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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五大的“建设小康社会”到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建成小康社会”,经过40多年的努力奋斗和脱贫攻坚,贫困地区的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的目标已近在眼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也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
未来一年是脱贫攻坚最后的冲刺阶段,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不仅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乃至向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将付诸实现,也关乎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开展。因此,在2020年底前的这段时期内,需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谋划、合理安排脱贫攻坚工作。未脱贫县要坚决保质保量地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已脱贫县要巩固提升脱贫的质量,防止返贫,促进减贫的可持续性。此外,要因地制宜、分类分地区地有序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
冲刺之年,再看脱贫攻坚成绩单
从总体上判断,我国脱贫攻坚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目前,我国脱贫攻坚已取得的成绩是:贫困县从832个减少到396个,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已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了8239万人,减少到2018年末的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7%降至1.7%,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371元人民币,实际增速高于全国农村1.7个百分点。十八大以来1794万农户改造了危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了近1000万人,2018年全国累计资助学生达1.35亿人次;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重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左右。
由于多管齐下提高脱贫质量,我国返贫人数也逐年显著下降,由2016年68.4万人下降到2018年只有5.8万人,今年我国将再减少1000万贫困人口,到2020年底,将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脱贫攻坚是一份历史“答卷”,交卷时间是2020年,考题的核心是“两个确保”: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所有贫困县脱贫摘帽。检验脱贫攻坚的成绩合格不合格,关键就是要查验这两道考题完成的成色足不足。其中,贫困人口脱贫是基础,人的脱贫不稳定,县的摘帽就不牢固。因此,贫困县摘帽,答卷只完成了一半,不仅不能松口气、歇歇脚,还得加把劲、出新招,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在第六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咬定目标、一鼓作气,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短板,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防范返贫,促进脱贫攻坚成效的可持续性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已经脱贫的地区要处理好脱贫数量与脱贫质量之间的关系,即不仅要保证现有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而且要提高脱贫的质量,促进减贫的可持续性。为此,需要从户、村和区域的层面,提升脱贫能力,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
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政协第26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减少和防止脱贫后返贫”协商议政。委员们建言时纷纷谈到,要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和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脱真贫、真脱贫。要保持扶贫政策和帮扶模式的稳定性、连续性,坚持纠正贫困县摘帽后工作放松的做法。要把稳定就业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主要措施,推动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外出务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要加强对易地搬迁贫困群众的后续帮扶,做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致富。要立足当地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充分利用科技、金融、电商等支持手段培育特色扶贫产业,大力实现消费扶贫,拓展贫困地区产品销售渠道。要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推进移风易俗,选树和宣传自主脱贫典型,激发脱贫内生动力。要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构建脱贫人口、边缘人口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救助机制,对因灾、因病等返贫者做到早发现、早帮扶。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张琦、研究员孔梅撰文,从农户、村和区域三级,提到防范返贫的三个层面:
在农户层面,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脱贫攻坚不应只关注当年的贫困户是否达到脱贫的标准,更应在永久脱贫上下功夫,建立起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最大可能地减少贫困家庭的返贫现象。一是增加就业。受区域条件制约,一些民族地区、西部山区存在较大范围脱贫质量不高的现象,对于此类地区,应当通过行之有效的职业培训、有组织的劳务转移,提高长期稳定就业的规模和水平,从而实现长期、持续、稳定的脱贫。二是注重防范风险,防止因市场波动等因素导致的返贫。近几年,一些贫困村在脱贫过程中盲目跟风,造成了产业同质化严重的情况,必须对高度同质化扶贫产业的市场风险足够重视,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产业扶贫向差异化和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在村级层面,强基固本,拓展收入来源。为了防止返贫,村一级需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此,需要拓展集体经济的收入来源,提升村集体的发展能力。一是補齐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目前,部分村庄的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较大缺口,未来应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的路、电、水、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农村环境和村容治理。二是拓展村集体收入来源。贫困地区的村庄普遍存在村集体收入来源单一、难以持续等问题,亟待拓展收入来源。应当充分挖掘当地的特色资源,积极发展村级产业,在提高村集体收入的同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提升村级单元的发展能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村级治理水平和发展能力。因此,贫困村一方面要强化党建与扶贫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引领农村组织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的核心作用;另一方面要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将大量的人力资源充分转变为高质量的人力资本。 在区域层面,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可持续脱贫。从区域层面来看,防止返贫需要加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以区域经济的更好发展带动贫困户的持续增收。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企业,支持贫困地区的企业发展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当前,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能够获得的支持大多是税费减免、用地政策优惠等,长期以来存在的融资难、发展难问题还是很难解决。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贫困地区这类企业的支持,通过发展特色种植养殖、旅游休闲等区域特色产业,引导贫困户参与并实现可持续脱贫。
