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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随着DNA鉴定错误的情形出现,许多人对DNA的证明力产生了质疑。本文试图通过探究DNA分析技术的理论基础、DNA证据在司法中的功能及运用情况,分析DNA鉴定错误的原因,从而树立科学的DNA证据观,同时提出完善DNA证据在司法中运用的建议,以更好地发挥其在法庭审判中的证明作用。
【关键词】DNA分析技术;DNA证据;证明力 自DNA技术被引入法庭科学领域以后,其逐渐成为法医物证鉴定的重要手段,但DNA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在应用中还有很多问题。因此,要在程序上规范DNA证据的收集、鉴定,同时完善DNA证据在法庭上的审查程序,以更好地发挥其在法庭审判中的证明作用。
一、DNA证据的特点和功能
DNA鉴定技术具有特定性、稳定性、反应性的特点。每个人有数万个基因,这些基因的排列不同、数量各异,使DNA具有个体识别的特定性。DNA作为遗传物质具有独特的双螺旋结构等特点,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近年来,随着VNTR-PCR、STR-PCR、SNPs序列分析技术、mtDNA多态区序列测定等技术的问世,DNA鉴定呈现出自动化程度高、方法灵敏、检材用量少等特点,同时,DNA鉴定对同一个体物证具有比对的通用性,使得用于DNA分型技术的更广泛地被发现并应用于人身认定。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DNA鉴定结论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主要应用于亲权鉴定和刑事犯罪中的人身同一认定。亲权鉴定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DNA分型鉴定匹配情况来推断亲属关系。个体识别是通过对物证检材的遗传标记检验,判断前后两次或多次出现的物证检材是否属同一个体的认识过程。通过DNA检测还可以与失踪者血缘亲属的DNA结果进行比对,确定碎尸案、高腐尸体案中的尸源①。
二、DNA证据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DNA鉴定的相关理论认识存在偏差
DNA分型技术应用的基本条件是“每个个体有且只有一组DNA,人与人之间各不相同,终身不变”。然而研究者发现,DNA鉴定的依据并非绝对正确,DNA鉴定技术也有自身的局限性。
首先,同卵双胞胎或多胞胎具有相同的DNA遗传体系,DNA分型也因此失去了对个体进行同一认定的特定性要求,这也是DNA分型技术的盲点所在。
其次,嵌合体现象的存在。科学家将人携带至少两套DNA的情形称为嵌合体现象,也叫“奇美拉”现象。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共有30起嵌合人的案例,这些嵌合人可能是一男一女、二男或者二女组成。嵌合体可以通过输血、骨髓移植或者天生获得。如果嵌合体是天生的,他们的后代会因为遗传了他们体中的细胞系而获得不同的DNA。因此,当一个有嵌合体现象的犯罪者遗留在现场的生物物证中反映的DNA信息同嫌疑人的DNA信息不同时,很可能得出DNA分型不匹配的结论,因此错误地排除犯罪嫌疑人。可见,嵌合体现象的存在,会给诉讼中的身份识别带来极大的困难。
第三,DNA检验得到的结论并非是确定的DNA证据通过概率统计来表达,并非将人的每个基因座图谱完全解码出来,而仅仅是检测出特定区域的基因分型,通过统计学和概率学原理,计算出检材与样本匹配的可能性。换言之,DNA检验不可能得出确定的结论,只能依据检材与样本匹配的概率,概率越小,认定几率越大。
(二)生物检材在提取、包装及送检等过程中易受到污染
一方面,现场勘验人员提取、包装与保存检材时,如果提取方法不当也会导致检材受到破坏,造成DNA检材的变性、降解。另一方面,由于现代生物物证检验的灵敏度很高,若检材受到污染,污染物的DNA片段经过PCR技术得到几何级数的倍增,将直接影响到鉴定结果。
(三)DNA权利保障在诉讼证据法上的缺失
由于DNA数据含有个人特有的遗传信息,因此在收集DNA检材和鉴定过程中涉及到人权问题,一方面,DNA数据中的遗传信息被一些人视为个人隐私的重要部分,因而DNA鉴定技术的应用被认为侵犯了人格尊严,窥探个人的生命信息。另一方面,由于DNA检验需要对与案件相关的人员的血液、尿液、毛发等生物样本进行检验,然后和现场的DNA检验结果比对,从而确定或排除犯罪嫌疑人。所以,DNA鉴定在取样、保管、检验等过程中带来的诉讼权利保障问题需要审慎对待。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在第101条至118条中规定了勘验、检查、搜查三种发现证据的侦查措施和扣押物证的取证手段,并且这些侦查行为是由公安机关主动进行的,却没有规定对公民的住宅权、人身权进行保护的措施,可见,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保障公民人权方面的欠缺。
