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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影响辽宁演出市场发展与繁荣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辽宁文化演出市场;发展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G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7-0063-02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党中央站在时代发展前沿、立足我国新时期的新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文艺演出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辽宁文化演出市场的开拓与发展中还存在着很多阻碍因素。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会影响到我省今后文艺演出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影响我省在全国文艺演出事业发展中所处的位置,并进而影响我省文化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一、影响辽宁文化演出市场发展与繁荣的主要因素
1.思想观念陈旧,对艺术产品的市场属性认识不到位。辽宁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比较深,观念上也形成了很多陈旧保守的思想,反映在对艺术产品市场属性的认识上就显得不够适应。在辽宁的一些领导者和艺术产品生产者的思想中,艺术产品是不同于其他物质产品的精神产品,是教育人民、宣传先进的工具,就应当更关注其社会效益;而对艺术产品所拥有的商品属性,却缺乏应有的认识。在他们看来作为文艺创作,要想获得社会效益,就不能保证经济效益。正是由于对艺术产品市场属性的认识不清,使得我省很多艺术院团在生产艺术产品时,形成了追求高精深、追求获奖、追求单纯的社会效益、政治影响的现象,而很少能够制作出真正反映辽宁的历史人文精神、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作品。至于与旅游市场相结合,能带来规模效益的作品,则更是看不到。由此,阻碍了我省演出市场的开拓与发展。
2.演出市场体系不健全,产销不能有效对接。演出市场是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省的演出市场体系在许多方面都有欠缺:演出主体比较单一,国有艺术院团的主导和示范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民营院团虽然发展很快,但普遍规模较小、形式单一。其他如股份制、企业、个体、外资等投资的文化演出机构很少,没有形成多元化演出主体的格局。艺术产品存在着严重的“产”、“销”脱节现象,获奖作品虽多,但真正受到老百姓欢迎的剧目较少。艺术资源分散,省内众多的艺术院团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也没能形成规模效应。宣传营销很不到位,各院团都不愿在宣传营销上投入较多的资金,也没有固定的宣传渠道和有效的宣传计划。缺乏良好的市场中介组织,各院团的演出仍然靠政府、靠老关系、老渠道、老办法安排,而缺乏信誉良好、操作规范的中介组织进行经营与操作。
3.艺术人才结构不合理,流失严重。调查中我们发现,我省艺术人才的问题也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才结构性积压和短缺并存。很多院团演员队伍庞大,但同时又缺乏名演员,缺乏创意人才和艺术编导人才,缺乏经营管理人才。二是人才流失严重。近几年,由于国有院团人员收入较低、待遇较差等原因,使得很多优秀人才流向其他大城市、流向部队、流向高校。三是缺乏对艺术人才的激励和培养。省里对获得国家各种奖项的人才缺乏奖励政策,对艺术人才引进也没有相应的机制,各院团对如何培养有发展前途的艺术人才也缺乏长远规划。
4.领导重视,但缺乏有效的政策规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具体、硬性的政策规定;二是在投入上增长幅度仍显不足;文化事业的总体投入与国家要求存在差距,文化投入占同期财政支出的比重不足0.4%,在全国仅排第16位。三是宣传上重视不够,投入甚少,既没有把演出宣传、打造市场列入党政主要领导的议事日程,也没有拿出力量组织策划、帮助院团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在宣传上也基本没有专门列支,更谈不上大的投入。以至于我省很多的知名演员、获奖剧目在省外名声显赫,在省内却鲜为人知。
二、发展和繁荣辽宁演出市场的建议
1.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确定辽宁演出市场发展的新目标、新思路。这个新的目标应该是把辽宁演出市场作为增强辽宁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作为辽宁全面振兴的新的增长点,把辽宁打造成名副其实的北方演艺重镇。新的发展思路是以深化艺术院团改革为重点,重塑市场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完善配套政策,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投资方式促进辽宁演出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
2.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艺术院团深化改革。重点艺术院团是全省演出市场的领头羊,繁荣发展辽宁演出市场,重点艺术院团必须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为了打破我省重点艺术院团自身改革举步维艰的局面,艺术院团必须从自身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寻求新的突破点。首先,突破旧有的思想观念。打破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和“等、靠、要”的生存模式,树立艺术产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理念,明确人民群众才是文艺市场的主体,认真研究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艺发展的新规律,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成本意识,把艺术与市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闯出一条文艺院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其次,突破传统的发展思路和思维定式。打破单打独斗、自我发展的格局,积极主动与国内外其他艺术院团、与企业、与媒体、与院校等多方合作,着力开辟新的生存发展空间,大胆探索开放办团、联合发展的新路子。在打造适应市场需求产品的同时,延伸产业链条,增加演出剧目的附加值。第三,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僵化机制,做到四个转变。在用人机制上,变终身制为聘任制,建立合理人才流动机制;在院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上,变固定为灵活,建立人才奖励机制;在院团内部机构设置改革上,变管理为经营,强化宣传、营销功能;在院团剧目生产机制改革上,变争评奖为抢市场,建立项目承包机制。
