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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或那代人,颇有古风。
因为上了“我是歌手”选秀节目,老狼又红了。对重新走红已有心理准备的老狼,还是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感到有些新奇,他用其一贯的调皮口吻逢人便说:“我都红成这样了,你知道吗?”这可能是一种掩饰、一种释放或是冷静地面对演艺的新春,过去,他不止一次突然红了。走红成为明星,在街上被围观,老狼在20年前就体验过,对他来说,没什么新鲜的。问题是,这个头上一直顶着“校园民谣”帽子的老狼为什么总是让人念念不忘?要是换一个人,用这种有一搭无一搭的态度去唱歌,早被人抛弃了。
没有人管,老狼也从来没有给自己制定过什么计划,完全是被人推着往前走的状态,反正每个月有两三回走穴,挣的钱足够他花了,至于自己是不是还很红,很受欢迎,他几乎不会去想。
老狼的第二张专辑磨蹭了7年才出来,如果一个歌手七八年不出唱片,大概东山再起会很难,可是老狼是幸运的,《晴朗》又让他红了一阵儿。等《北京的冬天》再出来,又是5年之后了。现在,老狼快10年没出唱片了,他跟1994年刚出道的那个时候差不多,要不是最近出现在选秀节目中,好多人还不知道自己逝去的青春放哪儿了。虽然他开玩笑说现在红了,但他对自己红不红没什么明显感觉:“是不是我文化层次不够啊,有好多人因为不红都得抑郁症了。我要是赶上意志比较消沉的时候,肯定去找那群玩户外的朋友去了。”
不知怎么摆谱的老狼
老狼的朋友很多,且杂,似乎什么样的人都可以跟他成为朋友,上至各路大腕儿,下至普通群众,他从不看人下菜碟,这跟他比较随和的性格有关。
老狼其实很明白,在社会上,你是个名人,越摆谱人家越把你当回事,但是他做不出来。有一次他去演出,有人问他:“你出门带多少个助理?”老狼说:“就一个。”那人说:“人家Jolin都带着二三十人的团队。”“Jolin是谁呀?”“蔡依林。”
还有一次老狼去客串唐大年的一个电影,他认识了陈明昊,他发现陈明昊老是拿着演戏圈里的那个范儿。后来俩人混熟了,老狼好奇地问他:“你挺好的一个人,干吗老是劲劲儿的?”陈明昊说:“在中国的这种片场里头混,你要不端着点架子,过一会儿灯光、摄影就来找你说戏了。”
老狼说:“在中国就这样,你要特平易近人,别人就把你当傻×,甚至得寸进尺。比如你和一个人合影,挺亲切的,结果他一会儿陆陆续续带来十好几个人来合影,说话也没大没小的。”
不过,让老狼端起这个架子,还挺难。也可能是老狼随遇而安的性格,让他没有得到更多,也沒有让他失去什么。他说:“可能之前都一直太顺了吧,有些东西没有努力奋斗就得来了。也可能我太颓废了,不知道火成什么样了。”当然,老狼从小成长的环境让他耳濡目染,对“明星大腕”的概念有一种不一样的理解,他说:“我小时候,我妈是广播交响乐团团长,住文工团里面,身边都是明星,他们在电视上、舞台上也都是明星。一到分房提干的时候,都到我们家来,经常各种哭天抹泪、下跪、写血书,反差挺大的。在台上是艺术家,在生活里,各种尔虞我诈、拉帮结伙、打小报告。可能从那时候对明星就有另外的态度。多大的明星,都有他最世俗的一面,大家都是一般人。我觉得我没把自己当明星,但是能不能真的做到这一点,我也不知道,肯定偶尔会有一些嘚瑟。有时候我想,有些人挺可怜的,成了腕儿之后没法过正常人的生活了,哪儿有好吃的饭馆、苍蝇馆子也不能去了,交往的人也受到限制。” 行走开阔眼界
