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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本上讲,要缓解全球气候变暖,就必须通过能源技术系统的变革,转现有的能源消费模式,减排温室气体,一旦《京都协议书》得以实施,它必将对世界能源技术的创新和扩散产生重大影响,在发达国家,技术创新主要是由企业完成的,正确把握技术创新的方向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因此,世界上著名的跨国公司对于气候变化问题均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开始采取积极的行动,中国的企业界对气候变化问题了解较少,这既不利于中国参与减缓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也将对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国政府和相关研究单位急需加强同企业界的沟通,促使企业采取必要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