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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高职法律教育的困境(一)办学层次低,法律人才相对过剩,毕业生就业困难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升格热”、“综合性院校热”、“研究型大学热”的出现,法律院系几乎成为大多数本科院校必设或计划设置的教学部门,加之社会普遍追求高学历起点和用人单位普遍实行高学历进人的实际做法,法学(律)专业高学历毕业生大量涌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