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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8年9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废止《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对上述法规予以废止十分必要。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经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