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民主制度的健全,政务信息的透明度越来越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财政预决算不得定为国家秘密",为预算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公安经费预算因具有公共性和保密性的双重特点,在公开与保密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文章通过分析公安经费预算公开与保密的影响,提出既能满足保密需求,又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满足社会效益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