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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从文件本身来看,本次变化最显性直接的改变就是征收部门的调整,这其实属于国家部门间职责的划分,有关社保缴费基数、对象等方面的政策规定都没有任何变化。但是这项规定却一石激起千层浪,HR们讨论的核心逐渐变成了未来社保该如何缴、基数少缴了怎么办、有人未缴怎么办这样一些话题。这也从侧面展现出我国在社保征收前期存在一些法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