老狼平生的一大爱好就是出去玩,说得书面一点叫旅行。因此很多探险旅游类节目常常会找老狼客串主持人。他去过世界上30多个国家,但他不爱写东西,那些经历只是偶尔跟朋友聊天的时候才会拿出来一些片段分享。
对老狼来说,2003年穿越非洲是他印象最深的,当年凤凰卫视做了一个节目,摄制组兵分三路,到非洲拍摄纪录片,老狼是其中一队的客串主持人,这一路上,他置身各种危险之中,甚至与死亡擦肩而过。
他们先是从阿尔及利亚登陆,北非姑娘的身材特别好,但老狼还没欣赏够北非混血姑娘的风情,一场惊魂的灾难便出现在他眼前。“那是在阿尔及利亚,我们当时要去沙漠中心的一个地带,拍一个号称史前古壁画。考虑时间问题,我们计划从阿尔及尔飞到那个小镇。因为当时阿尔及利亚有游击队在机场活动,安检特别严,到飞机下面准备登机的时候还有一次搜身检查,机场就两个屋子那么大,就两架飞机停在那儿。有一个阿拉伯小孩看我在那儿吃饼干还管我要了一块,我把一包饼干都给了小孩,他爸还和我说了几句话,然后他们上了第一架飞机。我们在安检的时候,那架飞机开始滑行,大概也就飞了二三十秒,刚飞到头顶的时候,‘嘭’的一下,左边的发动机就冒出一团黑烟,就跟汽车憋火似的,看着那飞机再往上爬也爬不动了,摔在离我们1公里的地方。所有人都傻了,就看着他们,那刺激太强烈了。那些空乘都是同事,一下子都傻了,我们这班也取消了。我们这个飞机的机长和空乘冲出来,都目瞪口呆。还有游客、当地人,有人开始哭。那个时候新闻记者的神儿一下子就给提起来了,当时有个《北京晚报》的记者,包括我们的总导演,说当时要是拍下来,就得普利策奖了!我心里特别难受,我觉得新闻这种嗜血性质就盼着出事。《北京晚报》那个小孩当场就冲过去了。后来我也理解他了,他就是干这个的。但我觉得一个正常人,情感上是特别接受不了的。因为就两架飞机,如果我们上的是第一架飞机,可能我们当场就全军覆没了。有一个法国人没赶上飞机,一堆亲戚朋友来送他,看到了那个场景他就开始哭,真是百感交集啊!而且一個幸存者都没有。我们从机场出来的时候看到飞机都摔碎了,大概散布在2公里的区域,都是烧焦的味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恐怖袭击,那时候正好是美国打伊拉克,整个伊斯兰世界特别愤怒。我们在那儿说英语,当地那帮孩子说‘No English’,跟我们比画各种挑衅的姿势。”
随后他们穿越布基纳法索、加纳、多哥。当他们进入尼日利亚的时候,危险再次降临。这个国家两大教派对立,随时会有恐怖和暴力事件发生。老狼说:“大概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尼日利亚发现石油之后,开始有钱了,因为政治原因,国家发生内乱,人们就互相砍杀。高速公路年久失修,经常有巨大的炮弹坑,还有废旧的大货车堵在路上,经常车开着开着就得开到逆行道上去绕一下。我们的车中间还坏了一次,当地有一个使馆的文化参赞随行,还有一个当地的华人酋长,他自己做生意特别大之后有了私人武装。他给我们派了一些警察(私人武装),拿枪保护我们。文化参赞和我挺好的,回到首都之后和我聊,当时两边都是芦苇丛、高的灌木丛,经常有土匪看到有车队停在那儿了就直接上去了,二话不说,先把人突突了,然后就把东西抢了。当时他们特别害怕,后来那个参赞说,那帮警察也不能信,他们白天当警察,晚上脱了警服就出去抢劫。那个国家特乱,但是挺迷人的。我们当时去一些文化人家,条件特好,都特有钱。他们可能贫富差距特大,穷的人就赤贫,家里就一个碗,那家也不是家,就半截墙。到尼日利亚就会明显发现,因为它发达过,舞蹈中心、艺术中心还保留着,一看就是有钱有闲才办起来的。”
