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学校心理咨询的边界

来源 :江苏教育·心理健康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egna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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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日益壮大。综观心理健康教师的工作状况,不难发现基层教师中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疲于应付的现象。没有掌握专业伦理守则、缺乏清晰的工作边界是重要的原因。《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以下简称《守则》)中将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作为专业伦理的核心准则,并在专业关系、专业胜任力、专业责任等条款中对心理咨询的边界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守则》的要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可运用“三不”原则来厘清学校心理咨询的边界。
  不求不助。这里的不求,指当事人没有要求、不愿求助。所谓“医不叩门,道不轻传”,每个人都有权在不损害他人与社会规范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哪怕是以“病态”的愿望“病态”地生活。因此,给不觉得自己有问题的人提供越界以及一厢情愿的帮助,违背了《守则》中的尊重原则。心理咨询是助人自助的工作,来不得半点勉强。只有当事人有求助意愿,才具有改变的动力,这也是心理咨询有效性的重要前提。面对由班主任转介来做心理咨询的学生,心理健康教师应先引导当事人觉察问题行为带来的困扰,等到激发其求助和改变的动机后,再去开展心理咨询。
  不信不助。心理咨询是一个高度自我卷入的工作,咨询师需要将自己带入当下的关系和情境中产生共情。因此,咨询师的人格修养和咨访关系都是疗愈的重要因素。在咨访双方没有建立信任时就开始工作,往往会适得其反,因为没有信任就没有帮助,甚至还会徒增困扰。在缺乏信任的关系中,善意会被曲解,热心易被质疑,结果是吃力不讨好。遇到缺乏信任的来访者,心理健康教师不要急于开展心理咨询工作,要先把精力用在咨访关系的建设上,用自身的人格品质、态度和专业技能赢得来访者的信任,之后再开展心理咨询。如果无法建立信任关系,建议转介给来访者信任的心理健康教师。
  不能不助。《守则》从专业关系和胜任力的角度,要求心理咨询师对自己的专业能力(知识、技能、态度和价值观)有清醒的认知与评估,承认个人知识能力的局限性,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学校心理咨詢的对象是正在成长中的、遭遇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处理的是学生的成长性问题。面对超出这个范围和自己力所不及的来访者,应坦言相告,并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转介给可靠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或精神科医师。
  另外,《守则》还对心理咨询师的自我保健提出了要求,强调心理咨询师有维护身心健康、警惕自身健康状况影响专业胜任力的责任,要自我监督、自我调节,必要的时候暂停工作,因为心理咨询师的健康、一致和真诚是咨询中最重要的资源。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应善于运用《守则》,厘清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边界,将心力专注于应做和能做的事情,提高学校心理咨询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作者系海南省中学心理健康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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