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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语镜下,企业社会责任已不再是单纯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问题,它已成为当下社会的国家基本话语。从公司法维度看,虽然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已有了具体的法律条款的设定,但该设定只具法理上的倡导意义而无司法层面的操作价值。要从司法实践层面解决此问题,当务之急在于确立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性"的司法认定标准。行业属性判定标准、公司关联性判定标准以及企业容忍度判定标准应成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性标准认定的司法选项。促成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还应展开合适的路径安排及相应的配套制度:应在行业"自律性规范"中明确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