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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建设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当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从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探讨,提出了施工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工程概况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现状
近几年,尽管建设部、省、市建委对施工现场要求文明施工多年,也略见成效,但施工现场管理的现状却仍然不容乐观,施工现场管理松弛混乱,“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人员伤亡、塌陷事故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施工的进度和质量,阻碍建筑业的高效率发展。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工人直接从事施工活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场所。建筑产品施工质量的好坏、施工进度的快慢,都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息息相关。该工程由业主、代建业主、监理共同进行管理,从而造成权利单位过多,组织指挥比较混乱,施工单位对于来自各方的命令无所适从,同时该工程与其他工程穿插作业较多,施工过程中无专门人进行协调,因此各施工队伍协调性较差,施工现场管理比较差、管理比较混乱,想到哪里就干到哪里。
虽然有规范的施工操作规程、标准,除自身管理水平、队伍的技术能力外,因业主的政治命令的存在,导致施工操作中无法按正常程序进行施工,从而使工期延长,人、材、机费用增加。隐蔽工程验收不认真,形象进度表示不明确。
2、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客观问题及原因分析
2.1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
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顾后果以垫资、压价,甚至行贿等违法手段承揽工程。为牟取利润,不計后果压低成本,自行或串通设计人员乱改设计,使用低价劣质材料,甚至偷工减料,放任职工不按技术规范操作,粗制滥造。在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提供虚假质量保证资料。私招乱雇,工人队伍素质低下。
2.2设计单位行为不规范
工程质量发生问题,都认为是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实际上其中一些问题是由于设计不到位造成的。现在很多设计单位实行的是谁承揽工程谁设计。这样在单位内部形成固定搭配,致使某几个人对某一类设计非常熟练,如果遇到不熟悉的工程,其他设计人员又不易介入,使设计单位的设计优势及专业之间的互补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影响设计质量。另外,设计质量监督站对设计质量的监测是每年抽验,这样致使很多建设项目设计得不到及时检测,为设计质量事故埋下隐患。
2.3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
有的建设单位不是完全的法人主体,建设资金的使用、施工单位的选择、建设标准的选择等都不能自主决定,常受到其主管单位的影响,无法承担分包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任务。缺乏市场意识,破坏与承包方的平等交易关系。阻碍市场机制的发展。而且投资责任机制不健全,片面追求低造价,片面追求高标准、短工期,这些都阻碍了工程质量。
2.4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是委托建委质量监督站进行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质监站的监督体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质监站监督的工程项目很多,但质监站人员有限,使工作力度降低。行政监督的工作性质容易滋生官僚主义及腐败。有的质监站政企不分,以赢利为目的办实体,有的办了监理公司,有的办实验室,强制规定检验试块必须在这里进行,这样质监站既掌握工程质量的监督大权,又有获取利润的商业行为。这样很难保证质监站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也给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带来干扰。
3、工程质量管理对策的分析
3.1对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约束
加大承包与分包单位(尤其是非法挂靠)对质量、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逐步推行承包履约保险制。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全面落实动态管理。保证进入工程领域的企业具备从事建设工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技术、管理素质和适应不同工程规模、技术管理等级要求的不同综合等级水平评判的重要依据。考评企业人员综合素质、技术、管理和能力,推动企业建立自检、自测、自我完善的最直接、有效的控制手段。任何时候都必须注重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关键点,由此入手,发现按资质标准淘汰或考评降级或者停业整顿的问题严重的企业。
3.2加强对设计单位和设计者的审查
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建设产品的最终质量,据人们对有关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约有42%的工程质量事故源于设计。因此,加强对设计单位及设计者的资格审查十分重要。同时要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核,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安全性、防火性的要求。严格实行设计质量内审制、专业之间会审、会签制,改变目前设计审核走过场,工种之间相互撞车、打架,设计粗略不详等状况。实行设计质量事故经济赔偿责任制,特别是设计单位对指定的工程设备和工程材料的质量负全责;严禁非法设计和出让图章,限制业余设计,强化设计现场服务制度。同时建议设计质量监督站,加大对设计质量的监督工作力度,把质量隐患消除在设计阶段。
3.3规范业主的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工程质量不仅指施工质量,还包括建设单位的组织管理质量、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的监理质量。所以工程有了问题不能只由施工单位来承担责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4加快推行建设监理制的步伐,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
监理制的推出能够保证从第三方的角度、工程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监督,能够加强对质量形成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政府在对工程领域实行宏观调控时,应加快推行监理制,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地位。同时要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要以法制加强对监理的考核约束,实行质量追偿制度。质量监理人员签字的项目,如出了质量问题,应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记入监理工程师的个人工作档案,作为对本人工作考评的依据。同时要加强监理人员资质的审查,对徇私舞弊、乱用职权受贿、严重失职的监理人员,要及时取消其监理资格,追究责任。
3.5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直接监管
建设工程质量影响因素多,涉及到方方面面,根据我国的国情,总结几十年的经验得出一个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好,必须要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的管理体制。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是通过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来实现。宏观管理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和监督;微观管理就是政府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一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特别是目前建设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应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 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4 结束语
在进行项目的管理时应用系统的观点、系统的方法进行管理。在实际工程项目中,需要结合各项目的特点,进一步细化管理中的各项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全面素质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丛书》编审委员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第2版)[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2、刘厚辉.当代建筑工程管理中现场管理的探讨[J].广东科技,2007