3.建立和完善演出市场体系。首先,大力推进资源整合。按照大文化观和利益共享原则,打破地域、所有制和艺术门类等界限,大力推进院团之间整合、地域间整合、行业间整合,形成一个具有辽宁特色的、有机联系的演出产业链。艺术院团整合,应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地域间整合,应当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和联动作用,以沈阳为中心,以周边城市为半径,以东北地区为腹地,按一小时车程,将众多的艺术院团、剧场联动起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演艺大市场,延长演艺市场产业链。行业间整合,主要是搭建互惠互利平台。如:通过政府出面协调,使演出院团与媒体(如:辽宁日报传媒集团、辽宁电视台、辽宁电台等)、与企业、与大专院校间联合,以入股、冠名、联手开展公益活动、政府出资等形式,共同打造演出市场。其次,大力开发旅游演出市场。繁荣辽宁的演出市场,必须大力推进演出市场与旅游业相结合。应当借鉴浙江、云南等地的经验。打造辽宁地域特色的演出剧目,采取政府支持,强力推进的办法,创出品牌。通过品牌项目来带动辽宁演出市场,特别是旅游演出市场的发展。并由政府出面,协调旅行社与艺术院团签合同,建立艺术院团、剧场、旅行社三方互惠共赢的合作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以旅游演出市场的活力带动整个演出市场的火爆。第三,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政府必须承担起培育演出市场这个重任。可以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即在院团演出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政府出一部分资金来抵消院团的投入,以降低票价,使大多数群众愿意观看演出、也能够看得起演出。政府还应带头推行购票观看演出制度,安排演出接待、款待客人时,都应采取购票制,为演出市场的规范化起一个表率作用。各院团也可建立票务机制,利用网络、电话预约、送票上门、有奖销售等多种方式吸引潜在观众购票入场,培养民众自觉花钱买票观看演出的文化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第四,培养观众群体。大力扶持重点群众文化活动和“演出进校园”、“送戏下乡”活动,通过“送戏进校园”“送戏下乡”等活动,重点在学校、在农村培养文化消费群体。
4.落实投入政策,完善投入机制。为加强我省文化建设,繁荣演出市场,政府应以中办发[2007]21号文件为指导,通过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的投入机制。第一,争取国家补助政策。建议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文化项目的转移支付力度,将对我省文化事业补助纳入中部补助政策之中。第二,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要真正落实中办发[2007]21号文件要求,财政每年对全省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能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所占比例不低于当年财政支出的1%,并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中。第三,执行文化经济政策。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社会力量捐赠文化事业政策,如,新建、改建演出剧场,可采取财政拨款立项的方式,也可采取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元化投资的方式,在市区、在旅游景点集中处建1000座位以上的旅游定点演出剧场,或将原有的厂房、俱乐部等地进行改造。第四,增加专项资金额度。主要用于剧目创作、人才培养、场次补贴和重大演出活动等方面。同时,还应增设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扶持专项资金、院团改革专项资金、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衍生产品启动资金等。第五,改革财政投入方式。由“养人”向“干事”转变,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变事前投入为事中或事后投入,保证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制定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包括培养人才规划和引进人才规划,建立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力争推出一批在全国、全省都有影响力的文化艺术专家。对优秀艺术人才在住房、户籍、职称、分配、家属随迁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建立“明星制”,注重培养与宣传自己的明星,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文化艺术人才库和人才管理机制。对各学科、各专业、各门类的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实行特殊补贴。设立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改善艺术人才队伍的生活条件。
6.充实完善、做实做强文化发展组织协调机构。借鉴沈阳市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充实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使其真正成为一个统筹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体职能部门。该部门在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应着重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任务:一是用足用好国家有关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并结合辽宁实际,制定并出台具体的法规政策实施细则,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媒体及相关企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落实。三是管好用足文化发展基金,使有限的财政投入资金得到最大的效率,并通过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和信息平台,鼓励和支持文化社团和中介组织发展,实现其服务功能。四是对文化产业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分类考核评价,引导文化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课题组组长:窦杰 课题组成员:卞芳、梁新颖、安波、费维达)
