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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作为当代法治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中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不断加深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的缺陷不断地暴露出来。其原因是目前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很不完善、健全,一些行政诉讼的基本理论还存在较大的争议。比如,行政诉讼到底是干什么的、进行行政诉讼所要达到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其价值又何在?在理论界关于这些争论还没有形成共识,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不象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其基本理论上基本形成共识或者说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