关键词: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工程概况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现状
近几年,尽管建设部、省、市建委对施工现场要求文明施工多年,也略见成效,但施工现场管理的现状却仍然不容乐观,施工现场管理松弛混乱,“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人员伤亡、塌陷事故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施工的进度和质量,阻碍建筑业的高效率发展。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工人直接从事施工活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场所。建筑产品施工质量的好坏、施工进度的快慢,都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息息相关。该工程由业主、代建业主、监理共同进行管理,从而造成权利单位过多,组织指挥比较混乱,施工单位对于来自各方的命令无所适从,同时该工程与其他工程穿插作业较多,施工过程中无专门人进行协调,因此各施工队伍协调性较差,施工现场管理比较差、管理比较混乱,想到哪里就干到哪里。
虽然有规范的施工操作规程、标准,除自身管理水平、队伍的技术能力外,因业主的政治命令的存在,导致施工操作中无法按正常程序进行施工,从而使工期延长,人、材、机费用增加。隐蔽工程验收不认真,形象进度表示不明确。
2、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客观问题及原因分析
2.1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
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顾后果以垫资、压价,甚至行贿等违法手段承揽工程。为牟取利润,不計后果压低成本,自行或串通设计人员乱改设计,使用低价劣质材料,甚至偷工减料,放任职工不按技术规范操作,粗制滥造。在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提供虚假质量保证资料。私招乱雇,工人队伍素质低下。
2.2设计单位行为不规范
工程质量发生问题,都认为是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实际上其中一些问题是由于设计不到位造成的。现在很多设计单位实行的是谁承揽工程谁设计。这样在单位内部形成固定搭配,致使某几个人对某一类设计非常熟练,如果遇到不熟悉的工程,其他设计人员又不易介入,使设计单位的设计优势及专业之间的互补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影响设计质量。另外,设计质量监督站对设计质量的监测是每年抽验,这样致使很多建设项目设计得不到及时检测,为设计质量事故埋下隐患。
2.3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
有的建设单位不是完全的法人主体,建设资金的使用、施工单位的选择、建设标准的选择等都不能自主决定,常受到其主管单位的影响,无法承担分包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任务。缺乏市场意识,破坏与承包方的平等交易关系。阻碍市场机制的发展。而且投资责任机制不健全,片面追求低造价,片面追求高标准、短工期,这些都阻碍了工程质量。
2.4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是委托建委质量监督站进行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质监站的监督体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质监站监督的工程项目很多,但质监站人员有限,使工作力度降低。行政监督的工作性质容易滋生官僚主义及腐败。有的质监站政企不分,以赢利为目的办实体,有的办了监理公司,有的办实验室,强制规定检验试块必须在这里进行,这样质监站既掌握工程质量的监督大权,又有获取利润的商业行为。这样很难保证质监站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也给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带来干扰。
3、工程质量管理对策的分析
3.1对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约束
加大承包与分包单位(尤其是非法挂靠)对质量、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逐步推行承包履约保险制。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全面落实动态管理。保证进入工程领域的企业具备从事建设工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技术、管理素质和适应不同工程规模、技术管理等级要求的不同综合等级水平评判的重要依据。考评企业人员综合素质、技术、管理和能力,推动企业建立自检、自测、自我完善的最直接、有效的控制手段。任何时候都必须注重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关键点,由此入手,发现按资质标准淘汰或考评降级或者停业整顿的问题严重的企业。
3.2加强对设计单位和设计者的审查
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建设产品的最终质量,据人们对有关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约有42%的工程质量事故源于设计。因此,加强对设计单位及设计者的资格审查十分重要。同时要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核,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安全性、防火性的要求。严格实行设计质量内审制、专业之间会审、会签制,改变目前设计审核走过场,工种之间相互撞车、打架,设计粗略不详等状况。实行设计质量事故经济赔偿责任制,特别是设计单位对指定的工程设备和工程材料的质量负全责;严禁非法设计和出让图章,限制业余设计,强化设计现场服务制度。同时建议设计质量监督站,加大对设计质量的监督工作力度,把质量隐患消除在设计阶段。
3.3规范业主的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工程质量不仅指施工质量,还包括建设单位的组织管理质量、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的监理质量。所以工程有了问题不能只由施工单位来承担责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4加快推行建设监理制的步伐,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
监理制的推出能够保证从第三方的角度、工程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监督,能够加强对质量形成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政府在对工程领域实行宏观调控时,应加快推行监理制,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地位。同时要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要以法制加强对监理的考核约束,实行质量追偿制度。质量监理人员签字的项目,如出了质量问题,应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记入监理工程师的个人工作档案,作为对本人工作考评的依据。同时要加强监理人员资质的审查,对徇私舞弊、乱用职权受贿、严重失职的监理人员,要及时取消其监理资格,追究责任。
3.5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直接监管
建设工程质量影响因素多,涉及到方方面面,根据我国的国情,总结几十年的经验得出一个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好,必须要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的管理体制。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是通过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来实现。宏观管理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和监督;微观管理就是政府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一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特别是目前建设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应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 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4 结束语
在进行项目的管理时应用系统的观点、系统的方法进行管理。在实际工程项目中,需要结合各项目的特点,进一步细化管理中的各项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全面素质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丛书》编审委员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第2版)[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2、刘厚辉.当代建筑工程管理中现场管理的探讨[J].广东科技,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