老狼本以为,离开动荡的尼日利亚,就会安全了,结果在从尼日利亚去喀麦隆的途中,海关要求车队每一辆车要交2000美元的过路费,实际上就是讹钱。导演说有总统特批的通行证,海关说他们是反对派,总统的批文没用。没办法,只好滞留在口岸。口岸很乱,漫山遍野都是黑人,几个中国人在他们眼里就像怪物一样。老狼说:“那儿根本没旅馆,就在车外面支一个帐篷,还得看着东西,怕晚上丢东西。但我觉得还挺刺激的、挺好玩的。当时跟着的随行说,边境经常有杀人越货的,根本不敢到处走,而且那个地儿也不大,已经非常恐怖了。就一个小桥,桥那边就是喀麦隆。最后摄制组跟海关砍了砍价,给了点钱,总算放过去了。非洲好多国家的边界是‘二战’之后欧洲给划定的,都是一条直线,但是中间有十几公里缓冲带,属于两国都不管的地方,经常有武装在这里打。到喀麦隆的时候,大使就讲为什么非洲这么乱,因为这些武装都是被操纵的,有石油公司的,有欧洲政治集团的,各种利益在搏斗,经常是谁给钱就替谁打,经常乱打一团,几方混战,有时候都不知道为什么打。但是那个年代好在中国政治援建,留下好的印象,很多人见面会说‘你好’。尤其是最穷的那些地方,都是中国对口援建的,相对来说对中国人还好点儿。但实际上那些援建的钱都被这些政府层层给盘剥了。这些地方特别神奇,经常能看到地平线,没有高楼大厦,偶尔能看到一个人民大会堂的微缩版,一看就是中国人援建的,感觉有点穿越。援非医疗队也没辙,他们喝着酒就哭起来了,因为那边很多艾滋病,手术的时候一不小心划个口,自己就感染了,回去也没法说啊。而且那边有很多劳务输出,经常看见有非洲妇女抱着一个混血孩子来到中国大使馆,说找爹来了。大使馆上哪儿给她找爹呀,就给点儿吃的。”神奇总是在危险中体验的,当他们离开西北部非洲,穿越非洲腹地,最终三支队伍会合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下,惊心动魄的非洲之旅总算画上句号,对于一个喜欢户外爬山的老狼来说,征服非洲最高山峰是他非洲之行的最后一件事。老狼说,5000米以上的山峰他爬过三座,珠峰、厄尔普鲁士峰和乞力马扎罗山。
对于旅行,老狼说这是特别开阔眼界的事儿。
阅读感受人生
如果说喜欢户外是老狼动的一面,那么阅读就是老狼静的一面。放眼演艺圈,像老狼这样爱看书的人并不多。老狼不是那种学者专家型的人,他看书纯粹是一种兴趣。上中学他喜欢看狄更斯的小说,上大学后,他跟作家石康是同学,受石康的影响,在大学的时候就看完了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等不少文学名著,用他的话说,当时也没看明白。不过,老狼在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正好和他后来的妻子闹分手,他说:“最后男主人公说了一句‘我为你保持了童贞’,让我对诚实、情感这种东西,有了一个转变。”
爱伦堡的《人·岁月·生活》在别人眼里可能是一部史诗,但是在老狼眼里可能是一些八卦、名流的爱恨情仇。过去,老狼喜欢看小说,现在他喜欢看一些名人八卦琐事的书,比如陈巨来的《安持人物琐记》,最初,老狼在《万象》上看到一部分连载,比如陆小曼有很多仰慕者,嫁过很多人,章太炎喜欢吃臭豆腐,徐志摩是那个时代的白衣飘飘,一看他为了追求女孩竟也做出一些不堪的事,感觉他完全落地了。后来《安持人物琐记》出了书,老狼又买来看。
