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明确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提醒政府投资或者参与的基本建设项目要“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