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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与问题2007年3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农村服务业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农、林、牧、渔服务业。二是乡镇企业口径下除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和建筑业以外的所有产业,如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及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等。三是农村公共服务业,如农村教育服务业、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业、农村科技公共服务业等。我国农村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和主要特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