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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以生产地原则为基础的课税制度主导下,我国增值税收入地方政府间的分享呈现逆向分配特征。全面\"营改增\"后,地方政府纵向分享增值税收入比重虽有提升,但横向分享不均衡的弊病始终存在,而当前留抵退税背景下地方政府收入分成和退税责任不匹配再次凸显了这一问题。为推动地方政府间收入均衡发展,我国借助留抵退税地方分担调整机制部分缓解了地区间收入分配不均衡的矛盾,但仍存在调整范围过窄、比例设置不科学、实施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新时期,增值税收入地区间分享不均衡问题的解决,需要以受益原则导向下的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