(四)DNA鉴定分析的相关规范有待完善
DNA鉴定分析是由专业人员操作的科学实验,实验室鉴定是DNA鉴定过程中技术含量最高的环节,对操作人员的要求很高。据有关数据表明,大多数基因分型错误与人为因素有关,即使DNA分型的图谱由仪器完成,但由于鉴定人的经验、技术等差异导致的人工误判当引起重视。
此外,DNA鉴定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是鉴定结论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但据调查,我国目前的DNA鉴定机构缺少专业化管理,DNA鉴定实验室也尚未形成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
三、完善DNA证据在司法中运用的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影响DNA鉴定结论的因素有很多,因此,我们要理性地看待DNA证据,科学对待DNA证据的证明力,不断完善DNA证据在司法中的运用规则。
(一)科学对待DNA证据的证明力
第一,办案人员要视DNA证据为诸多证据中的一种,但不可过于依赖,在诉讼中发现DNA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相矛盾时,要敢于质疑DNA证据。
第二,要科学地看待DNA证据的价值。DNA证据能够反映从犯罪现场提取的生物检材是否来自于某一个体或者与某一个体存在亲缘关系,但它本身不能证明全部案件事实,也不能直接证明罪犯,即使在現场发现了某人的DNA检材,也不能说明案件必然与此人有关。 (二)规范DNA检材的采集程序和鉴定规则
1.规范DNA检材的提取、包装、送检程序
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全面、细致地搜寻一切可疑的物证,详细记录检材的名称、形状等,尽量保持其原状不受损坏。由于生物检材容易隐藏在角落或者依附于其他物体,勘查人员可以借助仪器设备或简单的确证实验,尽可能多地提取有价值的检材。为了保证DNA检材的证明力,物证要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提取、封装并签字确认。由于生物检材极易受到外界因素的污染,收集到的DNA检材应当尽快送检。
我国刑事诉讼法仅第114条第二款对证据的保管作了规定,但是没有针对DNA证据提出明确的保管操作规范。根据DNA证据自身的特点,笔者认为:首先,不同的检材应分别包装,编号记录,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检材分成两份,一份用于鉴定,一份留存备用。其次,检材应保存在干燥、低温的环境,以保证检材中的血型物质、蛋白质、DNA等不受外界因素影响而被破坏、变性、降解,同时对实验室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做出规定。再次,应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处理和保存检材。最后,规定检材的移交手续,每一次移交检材都应当登记并制作相关笔录。
2.DNA证据检材鉴定的规则
法医DNA鉴定技术是精密技术,任何疏忽大意都可能导致结论错误,所以必须对鉴定人员的资格、技术操作规范、道德素质等进行专门培训,使鉴定人深入理解DNA鉴定的原理,明确DNA分析方法的范围和限制,掌握DNA检验的相关程序。为此,笔者建议鉴定机构制定统一的DNA鉴定人员资格条件及准入标准。
此外,我國还应建立统一规范的DNA鉴定实验室资质审核标准,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防治污染的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实验室对DNA分析程序及结果还应遵守社会道德标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
(三)构建DNA样本采取的法律规定
在DNA采取的过程中必然涉及人体的生物检材,由于DNA检验结果隐含个人的诸多信息,如果泄漏了个人隐私就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因此大多数国家都规范了DNA采样的基本程序,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前述我国目前的侦查取证行为普遍存在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权的问题,这种不合法程序会影响到DNA证据在法庭上的证明力。因此,DNA的采样程序以及遗传信息的保密制度亟待完善,需要对DNA采样、检材的保存和销毁、信息的保密等有关方面进行专门的立法规制,使得公民的遗传信息秘密权、人身不受侵犯等基本人权得到保障。
(四)完善DNA鉴定结论在法庭上的审查程序