有一次,老狼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觉得他一口气在12米的打字机纸上写完这部小说很了不起,后来他看《垮掉的行路者》,讲述当初跟凯鲁亚克整天在一起混的那帮人,像一部口述史,讲的很多事情都是矛盾的,从多角度叙述一件事,就像一个罗生门。
老狼之所以把兴趣点放在那些颠覆他对这些名人美好印象的内容上,是因为过去他觉得这些人都很牛,了不起。“以前觉得凯鲁亚克特牛,后来发现他在圈子里是小弟的角色,整天跟着这帮人混。这也映射了我们自己,无意间成为明星,就有机会和这个圈子里的人混,又说到88号酒吧了,这帮人在百姓眼中是明星、商业巨子,腰缠万贯,但是你看他们在那种环境下的反差,特别有趣。我无意中也成了一个疯狂年代的目击者。别人说这个事的时候,你可能是另一种感觉。”老狼说。
正如老狼到处旅行却不愿写成文字跟别人分享一样,他看书有什么心得,都是只言片语讲给别人听。他说,他周围能写的人太多了,自己想写首歌,一想到高晓松,就放弃了;想写篇文章,一想到周围都是作家,也不敢动笔了。加上老狼不是那种非要要求自己做出点什么事的人,所以,旅行、阅读也都是随性而为。他说:“法国作家塞利纳写过一本《茫茫黑夜漫游》,实际上是一种无目的漫游,是我特别崇拜的一种方式,包括生活、读书也是这样,没有目的性地去看,没有什么需求,完全享乐式的,就特别有趣。我旅游也是,听别人说哪个地方有趣就奔那儿去了。以前走穴无聊的时候,我老是在各个城市瞎转悠。有一次走着走着看到了‘老妈蹄花’,心想这是什么东西,就进去吃了一碗,觉得太好吃了。后来我带朴树去吃,给他点了一堆,结果他皱着眉头说:‘我不吃肥肉。’丫的这人真没什么生活乐趣。”
(陈明宇荐自《三联生活周刊》)
因为上了“我是歌手”选秀节目,老狼又红了。对重新走红已有心理准备的老狼,还是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感到有些新奇,他用其一贯的调皮口吻逢人便说:“我都红成这样了,你知道吗?”这可能是一种掩饰、一种释放或是冷静地面对演艺的新春,过去,他不止一次突然红了。走红成为明星,在街上被围观,老狼在20年前就体验过,对他来说,没什么新鲜的。问题是,这个头上一直顶着“校园民谣”帽子的老狼为什么总是让人念念不忘?要是换一个人,用这种有一搭无一搭的态度去唱歌,早被人抛弃了。
没有人管,老狼也从来没有给自己制定过什么计划,完全是被人推着往前走的状态,反正每个月有两三回走穴,挣的钱足够他花了,至于自己是不是还很红,很受欢迎,他几乎不会去想。
老狼的第二张专辑磨蹭了7年才出来,如果一个歌手七八年不出唱片,大概东山再起会很难,可是老狼是幸运的,《晴朗》又让他红了一阵儿。等《北京的冬天》再出来,又是5年之后了。现在,老狼快10年没出唱片了,他跟1994年刚出道的那个时候差不多,要不是最近出现在选秀节目中,好多人还不知道自己逝去的青春放哪儿了。虽然他开玩笑说现在红了,但他对自己红不红没什么明显感觉:“是不是我文化层次不够啊,有好多人因为不红都得抑郁症了。我要是赶上意志比较消沉的时候,肯定去找那群玩户外的朋友去了。”
不知怎么摆谱的老狼
老狼的朋友很多,且杂,似乎什么样的人都可以跟他成为朋友,上至各路大腕儿,下至普通群众,他从不看人下菜碟,这跟他比较随和的性格有关。
