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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四川“政坛之星”高勇,目前正在四川内江看守所焦急地等待着他的命运结局——在4月16日结束的庭审中,公诉人称“鉴于高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其死刑。
早在今年年初,高勇曾亲笔写下一份“忏悔录”。他写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是一场梦该多好呀。我真想从头再来,那样我一定努力去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受人尊重的人,至少全力去做一个干净的人,自由的人,愉快的人。”
然而,悔之晚矣。
上升通道终结
4月13日,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高勇涉嫌巨额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称,高勇涉嫌索取收受贿赂1114.3万余元,有930多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检察机关指控称,高勇于1996年至2004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向多家单位索要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0.7万余元;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四川泰港集团、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谋利,收受上述单位贿赂计人民币263.6万余元。总计高勇受贿多达30笔,其中大部分为索贿行为。
“高勇真是贪得无厌。”众多旁听者感叹。
年近40的高勇曾经堪称命运垂青,履历辉煌。他于1987年自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后,被分配至四川省计经委;1991年,上调到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任秘书;1993年,回到母校工业经济系攻读在职博士;1996年博士毕业后,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做了三年副州长。1999年7月开始,他任中国证监会成都办任党委副书记、副主任;2000年11月,调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党委书记、主任;2002年6月,出任中共成都市委常委;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案发时,任成都市委宣传部部长。
检察机关认为,高勇案实为建国以来罕见的学历高、职务高、年纪轻、胆子大的腐败犯罪。
案发刘志远
2004年,仕途如日中天的高勇,做梦也没想到他会因一桩旧案,戏剧性地走向人生下坡路。
8月2日,刚刚度过39岁生日的高勇突然被四川省检察院带走,随后被逮捕。原因是在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一案中,向刘方仁儿媳易阳行贿的商人刘志远立功赎罪,举报了高勇在任贵阳证监会特派办主任期间曾向其索贿达120万元的事实。
2001年6月至7月间,北京世纪兴业投资公司对在贵州的上市公司“黔中天”进行收购后,时任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的高勇以个人出书为名,向北京世纪兴业投资公司董事长刘志远索要人民币200万元。
据刘志远交待,高勇经常约他见面,刚开始就是吃吃饭,报销一些小费用,没想到高勇会要钱,而且一开口就是200万元。“我开始没答应他,觉得他做的太过了,连理由也没有。后来他不停地催我,还找证管办的人来查公司,我就开始给他准备钱了。”刘志远交代说。
2001年9月,刘志远通过证券公司和银行,分两次把共计120万元打到了高勇指定的四川金索玛投资咨询公司的账上。
后经查证,金索玛投资咨询公司是高勇为了收受贿赂转账方便专门成立的公司。
高勇案发后,2004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将高勇涉嫌受贿的线索交四川省检察院办理。8月3日,四川省检察院迅速组成专案组,专攻高勇案。同月4日,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5日执行刑事拘留,8月19日对其执行逮捕。
借“出書”索贿
接近高勇的人士告诉记者,高勇谈吐清晰,颇有学者之风。因此,和一般经济案犯不同,高勇索贿往往借助其“学者”形象,其常用的说辞就是“出书”。
经检方和律师取证,十余年间高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达317篇,参编书籍17部,单独著书5部,完成研究课题44项,由此他取得了研究员职称,并成为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和凉山西昌学院的兼职教授。
这一切也许都成为掩护。据知情人士透露,高勇竟然以出书为名,向近100个单位、个人索要赞助费高达700多万元。
1998年,时任凉山州副州长的高勇在其兼任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帮助凉山新月公司,承包了该公路建设中的水泥供应业务。后来高勇即以个人出书为名,向新月公司索要人民币55.8万元。