责任编辑 侯 琦
[关键词]辽宁文化演出市场;发展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G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7-0063-02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党中央站在时代发展前沿、立足我国新时期的新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文艺演出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辽宁文化演出市场的开拓与发展中还存在着很多阻碍因素。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会影响到我省今后文艺演出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影响我省在全国文艺演出事业发展中所处的位置,并进而影响我省文化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一、影响辽宁文化演出市场发展与繁荣的主要因素
1.思想观念陈旧,对艺术产品的市场属性认识不到位。辽宁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比较深,观念上也形成了很多陈旧保守的思想,反映在对艺术产品市场属性的认识上就显得不够适应。在辽宁的一些领导者和艺术产品生产者的思想中,艺术产品是不同于其他物质产品的精神产品,是教育人民、宣传先进的工具,就应当更关注其社会效益;而对艺术产品所拥有的商品属性,却缺乏应有的认识。在他们看来作为文艺创作,要想获得社会效益,就不能保证经济效益。正是由于对艺术产品市场属性的认识不清,使得我省很多艺术院团在生产艺术产品时,形成了追求高精深、追求获奖、追求单纯的社会效益、政治影响的现象,而很少能够制作出真正反映辽宁的历史人文精神、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作品。至于与旅游市场相结合,能带来规模效益的作品,则更是看不到。由此,阻碍了我省演出市场的开拓与发展。
2.演出市场体系不健全,产销不能有效对接。演出市场是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省的演出市场体系在许多方面都有欠缺:演出主体比较单一,国有艺术院团的主导和示范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民营院团虽然发展很快,但普遍规模较小、形式单一。其他如股份制、企业、个体、外资等投资的文化演出机构很少,没有形成多元化演出主体的格局。艺术产品存在着严重的“产”、“销”脱节现象,获奖作品虽多,但真正受到老百姓欢迎的剧目较少。艺术资源分散,省内众多的艺术院团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也没能形成规模效应。宣传营销很不到位,各院团都不愿在宣传营销上投入较多的资金,也没有固定的宣传渠道和有效的宣传计划。缺乏良好的市场中介组织,各院团的演出仍然靠政府、靠老关系、老渠道、老办法安排,而缺乏信誉良好、操作规范的中介组织进行经营与操作。
3.艺术人才结构不合理,流失严重。调查中我们发现,我省艺术人才的问题也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才结构性积压和短缺并存。很多院团演员队伍庞大,但同时又缺乏名演员,缺乏创意人才和艺术编导人才,缺乏经营管理人才。二是人才流失严重。近几年,由于国有院团人员收入较低、待遇较差等原因,使得很多优秀人才流向其他大城市、流向部队、流向高校。三是缺乏对艺术人才的激励和培养。省里对获得国家各种奖项的人才缺乏奖励政策,对艺术人才引进也没有相应的机制,各院团对如何培养有发展前途的艺术人才也缺乏长远规划。
4.领导重视,但缺乏有效的政策规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具体、硬性的政策规定;二是在投入上增长幅度仍显不足;文化事业的总体投入与国家要求存在差距,文化投入占同期财政支出的比重不足0.4%,在全国仅排第16位。三是宣传上重视不够,投入甚少,既没有把演出宣传、打造市场列入党政主要领导的议事日程,也没有拿出力量组织策划、帮助院团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在宣传上也基本没有专门列支,更谈不上大的投入。以至于我省很多的知名演员、获奖剧目在省外名声显赫,在省内却鲜为人知。
二、发展和繁荣辽宁演出市场的建议
1.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确定辽宁演出市场发展的新目标、新思路。这个新的目标应该是把辽宁演出市场作为增强辽宁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作为辽宁全面振兴的新的增长点,把辽宁打造成名副其实的北方演艺重镇。新的发展思路是以深化艺术院团改革为重点,重塑市场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完善配套政策,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投资方式促进辽宁演出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
2.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艺术院团深化改革。重点艺术院团是全省演出市场的领头羊,繁荣发展辽宁演出市场,重点艺术院团必须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为了打破我省重点艺术院团自身改革举步维艰的局面,艺术院团必须从自身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寻求新的突破点。首先,突破旧有的思想观念。打破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和“等、靠、要”的生存模式,树立艺术产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理念,明确人民群众才是文艺市场的主体,认真研究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艺发展的新规律,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成本意识,把艺术与市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闯出一条文艺院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其次,突破传统的发展思路和思维定式。打破单打独斗、自我发展的格局,积极主动与国内外其他艺术院团、与企业、与媒体、与院校等多方合作,着力开辟新的生存发展空间,大胆探索开放办团、联合发展的新路子。在打造适应市场需求产品的同时,延伸产业链条,增加演出剧目的附加值。第三,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僵化机制,做到四个转变。在用人机制上,变终身制为聘任制,建立合理人才流动机制;在院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上,变固定为灵活,建立人才奖励机制;在院团内部机构设置改革上,变管理为经营,强化宣传、营销功能;在院团剧目生产机制改革上,变争评奖为抢市场,建立项目承包机制。