DNA鉴定结论的审查包括对DNA证据资格和证据效力进行审查与质疑,前者包括对DNA鉴定结论是否具备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的审查,后者主要对DNA鉴定结论的证据价值进行评判。DNA鉴定结果作为一种司法鉴定结论,属于间接证据,必须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进行认定;DNA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才能证明案件事实,这就是DNA证据补强规则。法庭上,应由控辩双方对法医DNA证据的提取、鉴定意见等进行质证,并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对于DNA鉴定人须出庭而未出庭的,该DNA鉴定结论的证明力降低。
注 释:
①叶元熙.生物物证技术[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68.
参考文献:
[1]John M.Butler,侯一平,刘雅诚.法医DNA分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2]李昌钰.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2[M].云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邓亚军.DNA亲子鉴定实用指南[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8.
[4]贾治辉.司法鉴定学[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
[5]樊崇义.证据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6]叶元熙,陈学权.科学对待DNA证据的证明力[M].北京:政法论坛,2010.
[7]樊学勇,马楠楠.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法医DNA证据研究[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8.
[8]国际刑警组织DNA专家工作组,中国公安部刑侦局刑事技术处等译.国际刑警组织DNA数据交换与操作手册[EB/OL]http//www.Interpol.int/Public/Forensic/dna/HandbookPublic Ch.Pdf,last visit,2009-09-30.
[9]沈晓燕,于海洋.如何正确认识DNA证据[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1.
[10]吕泽华.DNA鉴定技术在刑事司法中的运用和规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关键词】DNA分析技术;DNA证据;证明力 自DNA技术被引入法庭科学领域以后,其逐渐成为法医物证鉴定的重要手段,但DNA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在应用中还有很多问题。因此,要在程序上规范DNA证据的收集、鉴定,同时完善DNA证据在法庭上的审查程序,以更好地发挥其在法庭审判中的证明作用。
一、DNA证据的特点和功能
DNA鉴定技术具有特定性、稳定性、反应性的特点。每个人有数万个基因,这些基因的排列不同、数量各异,使DNA具有个体识别的特定性。DNA作为遗传物质具有独特的双螺旋结构等特点,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近年来,随着VNTR-PCR、STR-PCR、SNPs序列分析技术、mtDNA多态区序列测定等技术的问世,DNA鉴定呈现出自动化程度高、方法灵敏、检材用量少等特点,同时,DNA鉴定对同一个体物证具有比对的通用性,使得用于DNA分型技术的更广泛地被发现并应用于人身认定。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DNA鉴定结论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主要应用于亲权鉴定和刑事犯罪中的人身同一认定。亲权鉴定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DNA分型鉴定匹配情况来推断亲属关系。个体识别是通过对物证检材的遗传标记检验,判断前后两次或多次出现的物证检材是否属同一个体的认识过程。通过DNA检测还可以与失踪者血缘亲属的DNA结果进行比对,确定碎尸案、高腐尸体案中的尸源①。
二、DNA证据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DNA鉴定的相关理论认识存在偏差
DNA分型技术应用的基本条件是“每个个体有且只有一组DNA,人与人之间各不相同,终身不变”。然而研究者发现,DNA鉴定的依据并非绝对正确,DNA鉴定技术也有自身的局限性。
首先,同卵双胞胎或多胞胎具有相同的DNA遗传体系,DNA分型也因此失去了对个体进行同一认定的特定性要求,这也是DNA分型技术的盲点所在。