同年,高勇还找到中国工商银行凉山分行,要求州工行买他5万元以上的书。工行提出只能买5000元的书。高勇很不高兴,反复催促,甚至将5万元的发票开好送到工行,要求工行将钱转到其指定的账号。经查证,书的定价为每本45元,而工行只收到了不到100本书。
2000年,时任证监会成都办副主任的高勇,又以个人出书为名,分别向南方证券成都分公司、华融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现更名为银河证券公司)、成都建鹏实业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等多家单位索要“赞助”。“说是要卖书给我们,可是我们现在连一本书也没有收到。”建鹏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财经》了解,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举证,共有23个单位送给高勇的全部或部分款项,是以“支持高勇出书”或者“买书”的名义给他的。
“发迹”凉山州
1996年7月,高勇博士毕业,出任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副州长,主管招商引资和国企改制工作,一干三年。伴随着他“招商引资”的政绩,高勇也逐渐聚敛了比借“出书”索贿多得多的巨额财富。
1997年至1998年间,西昌电力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高勇在得知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张良宾希望控股西昌电力公司后,利用担任副州长分管工业的职务之便,让中经开证券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敬宏抢先与西昌电力公司,在没有付款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个1415万股西昌电力的股权收购协议。后四川立信为控股西昌电力,被迫每股加0.3元的转让费,以共424.65万元的价格,从敬宏手中收购这1415万股的“购股权”。
在此交易中,敬宏赚了424万余元。事后,敬宏通过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部,分两次转款140万元到高勇指定的账户上。
与此同时,1996年底至2000年间,高勇帮助四川立信投资公司收购了西昌电力公司的29万法人股。其间,高勇仰仗自己所处的地位,向该公司董事长张良宾多次索要财物共计122万余元。其中,1996年高勇以购车为名两次向张良宾索要款项;1997年10月又索要“赞助”,1998年再以其妻出国为名要现金,堪称名目繁多,数额巨大。
此外,高勇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新慧财务公司介绍到西昌电力公司为债券发行做财务咨询业务,并因此向该公司以借为名,索要50万元现金。
“证监”的疯狂高勇在法庭上称,他年迈的父母和妻子都曾告诫他,“不要跟老板们走得太近”,但还是没能管住自己;“我是学经济学的,觉得这些老板有能力,喜欢和企业家在一起。”
事实证明,高勇确实没能经受住诱惑,在证监系统工作期间接受了大量贿赂。
1999年,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托普软件)希望通过增发新股进行再融资。高勇在对托普软件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公司不完全符合增发新股要求,给该公司提出了需要整改的意见。后来,托普软件找到高勇,希望高勇“支持企业发展”,并提出愿意资助高勇出书搞研究。
高勇接受了托普方面开出的条件,签署了同意意见。2000年5月26日托普软件成功增发3380万A股后,从其控股公司四川托普科技公司划款83.6万元到高勇指定的账上,后高勇安排将此款转到自己的金索玛公司。
“我当时的心态是,托普是民营企业,神通广大,一圈就是十几个亿,要给我钱就给吧。”高勇在法庭上如此坦白。
2000年,四川泰港集团刘邦成找到高勇,请高勇在所管辖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那里帮助其拉存款,以便从银行获得贷款。高勇称,“现在是市场经济,公司的钱都有一个成本核算,再加之涉及一大串人,要用经济的杠杆来做这个事情。”
经高、刘商量,视高勇拉存款的金额和存期长短,泰港集团按1%至2%给高勇好处费。后来,高勇找到管辖范围内的托普集团公司、迪泰药业股份公司、南方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等负责人,让这些公司到刘邦成指定的银行去存款,数额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而高勇从中所获人民币高达180万元。
同年,高勇以广东英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忠联介绍他买的股票发生亏损为由,向陈索要40万元赔偿。在收到陈40万元后,又以其朋友也亏了为由再次索钱,陈又以现金支付给高勇50万元。
2004年,已经调任成都市委宣传部部长的高勇,把一贯的“作风”带到了新的工作岗位:要求市委宣传部下属的成都报业集团参股的搏瑞地产公司总经理杭亚平帮其买金条。杭按其要求买了五根金条,高勇收到后分文未付。
高勇案发后,检察机关从他的办公室和家中搜出了金条57根,人民币现金79万元,包括香港渣打银行存款单、金银玉等首饰65件,贵金属饰品5件,其他饰品108件,名表33块,字画95幅,照相机和摄像机各5部,手机18部;加上其他存款,折合人民币共计2167万元。
