令学校管理者头痛的问题。
竞争与合作,就像一座非常精妙的跷跷板,用力稍有偏差,就会失去平衡。强调竞争,个体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但需要合作的工作又很难开展;合作一头分量重了,个体的积极性又会下降,偷懒和搭便车的现象又会明显起来,工作效率必定会下降。要使这座精妙的跷跷板保持平衡,需要及时地不断地微调,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