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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障性住房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的重大举措,因此,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分析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确保了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同时对以后的工程施工建设起到参考借鉴作用。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对策建议
一、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当前问题
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各地不同程度地有所反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卖地财政”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步伐
土地供应难保证。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上,地方政府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确保保障房土地应保尽保无疑会影响地方“土地财政”的收入,如果保证不了土地供应保障房建设任务根本不可能如期完成。事实上,不少地方政府过多考虑的是土地出让带来的地方财政收入,未能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足够的土地供应,导致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得不到保证。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村集体土地要转为建设用地后,地方政府才能划拨,其间的审批等程序一般持续时间较长,一定程度上延长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周期。
优惠政策难落实。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制定了一些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地各部门认识上的距离和工作上的重视程度不同,造成诸如财税方面给予保障房参建企业税收优惠或减免,金融方面给予政策性贷款和一定的财政贴息,土地供给方面给予一定幅度的土地出让价格优惠、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等措施难以及时落实到位。
1.2 规划建设的相对偏远实际上形成了保障性住房的“保障不保质”
一是建筑风格千篇一律。相对于商品房来说,保障性住房均为中小户型,在建筑上更加注重土地等方面的节约利用,因此多为单元式楼房格局,楼体基本方方正正,楼间距比较狭窄,小区内绿化面积很小,可供公共设施建设的空间不足,不能形成特色各异的建筑风格。
二是居民出行比较困难。由于受中心城区用地的紧张以及繁华地带商业开发价值的提升等因素的影响,保障性住房根本不可能建设在城市交通、物流、居民就医和子女上学等比较方便的主城区,城郊甚至更远的农村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首选区域。这样,就给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出行带来许多困难,不仅增加了他们的居住成本与开支,而且还不利其生活质量的提高。
三是住房配套设施建设难以及时到位。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对偏远,城镇道路、商业、供水、电力、燃气等设施不能做到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同步,有的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完工后,有关部门因为项目立项、审批以及考虑一次性投入较大等问题,配套设施建设迟迟不能开工,导致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路、水、电、气等无法正常到位,政府部门真正协调起来也困难重重,住房困难家庭只得无限期等待。
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質量控制工作
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施工阶段,在工期目标和投资目标宏观控制的前提下,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尤其重要,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因此,在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阶段,管理工作的重点就应该是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管理。
2.1 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加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报验。需要做现场复试的材料,必须按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试验,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到工程上,凡是因入场检验或见证取样不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必须在我监理人员的见证下限期清退出场,绝不允许使用在工程上。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
2.2 工程质量事中控制
项目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对所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包单位改正。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隐蔽工程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对不符合要求部位,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 工程质量事后控制
为了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我们坚持“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把各道工序施工质量关,严把隐蔽工程的质量关,严把重点部位的质量关,严把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关,严把竣工验收关等。为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管理保驾护航。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3.1 建立以公共租赁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考虑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际情况,近十年来保障性住房主要发展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在公共租赁房方面十分欠缺。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可以考虑建设以公共租赁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在住房租金补贴方面,可以根据不同的家庭收入、身体状况和个人人均住宅面积等方面制定住房补贴标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根据人均收入等方面的变动而变动。对于情况特殊困难的家庭可以减免或者增加补贴的方式,保障其住房的权利。 公共租赁房是针对“央心层”而设立的,对于空缺的房屋可以考虑适当的扩大保障对象,让那些没有申请到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的人群居住,从而缓解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住房压力,使得人人有房可住。
另外,要规范公共租赁房的租赁市场,设定合理的租金价格,使其略低于市场租金,以此来规避由于价格太低而带来的道德风险。同时,要考虑公共租赁房的建设位置、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等方面的问题,以保证适宜居住的水平。
3.2 多渠道筹集资金
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保障房资金筹集机制、组建保障性住房专用投融资平台成为必然之路。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加大政府预算安排,才能保证吕梁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行,不因为资金的脱节而停滞。近年来,吕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大,资金缺口也比较大,因此政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预算安排,是解决吕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问题的首要。
3.3 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
建立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作为稀缺的公共资源,相关政府职能机构必须保证保障性住房的配置、公共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的准确执行并对对公共住房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调节。 上世纪60年代,美国150个城市发生居民骚乱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住房问题,这迫使美国政府开始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并专门成立联邦政府的房屋行政署,主要负责公共住房管理。只有成立起专门的住房管理机构,使得有专门的负责人为此项目服务,才能使得这项工作更顺利的进行。
建立专门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在房价快速上涨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长期战略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多个管理环节、多个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建设管理机构,协调和统筹各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能,促使各个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够真正的保障低收入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权利,为老百姓做实事、做好事。
参考文献:
