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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要形成教师志愿服务长效机制。鼓励教师成为注册志愿者,支持各地各校成立教师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建立教师志愿服务“绩分银行”,对教师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认证和登记,有关表现可在教师考核评价中予以参考。将教师志愿服务与学生志愿服务统一起来,教师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的基础上,指导帮助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有效的实践育人成果。强调结合教师职业特点和优势,发挥教师志愿服务的示范效应和育人功能,立足教育,服务社会,将志愿服务与促进学生成长相结合,与提升教师品德修养和学识水平相结合,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同时,意见指出,教师志愿服务活动坚持自愿原则和量力原则,讲求实效,尽力而为。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4年10月15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