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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4月17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接受应勇辞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附:应勇同志的辞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