老狼其实很明白,在社会上,你是个名人,越摆谱人家越把你当回事,但是他做不出来。有一次他去演出,有人问他:“你出门带多少个助理?”老狼说:“就一个。”那人说:“人家Jolin都带着二三十人的团队。”“Jolin是谁呀?”“蔡依林。”
还有一次老狼去客串唐大年的一个电影,他认识了陈明昊,他发现陈明昊老是拿着演戏圈里的那个范儿。后来俩人混熟了,老狼好奇地问他:“你挺好的一个人,干吗老是劲劲儿的?”陈明昊说:“在中国的这种片场里头混,你要不端着点架子,过一会儿灯光、摄影就来找你说戏了。”
老狼说:“在中国就这样,你要特平易近人,别人就把你当傻×,甚至得寸进尺。比如你和一个人合影,挺亲切的,结果他一会儿陆陆续续带来十好几个人来合影,说话也没大没小的。”
不过,让老狼端起这个架子,还挺难。也可能是老狼随遇而安的性格,让他没有得到更多,也沒有让他失去什么。他说:“可能之前都一直太顺了吧,有些东西没有努力奋斗就得来了。也可能我太颓废了,不知道火成什么样了。”当然,老狼从小成长的环境让他耳濡目染,对“明星大腕”的概念有一种不一样的理解,他说:“我小时候,我妈是广播交响乐团团长,住文工团里面,身边都是明星,他们在电视上、舞台上也都是明星。一到分房提干的时候,都到我们家来,经常各种哭天抹泪、下跪、写血书,反差挺大的。在台上是艺术家,在生活里,各种尔虞我诈、拉帮结伙、打小报告。可能从那时候对明星就有另外的态度。多大的明星,都有他最世俗的一面,大家都是一般人。我觉得我没把自己当明星,但是能不能真的做到这一点,我也不知道,肯定偶尔会有一些嘚瑟。有时候我想,有些人挺可怜的,成了腕儿之后没法过正常人的生活了,哪儿有好吃的饭馆、苍蝇馆子也不能去了,交往的人也受到限制。” 行走开阔眼界
老狼平生的一大爱好就是出去玩,说得书面一点叫旅行。因此很多探险旅游类节目常常会找老狼客串主持人。他去过世界上30多个国家,但他不爱写东西,那些经历只是偶尔跟朋友聊天的时候才会拿出来一些片段分享。
对老狼来说,2003年穿越非洲是他印象最深的,当年凤凰卫视做了一个节目,摄制组兵分三路,到非洲拍摄纪录片,老狼是其中一队的客串主持人,这一路上,他置身各种危险之中,甚至与死亡擦肩而过。
他们先是从阿尔及利亚登陆,北非姑娘的身材特别好,但老狼还没欣赏够北非混血姑娘的风情,一场惊魂的灾难便出现在他眼前。“那是在阿尔及利亚,我们当时要去沙漠中心的一个地带,拍一个号称史前古壁画。考虑时间问题,我们计划从阿尔及尔飞到那个小镇。因为当时阿尔及利亚有游击队在机场活动,安检特别严,到飞机下面准备登机的时候还有一次搜身检查,机场就两个屋子那么大,就两架飞机停在那儿。有一个阿拉伯小孩看我在那儿吃饼干还管我要了一块,我把一包饼干都给了小孩,他爸还和我说了几句话,然后他们上了第一架飞机。我们在安检的时候,那架飞机开始滑行,大概也就飞了二三十秒,刚飞到头顶的时候,‘嘭’的一下,左边的发动机就冒出一团黑烟,就跟汽车憋火似的,看着那飞机再往上爬也爬不动了,摔在离我们1公里的地方。所有人都傻了,就看着他们,那刺激太强烈了。那些空乘都是同事,一下子都傻了,我们这班也取消了。我们这个飞机的机长和空乘冲出来,都目瞪口呆。还有游客、当地人,有人开始哭。那个时候新闻记者的神儿一下子就给提起来了,当时有个《北京晚报》的记者,包括我们的总导演,说当时要是拍下来,就得普利策奖了!我心里特别难受,我觉得新闻这种嗜血性质就盼着出事。《北京晚报》那个小孩当场就冲过去了。后来我也理解他了,他就是干这个的。但我觉得一个正常人,情感上是特别接受不了的。因为就两架飞机,如果我们上的是第一架飞机,可能我们当场就全军覆没了。有一个法国人没赶上飞机,一堆亲戚朋友来送他,看到了那个场景他就开始哭,真是百感交集啊!而且一個幸存者都没有。我们从机场出来的时候看到飞机都摔碎了,大概散布在2公里的区域,都是烧焦的味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恐怖袭击,那时候正好是美国打伊拉克,整个伊斯兰世界特别愤怒。我们在那儿说英语,当地那帮孩子说‘No English’,跟我们比画各种挑衅的姿势。”