以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未来一年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交汇的特殊时期,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还要为乡村振兴做好思想观念、规划目标、政策举措的有效衔接,加快形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互支撑、相互配合、有机衔接的良性互动格局。
“2017年以来陆续摘帽的贫困县,要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稳定脱贫质量、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等工作上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静认为,一是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摘四不摘”政策,巩固脱贫成果,保证稳定脱贫。二是总结脱贫攻坚的经验和教训,并将一些好的经验运用到其它工作中去,如党建扶贫、村庄治理、驻村帮扶、产业发展、监督考核等方面的经验。三是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要从以脱贫攻坚引领经济发展转向以乡村振兴引领经济发展转变,在体制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衔接,并在工作重点、工作方法等方面实现转换,其中最重要的工作是做好产业发展,使产业扶贫转向产业振兴。四是进行资产清理和量化。五年来,中央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超过2800亿元,加上其它方面的投入,脱贫攻坚累积了大量的资产,这些资产的产权界定、分类清理、量化归属应是下一步工作的重要内容。
坚持“精准”,牢牢把握衔接的原则和前提。脱贫攻坚的成效证明了精准扶贫战略的科学性,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过程中,仍然要将“精准”原则贯穿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为指导,科学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系,继承“精准”理念,坚持精准衔接、分类施策,把脱贫攻坚的工作经验和帮扶资源有效转换到乡村振兴中,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对接点应该从防止返贫和防止新贫困发生这两个方面来考虑”,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李小云指出,真脱贫、不返贫是乡村振兴的前提。我们既要实现精准脱贫的目标,同时还要防止刚脱贫就返贫现象的发生。李小云强调,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把脱贫攻坚期间的各种资源和机制,包括财政、金融资源等,以及已经形成的机制,包括领导机制、组织机制、市场机制等,转化成服务于“两个防止”目标的一套乡村振兴体系。他举例,“大量用于产业扶贫的资金,是不是可以逐渐转化成为防止贫困发生的资源,通过乡村振兴来推动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提升。还有在脱贫攻坚中已经形成的非常有效的组织资源,比如第一书记制度、对口帮扶等,这些机制怎么能够转化成一种长期性机制”。
在统筹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一是需要明确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历史特点和时段特征,从战略和思想高度统筹两者的推进,注重将乡村振兴的理念融入脱贫攻坚之中,促进脱贫攻坚从精准到共享、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质增效,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同频共振”。二是需要在观念上实现从“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自主脱贫的能力,主动依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早日过上富裕生活。
今年9月27日,在慶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谈到,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农业农村部将针对贫困地区产业总体较弱、规模小、链条短等问题,加强规划和引导,支持贫困地区挖掘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集中精力搞好产销对接,把贫困地区的特色资源、生态资源转化为市场优势、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更好地加入产业发展当中,通过产业扶贫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起来,使贫困户能够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成果。
同时,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离不开清晰明确又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整体规划,要在整个大的乡村振兴战略安排下,制定短期的(2~3年)当地发展计划,形成脱贫工作和乡村振兴之间的合理衔接。一是因地制宜,分地区推进,针对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类型的地区、村庄,各地方各部门在衔接过程中应加强分类指导,梯次推进;二是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在有条件、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方树立一批率先推进的典型,不断发掘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今年6月,教育部出台了《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介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介绍说,聚焦精准扶贫,高校已经深入国家特困连片区布点建站,通过“产业技术+示范推广+人才+农户”等多种扶贫模式,实现专家到农
户、技术到农田、产品到市场,增强贫困片区的“造血”机能,有力带动贫困片区脱贫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与此同时,多个省、自治区也已相继出台“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相关规划,以政策衔接,形成乡村振兴的具体抓手。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张琦认为,一是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对现有的扶贫政策进行评估梳理,分类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或强化的各项政策,并总结梳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用于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制度框架;二是促进特惠性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政策的转变,强化脱贫攻坚政策与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规性社会保障措施,均衡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三是促进短期性政策向长效性、持续性政策的转变,着力促进脱贫攻坚政策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代农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农户与企业、合作社、产业大户等的有效对接,在实现脱贫的基础上,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促进农民稳步持续增收。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2020年以后需要对反贫困、扶贫济困事业作出一个新的战略规划和部署。应该要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作用,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编织一张非常严密的社会安全网。对2020年以后,相对落后地区和相对贫困或者低收入的群体,也要有一定的支持政策”。
我国脱贫攻坚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
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达到这些标准,才能“摘帽”:
贫困县脱贫摘帽按国家标准,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评估以下指标:
一是贫困发生率。摘帽当年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贫困发生率高于3%的,不得退出。
二是脱贫人口错退率。脱贫人口错退率高于2%的,不得退出。
三是贫困人口漏评率。漏评率超过2%的,不得退出。
四是群众认可度。群众认可度低于90%的,不得退出。
脱贫成绩速览:
2018年,贫困县从832个减少到396个。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371元人民币,实际增速高于全国农村1.7个百分点。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了近1000万人。
2018年,全国累计资助学生达1.35亿人次。
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重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