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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侦查学理论界对模糊供述的概念不是很多,通行的观点是指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及相关问题不明确、不正确的供述。模糊供述主要分为蓄意与记忆流失型模糊供述,并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解决模糊供述的主要对策,首先要正确区分模糊供述的类型,对讯问结果理性分析,然后将讯问与其他侦查措施密切配合,并充分利用刑事科学技术,最后实现理论创新与实践反馈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