随后他们穿越布基纳法索、加纳、多哥。当他们进入尼日利亚的时候,危险再次降临。这个国家两大教派对立,随时会有恐怖和暴力事件发生。老狼说:“大概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尼日利亚发现石油之后,开始有钱了,因为政治原因,国家发生内乱,人们就互相砍杀。高速公路年久失修,经常有巨大的炮弹坑,还有废旧的大货车堵在路上,经常车开着开着就得开到逆行道上去绕一下。我们的车中间还坏了一次,当地有一个使馆的文化参赞随行,还有一个当地的华人酋长,他自己做生意特别大之后有了私人武装。他给我们派了一些警察(私人武装),拿枪保护我们。文化参赞和我挺好的,回到首都之后和我聊,当时两边都是芦苇丛、高的灌木丛,经常有土匪看到有车队停在那儿了就直接上去了,二话不说,先把人突突了,然后就把东西抢了。当时他们特别害怕,后来那个参赞说,那帮警察也不能信,他们白天当警察,晚上脱了警服就出去抢劫。那个国家特乱,但是挺迷人的。我们当时去一些文化人家,条件特好,都特有钱。他们可能贫富差距特大,穷的人就赤贫,家里就一个碗,那家也不是家,就半截墙。到尼日利亚就会明显发现,因为它发达过,舞蹈中心、艺术中心还保留着,一看就是有钱有闲才办起来的。”
老狼本以为,离开动荡的尼日利亚,就会安全了,结果在从尼日利亚去喀麦隆的途中,海关要求车队每一辆车要交2000美元的过路费,实际上就是讹钱。导演说有总统特批的通行证,海关说他们是反对派,总统的批文没用。没办法,只好滞留在口岸。口岸很乱,漫山遍野都是黑人,几个中国人在他们眼里就像怪物一样。老狼说:“那儿根本没旅馆,就在车外面支一个帐篷,还得看着东西,怕晚上丢东西。但我觉得还挺刺激的、挺好玩的。当时跟着的随行说,边境经常有杀人越货的,根本不敢到处走,而且那个地儿也不大,已经非常恐怖了。就一个小桥,桥那边就是喀麦隆。最后摄制组跟海关砍了砍价,给了点钱,总算放过去了。非洲好多国家的边界是‘二战’之后欧洲给划定的,都是一条直线,但是中间有十几公里缓冲带,属于两国都不管的地方,经常有武装在这里打。到喀麦隆的时候,大使就讲为什么非洲这么乱,因为这些武装都是被操纵的,有石油公司的,有欧洲政治集团的,各种利益在搏斗,经常是谁给钱就替谁打,经常乱打一团,几方混战,有时候都不知道为什么打。但是那个年代好在中国政治援建,留下好的印象,很多人见面会说‘你好’。尤其是最穷的那些地方,都是中国对口援建的,相对来说对中国人还好点儿。但实际上那些援建的钱都被这些政府层层给盘剥了。这些地方特别神奇,经常能看到地平线,没有高楼大厦,偶尔能看到一个人民大会堂的微缩版,一看就是中国人援建的,感觉有点穿越。援非医疗队也没辙,他们喝着酒就哭起来了,因为那边很多艾滋病,手术的时候一不小心划个口,自己就感染了,回去也没法说啊。而且那边有很多劳务输出,经常看见有非洲妇女抱着一个混血孩子来到中国大使馆,说找爹来了。大使馆上哪儿给她找爹呀,就给点儿吃的。”神奇总是在危险中体验的,当他们离开西北部非洲,穿越非洲腹地,最终三支队伍会合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下,惊心动魄的非洲之旅总算画上句号,对于一个喜欢户外爬山的老狼来说,征服非洲最高山峰是他非洲之行的最后一件事。老狼说,5000米以上的山峰他爬过三座,珠峰、厄尔普鲁士峰和乞力马扎罗山。