[1] 董庆辉. 浅谈如何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监控措施. 科技信息.2012
[2] 马楠. 我国保障性住房融资研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3] 方倩. 对建筑工程管理重要性的分析. 城市建设.2010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对策建议
一、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当前问题
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各地不同程度地有所反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卖地财政”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步伐
土地供应难保证。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上,地方政府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确保保障房土地应保尽保无疑会影响地方“土地财政”的收入,如果保证不了土地供应保障房建设任务根本不可能如期完成。事实上,不少地方政府过多考虑的是土地出让带来的地方财政收入,未能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足够的土地供应,导致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得不到保证。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村集体土地要转为建设用地后,地方政府才能划拨,其间的审批等程序一般持续时间较长,一定程度上延长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周期。
优惠政策难落实。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制定了一些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地各部门认识上的距离和工作上的重视程度不同,造成诸如财税方面给予保障房参建企业税收优惠或减免,金融方面给予政策性贷款和一定的财政贴息,土地供给方面给予一定幅度的土地出让价格优惠、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等措施难以及时落实到位。
1.2 规划建设的相对偏远实际上形成了保障性住房的“保障不保质”
一是建筑风格千篇一律。相对于商品房来说,保障性住房均为中小户型,在建筑上更加注重土地等方面的节约利用,因此多为单元式楼房格局,楼体基本方方正正,楼间距比较狭窄,小区内绿化面积很小,可供公共设施建设的空间不足,不能形成特色各异的建筑风格。
二是居民出行比较困难。由于受中心城区用地的紧张以及繁华地带商业开发价值的提升等因素的影响,保障性住房根本不可能建设在城市交通、物流、居民就医和子女上学等比较方便的主城区,城郊甚至更远的农村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首选区域。这样,就给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出行带来许多困难,不仅增加了他们的居住成本与开支,而且还不利其生活质量的提高。
三是住房配套设施建设难以及时到位。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对偏远,城镇道路、商业、供水、电力、燃气等设施不能做到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同步,有的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完工后,有关部门因为项目立项、审批以及考虑一次性投入较大等问题,配套设施建设迟迟不能开工,导致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路、水、电、气等无法正常到位,政府部门真正协调起来也困难重重,住房困难家庭只得无限期等待。
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質量控制工作
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施工阶段,在工期目标和投资目标宏观控制的前提下,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尤其重要,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因此,在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阶段,管理工作的重点就应该是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管理。
2.1 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加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报验。需要做现场复试的材料,必须按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试验,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到工程上,凡是因入场检验或见证取样不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必须在我监理人员的见证下限期清退出场,绝不允许使用在工程上。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
2.2 工程质量事中控制
项目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对所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包单位改正。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隐蔽工程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对不符合要求部位,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 工程质量事后控制
为了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我们坚持“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把各道工序施工质量关,严把隐蔽工程的质量关,严把重点部位的质量关,严把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关,严把竣工验收关等。为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管理保驾护航。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3.1 建立以公共租赁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考虑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际情况,近十年来保障性住房主要发展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在公共租赁房方面十分欠缺。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可以考虑建设以公共租赁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在住房租金补贴方面,可以根据不同的家庭收入、身体状况和个人人均住宅面积等方面制定住房补贴标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根据人均收入等方面的变动而变动。对于情况特殊困难的家庭可以减免或者增加补贴的方式,保障其住房的权利。 公共租赁房是针对“央心层”而设立的,对于空缺的房屋可以考虑适当的扩大保障对象,让那些没有申请到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的人群居住,从而缓解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住房压力,使得人人有房可住。
另外,要规范公共租赁房的租赁市场,设定合理的租金价格,使其略低于市场租金,以此来规避由于价格太低而带来的道德风险。同时,要考虑公共租赁房的建设位置、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等方面的问题,以保证适宜居住的水平。
3.2 多渠道筹集资金
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保障房资金筹集机制、组建保障性住房专用投融资平台成为必然之路。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加大政府预算安排,才能保证吕梁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行,不因为资金的脱节而停滞。近年来,吕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大,资金缺口也比较大,因此政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预算安排,是解决吕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问题的首要。
3.3 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
建立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作为稀缺的公共资源,相关政府职能机构必须保证保障性住房的配置、公共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的准确执行并对对公共住房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调节。 上世纪60年代,美国150个城市发生居民骚乱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住房问题,这迫使美国政府开始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并专门成立联邦政府的房屋行政署,主要负责公共住房管理。只有成立起专门的住房管理机构,使得有专门的负责人为此项目服务,才能使得这项工作更顺利的进行。
建立专门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在房价快速上涨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长期战略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多个管理环节、多个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建设管理机构,协调和统筹各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能,促使各个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够真正的保障低收入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权利,为老百姓做实事、做好事。
参考文献:
[1] 董庆辉. 浅谈如何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监控措施. 科技信息.2012
[2] 马楠. 我国保障性住房融资研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3] 方倩. 对建筑工程管理重要性的分析. 城市建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