如此推算,高勇八年的厅级干部生涯,积攒了2000万余元的赃款,相当于平均每年敛财250万元。
早在今年年初,高勇曾亲笔写下一份“忏悔录”。他写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是一场梦该多好呀。我真想从头再来,那样我一定努力去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受人尊重的人,至少全力去做一个干净的人,自由的人,愉快的人。”
然而,悔之晚矣。
上升通道终结
4月13日,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高勇涉嫌巨额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称,高勇涉嫌索取收受贿赂1114.3万余元,有930多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检察机关指控称,高勇于1996年至2004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向多家单位索要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0.7万余元;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四川泰港集团、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谋利,收受上述单位贿赂计人民币263.6万余元。总计高勇受贿多达30笔,其中大部分为索贿行为。
“高勇真是贪得无厌。”众多旁听者感叹。
年近40的高勇曾经堪称命运垂青,履历辉煌。他于1987年自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后,被分配至四川省计经委;1991年,上调到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任秘书;1993年,回到母校工业经济系攻读在职博士;1996年博士毕业后,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做了三年副州长。1999年7月开始,他任中国证监会成都办任党委副书记、副主任;2000年11月,调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党委书记、主任;2002年6月,出任中共成都市委常委;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案发时,任成都市委宣传部部长。
检察机关认为,高勇案实为建国以来罕见的学历高、职务高、年纪轻、胆子大的腐败犯罪。
案发刘志远
2004年,仕途如日中天的高勇,做梦也没想到他会因一桩旧案,戏剧性地走向人生下坡路。
8月2日,刚刚度过39岁生日的高勇突然被四川省检察院带走,随后被逮捕。原因是在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一案中,向刘方仁儿媳易阳行贿的商人刘志远立功赎罪,举报了高勇在任贵阳证监会特派办主任期间曾向其索贿达120万元的事实。
2001年6月至7月间,北京世纪兴业投资公司对在贵州的上市公司“黔中天”进行收购后,时任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的高勇以个人出书为名,向北京世纪兴业投资公司董事长刘志远索要人民币200万元。
据刘志远交待,高勇经常约他见面,刚开始就是吃吃饭,报销一些小费用,没想到高勇会要钱,而且一开口就是200万元。“我开始没答应他,觉得他做的太过了,连理由也没有。后来他不停地催我,还找证管办的人来查公司,我就开始给他准备钱了。”刘志远交代说。
2001年9月,刘志远通过证券公司和银行,分两次把共计120万元打到了高勇指定的四川金索玛投资咨询公司的账上。
后经查证,金索玛投资咨询公司是高勇为了收受贿赂转账方便专门成立的公司。
高勇案发后,2004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将高勇涉嫌受贿的线索交四川省检察院办理。8月3日,四川省检察院迅速组成专案组,专攻高勇案。同月4日,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5日执行刑事拘留,8月19日对其执行逮捕。
借“出書”索贿
接近高勇的人士告诉记者,高勇谈吐清晰,颇有学者之风。因此,和一般经济案犯不同,高勇索贿往往借助其“学者”形象,其常用的说辞就是“出书”。
经检方和律师取证,十余年间高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达317篇,参编书籍17部,单独著书5部,完成研究课题44项,由此他取得了研究员职称,并成为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和凉山西昌学院的兼职教授。
这一切也许都成为掩护。据知情人士透露,高勇竟然以出书为名,向近100个单位、个人索要赞助费高达700多万元。
1998年,时任凉山州副州长的高勇在其兼任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帮助凉山新月公司,承包了该公路建设中的水泥供应业务。后来高勇即以个人出书为名,向新月公司索要人民币55.8万元。
同年,高勇还找到中国工商银行凉山分行,要求州工行买他5万元以上的书。工行提出只能买5000元的书。高勇很不高兴,反复催促,甚至将5万元的发票开好送到工行,要求工行将钱转到其指定的账号。经查证,书的定价为每本45元,而工行只收到了不到100本书。