其次,嵌合体现象的存在。科学家将人携带至少两套DNA的情形称为嵌合体现象,也叫“奇美拉”现象。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共有30起嵌合人的案例,这些嵌合人可能是一男一女、二男或者二女组成。嵌合体可以通过输血、骨髓移植或者天生获得。如果嵌合体是天生的,他们的后代会因为遗传了他们体中的细胞系而获得不同的DNA。因此,当一个有嵌合体现象的犯罪者遗留在现场的生物物证中反映的DNA信息同嫌疑人的DNA信息不同时,很可能得出DNA分型不匹配的结论,因此错误地排除犯罪嫌疑人。可见,嵌合体现象的存在,会给诉讼中的身份识别带来极大的困难。
第三,DNA检验得到的结论并非是确定的DNA证据通过概率统计来表达,并非将人的每个基因座图谱完全解码出来,而仅仅是检测出特定区域的基因分型,通过统计学和概率学原理,计算出检材与样本匹配的可能性。换言之,DNA检验不可能得出确定的结论,只能依据检材与样本匹配的概率,概率越小,认定几率越大。
(二)生物检材在提取、包装及送检等过程中易受到污染
一方面,现场勘验人员提取、包装与保存检材时,如果提取方法不当也会导致检材受到破坏,造成DNA检材的变性、降解。另一方面,由于现代生物物证检验的灵敏度很高,若检材受到污染,污染物的DNA片段经过PCR技术得到几何级数的倍增,将直接影响到鉴定结果。
(三)DNA权利保障在诉讼证据法上的缺失
由于DNA数据含有个人特有的遗传信息,因此在收集DNA检材和鉴定过程中涉及到人权问题,一方面,DNA数据中的遗传信息被一些人视为个人隐私的重要部分,因而DNA鉴定技术的应用被认为侵犯了人格尊严,窥探个人的生命信息。另一方面,由于DNA检验需要对与案件相关的人员的血液、尿液、毛发等生物样本进行检验,然后和现场的DNA检验结果比对,从而确定或排除犯罪嫌疑人。所以,DNA鉴定在取样、保管、检验等过程中带来的诉讼权利保障问题需要审慎对待。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在第101条至118条中规定了勘验、检查、搜查三种发现证据的侦查措施和扣押物证的取证手段,并且这些侦查行为是由公安机关主动进行的,却没有规定对公民的住宅权、人身权进行保护的措施,可见,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保障公民人权方面的欠缺。
(四)DNA鉴定分析的相关规范有待完善
DNA鉴定分析是由专业人员操作的科学实验,实验室鉴定是DNA鉴定过程中技术含量最高的环节,对操作人员的要求很高。据有关数据表明,大多数基因分型错误与人为因素有关,即使DNA分型的图谱由仪器完成,但由于鉴定人的经验、技术等差异导致的人工误判当引起重视。
此外,DNA鉴定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是鉴定结论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但据调查,我国目前的DNA鉴定机构缺少专业化管理,DNA鉴定实验室也尚未形成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
三、完善DNA证据在司法中运用的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影响DNA鉴定结论的因素有很多,因此,我们要理性地看待DNA证据,科学对待DNA证据的证明力,不断完善DNA证据在司法中的运用规则。
(一)科学对待DNA证据的证明力
第一,办案人员要视DNA证据为诸多证据中的一种,但不可过于依赖,在诉讼中发现DNA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相矛盾时,要敢于质疑DNA证据。
第二,要科学地看待DNA证据的价值。DNA证据能够反映从犯罪现场提取的生物检材是否来自于某一个体或者与某一个体存在亲缘关系,但它本身不能证明全部案件事实,也不能直接证明罪犯,即使在現场发现了某人的DNA检材,也不能说明案件必然与此人有关。 (二)规范DNA检材的采集程序和鉴定规则
1.规范DNA检材的提取、包装、送检程序
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全面、细致地搜寻一切可疑的物证,详细记录检材的名称、形状等,尽量保持其原状不受损坏。由于生物检材容易隐藏在角落或者依附于其他物体,勘查人员可以借助仪器设备或简单的确证实验,尽可能多地提取有价值的检材。为了保证DNA检材的证明力,物证要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提取、封装并签字确认。由于生物检材极易受到外界因素的污染,收集到的DNA检材应当尽快送检。
我国刑事诉讼法仅第114条第二款对证据的保管作了规定,但是没有针对DNA证据提出明确的保管操作规范。根据DNA证据自身的特点,笔者认为:首先,不同的检材应分别包装,编号记录,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检材分成两份,一份用于鉴定,一份留存备用。其次,检材应保存在干燥、低温的环境,以保证检材中的血型物质、蛋白质、DNA等不受外界因素影响而被破坏、变性、降解,同时对实验室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做出规定。再次,应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处理和保存检材。最后,规定检材的移交手续,每一次移交检材都应当登记并制作相关笔录。
