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体制转轨、利益调整的转型时期,我国劳动争议呈现出新的现实特征,暴露出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不足。改革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需要加快劳动法典的制定进程,进行模式重构,确立"自由选择调解,裁审分离,或裁或审"的模式;同时,需要妥当地进行制度选择:创新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确立劳动争议审理简易程序,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建立劳动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