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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办发[2020]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县人民武装部:为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弘扬我区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解决现役干部转改的文职人员的家属就业安置问题,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现役干部转改的文职人员的家属(以下简称转改人员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