对于旅行,老狼说这是特别开阔眼界的事儿。
阅读感受人生
如果说喜欢户外是老狼动的一面,那么阅读就是老狼静的一面。放眼演艺圈,像老狼这样爱看书的人并不多。老狼不是那种学者专家型的人,他看书纯粹是一种兴趣。上中学他喜欢看狄更斯的小说,上大学后,他跟作家石康是同学,受石康的影响,在大学的时候就看完了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等不少文学名著,用他的话说,当时也没看明白。不过,老狼在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正好和他后来的妻子闹分手,他说:“最后男主人公说了一句‘我为你保持了童贞’,让我对诚实、情感这种东西,有了一个转变。”
爱伦堡的《人·岁月·生活》在别人眼里可能是一部史诗,但是在老狼眼里可能是一些八卦、名流的爱恨情仇。过去,老狼喜欢看小说,现在他喜欢看一些名人八卦琐事的书,比如陈巨来的《安持人物琐记》,最初,老狼在《万象》上看到一部分连载,比如陆小曼有很多仰慕者,嫁过很多人,章太炎喜欢吃臭豆腐,徐志摩是那个时代的白衣飘飘,一看他为了追求女孩竟也做出一些不堪的事,感觉他完全落地了。后来《安持人物琐记》出了书,老狼又买来看。
有一次,老狼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觉得他一口气在12米的打字机纸上写完这部小说很了不起,后来他看《垮掉的行路者》,讲述当初跟凯鲁亚克整天在一起混的那帮人,像一部口述史,讲的很多事情都是矛盾的,从多角度叙述一件事,就像一个罗生门。
老狼之所以把兴趣点放在那些颠覆他对这些名人美好印象的内容上,是因为过去他觉得这些人都很牛,了不起。“以前觉得凯鲁亚克特牛,后来发现他在圈子里是小弟的角色,整天跟着这帮人混。这也映射了我们自己,无意间成为明星,就有机会和这个圈子里的人混,又说到88号酒吧了,这帮人在百姓眼中是明星、商业巨子,腰缠万贯,但是你看他们在那种环境下的反差,特别有趣。我无意中也成了一个疯狂年代的目击者。别人说这个事的时候,你可能是另一种感觉。”老狼说。
正如老狼到处旅行却不愿写成文字跟别人分享一样,他看书有什么心得,都是只言片语讲给别人听。他说,他周围能写的人太多了,自己想写首歌,一想到高晓松,就放弃了;想写篇文章,一想到周围都是作家,也不敢动笔了。加上老狼不是那种非要要求自己做出点什么事的人,所以,旅行、阅读也都是随性而为。他说:“法国作家塞利纳写过一本《茫茫黑夜漫游》,实际上是一种无目的漫游,是我特别崇拜的一种方式,包括生活、读书也是这样,没有目的性地去看,没有什么需求,完全享乐式的,就特别有趣。我旅游也是,听别人说哪个地方有趣就奔那儿去了。以前走穴无聊的时候,我老是在各个城市瞎转悠。有一次走着走着看到了‘老妈蹄花’,心想这是什么东西,就进去吃了一碗,觉得太好吃了。后来我带朴树去吃,给他点了一堆,结果他皱着眉头说:‘我不吃肥肉。’丫的这人真没什么生活乐趣。”
(陈明宇荐自《三联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