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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体系形式研究法律规范由来已久,体系理论是体育法体系建构之依据。其具有主导性法律思想特质的原则,弥补了传统体育法体系的不足。在我国现有条件之下,以原则及其所显现的评价基础为基准点,"意旨上的关联"的体育法体系得以形成。该种体育法体系具有开放性。本文仅从体系及其构成要素的角度,讨论体育法律演进的作用,并提供若干思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