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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加快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构建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牧业体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