3.建立和完善演出市场体系。首先,大力推进资源整合。按照大文化观和利益共享原则,打破地域、所有制和艺术门类等界限,大力推进院团之间整合、地域间整合、行业间整合,形成一个具有辽宁特色的、有机联系的演出产业链。艺术院团整合,应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地域间整合,应当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和联动作用,以沈阳为中心,以周边城市为半径,以东北地区为腹地,按一小时车程,将众多的艺术院团、剧场联动起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演艺大市场,延长演艺市场产业链。行业间整合,主要是搭建互惠互利平台。如:通过政府出面协调,使演出院团与媒体(如:辽宁日报传媒集团、辽宁电视台、辽宁电台等)、与企业、与大专院校间联合,以入股、冠名、联手开展公益活动、政府出资等形式,共同打造演出市场。其次,大力开发旅游演出市场。繁荣辽宁的演出市场,必须大力推进演出市场与旅游业相结合。应当借鉴浙江、云南等地的经验。打造辽宁地域特色的演出剧目,采取政府支持,强力推进的办法,创出品牌。通过品牌项目来带动辽宁演出市场,特别是旅游演出市场的发展。并由政府出面,协调旅行社与艺术院团签合同,建立艺术院团、剧场、旅行社三方互惠共赢的合作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以旅游演出市场的活力带动整个演出市场的火爆。第三,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政府必须承担起培育演出市场这个重任。可以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即在院团演出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政府出一部分资金来抵消院团的投入,以降低票价,使大多数群众愿意观看演出、也能够看得起演出。政府还应带头推行购票观看演出制度,安排演出接待、款待客人时,都应采取购票制,为演出市场的规范化起一个表率作用。各院团也可建立票务机制,利用网络、电话预约、送票上门、有奖销售等多种方式吸引潜在观众购票入场,培养民众自觉花钱买票观看演出的文化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第四,培养观众群体。大力扶持重点群众文化活动和“演出进校园”、“送戏下乡”活动,通过“送戏进校园”“送戏下乡”等活动,重点在学校、在农村培养文化消费群体。
4.落实投入政策,完善投入机制。为加强我省文化建设,繁荣演出市场,政府应以中办发[2007]21号文件为指导,通过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的投入机制。第一,争取国家补助政策。建议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文化项目的转移支付力度,将对我省文化事业补助纳入中部补助政策之中。第二,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要真正落实中办发[2007]21号文件要求,财政每年对全省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能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所占比例不低于当年财政支出的1%,并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中。第三,执行文化经济政策。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社会力量捐赠文化事业政策,如,新建、改建演出剧场,可采取财政拨款立项的方式,也可采取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元化投资的方式,在市区、在旅游景点集中处建1000座位以上的旅游定点演出剧场,或将原有的厂房、俱乐部等地进行改造。第四,增加专项资金额度。主要用于剧目创作、人才培养、场次补贴和重大演出活动等方面。同时,还应增设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扶持专项资金、院团改革专项资金、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衍生产品启动资金等。第五,改革财政投入方式。由“养人”向“干事”转变,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变事前投入为事中或事后投入,保证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制定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包括培养人才规划和引进人才规划,建立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力争推出一批在全国、全省都有影响力的文化艺术专家。对优秀艺术人才在住房、户籍、职称、分配、家属随迁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建立“明星制”,注重培养与宣传自己的明星,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文化艺术人才库和人才管理机制。对各学科、各专业、各门类的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实行特殊补贴。设立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改善艺术人才队伍的生活条件。
6.充实完善、做实做强文化发展组织协调机构。借鉴沈阳市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充实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使其真正成为一个统筹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体职能部门。该部门在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应着重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任务:一是用足用好国家有关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并结合辽宁实际,制定并出台具体的法规政策实施细则,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媒体及相关企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落实。三是管好用足文化发展基金,使有限的财政投入资金得到最大的效率,并通过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和信息平台,鼓励和支持文化社团和中介组织发展,实现其服务功能。四是对文化产业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分类考核评价,引导文化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课题组组长:窦杰 课题组成员:卞芳、梁新颖、安波、费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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