2000年,时任证监会成都办副主任的高勇,又以个人出书为名,分别向南方证券成都分公司、华融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现更名为银河证券公司)、成都建鹏实业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等多家单位索要“赞助”。“说是要卖书给我们,可是我们现在连一本书也没有收到。”建鹏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财经》了解,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举证,共有23个单位送给高勇的全部或部分款项,是以“支持高勇出书”或者“买书”的名义给他的。
“发迹”凉山州
1996年7月,高勇博士毕业,出任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副州长,主管招商引资和国企改制工作,一干三年。伴随着他“招商引资”的政绩,高勇也逐渐聚敛了比借“出书”索贿多得多的巨额财富。
1997年至1998年间,西昌电力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高勇在得知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张良宾希望控股西昌电力公司后,利用担任副州长分管工业的职务之便,让中经开证券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敬宏抢先与西昌电力公司,在没有付款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个1415万股西昌电力的股权收购协议。后四川立信为控股西昌电力,被迫每股加0.3元的转让费,以共424.65万元的价格,从敬宏手中收购这1415万股的“购股权”。
在此交易中,敬宏赚了424万余元。事后,敬宏通过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部,分两次转款140万元到高勇指定的账户上。
与此同时,1996年底至2000年间,高勇帮助四川立信投资公司收购了西昌电力公司的29万法人股。其间,高勇仰仗自己所处的地位,向该公司董事长张良宾多次索要财物共计122万余元。其中,1996年高勇以购车为名两次向张良宾索要款项;1997年10月又索要“赞助”,1998年再以其妻出国为名要现金,堪称名目繁多,数额巨大。
此外,高勇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新慧财务公司介绍到西昌电力公司为债券发行做财务咨询业务,并因此向该公司以借为名,索要50万元现金。
“证监”的疯狂高勇在法庭上称,他年迈的父母和妻子都曾告诫他,“不要跟老板们走得太近”,但还是没能管住自己;“我是学经济学的,觉得这些老板有能力,喜欢和企业家在一起。”
事实证明,高勇确实没能经受住诱惑,在证监系统工作期间接受了大量贿赂。
1999年,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托普软件)希望通过增发新股进行再融资。高勇在对托普软件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公司不完全符合增发新股要求,给该公司提出了需要整改的意见。后来,托普软件找到高勇,希望高勇“支持企业发展”,并提出愿意资助高勇出书搞研究。
高勇接受了托普方面开出的条件,签署了同意意见。2000年5月26日托普软件成功增发3380万A股后,从其控股公司四川托普科技公司划款83.6万元到高勇指定的账上,后高勇安排将此款转到自己的金索玛公司。
“我当时的心态是,托普是民营企业,神通广大,一圈就是十几个亿,要给我钱就给吧。”高勇在法庭上如此坦白。
2000年,四川泰港集团刘邦成找到高勇,请高勇在所管辖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那里帮助其拉存款,以便从银行获得贷款。高勇称,“现在是市场经济,公司的钱都有一个成本核算,再加之涉及一大串人,要用经济的杠杆来做这个事情。”
经高、刘商量,视高勇拉存款的金额和存期长短,泰港集团按1%至2%给高勇好处费。后来,高勇找到管辖范围内的托普集团公司、迪泰药业股份公司、南方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等负责人,让这些公司到刘邦成指定的银行去存款,数额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而高勇从中所获人民币高达180万元。
同年,高勇以广东英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忠联介绍他买的股票发生亏损为由,向陈索要40万元赔偿。在收到陈40万元后,又以其朋友也亏了为由再次索钱,陈又以现金支付给高勇50万元。
2004年,已经调任成都市委宣传部部长的高勇,把一贯的“作风”带到了新的工作岗位:要求市委宣传部下属的成都报业集团参股的搏瑞地产公司总经理杭亚平帮其买金条。杭按其要求买了五根金条,高勇收到后分文未付。
高勇案发后,检察机关从他的办公室和家中搜出了金条57根,人民币现金79万元,包括香港渣打银行存款单、金银玉等首饰65件,贵金属饰品5件,其他饰品108件,名表33块,字画95幅,照相机和摄像机各5部,手机18部;加上其他存款,折合人民币共计2167万元。
如此推算,高勇八年的厅级干部生涯,积攒了2000万余元的赃款,相当于平均每年敛财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