2.DNA证据检材鉴定的规则
法医DNA鉴定技术是精密技术,任何疏忽大意都可能导致结论错误,所以必须对鉴定人员的资格、技术操作规范、道德素质等进行专门培训,使鉴定人深入理解DNA鉴定的原理,明确DNA分析方法的范围和限制,掌握DNA检验的相关程序。为此,笔者建议鉴定机构制定统一的DNA鉴定人员资格条件及准入标准。
此外,我國还应建立统一规范的DNA鉴定实验室资质审核标准,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防治污染的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实验室对DNA分析程序及结果还应遵守社会道德标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
(三)构建DNA样本采取的法律规定
在DNA采取的过程中必然涉及人体的生物检材,由于DNA检验结果隐含个人的诸多信息,如果泄漏了个人隐私就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因此大多数国家都规范了DNA采样的基本程序,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前述我国目前的侦查取证行为普遍存在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权的问题,这种不合法程序会影响到DNA证据在法庭上的证明力。因此,DNA的采样程序以及遗传信息的保密制度亟待完善,需要对DNA采样、检材的保存和销毁、信息的保密等有关方面进行专门的立法规制,使得公民的遗传信息秘密权、人身不受侵犯等基本人权得到保障。
(四)完善DNA鉴定结论在法庭上的审查程序
DNA鉴定结论的审查包括对DNA证据资格和证据效力进行审查与质疑,前者包括对DNA鉴定结论是否具备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的审查,后者主要对DNA鉴定结论的证据价值进行评判。DNA鉴定结果作为一种司法鉴定结论,属于间接证据,必须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进行认定;DNA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才能证明案件事实,这就是DNA证据补强规则。法庭上,应由控辩双方对法医DNA证据的提取、鉴定意见等进行质证,并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对于DNA鉴定人须出庭而未出庭的,该DNA鉴定结论的证明力降低。
注 释:
①叶元熙.生物物证技术[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68.
参考文献:
[1]John M.Butler,侯一平,刘雅诚.法医DNA分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2]李昌钰.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2[M].云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邓亚军.DNA亲子鉴定实用指南[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8.
[4]贾治辉.司法鉴定学[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
[5]樊崇义.证据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6]叶元熙,陈学权.科学对待DNA证据的证明力[M].北京:政法论坛,2010.
[7]樊学勇,马楠楠.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法医DNA证据研究[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8.
[8]国际刑警组织DNA专家工作组,中国公安部刑侦局刑事技术处等译.国际刑警组织DNA数据交换与操作手册[EB/OL]http//www.Interpol.int/Public/Forensic/dna/HandbookPublic Ch.Pdf,last visit,2009-09-30.
[9]沈晓燕,于海洋.如何正确认识DNA证据[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1.
[10]吕泽华.DNA鉴定技术在刑事司法中的运用和规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