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何通过发展文化产业等途径,把我国令人称羡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文化产业优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新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三个阶段
文化产业在我国的兴起与发展,主要是新时期以后的事情。回顾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历史进程,可以看到我国新时期的文化产业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8年。文化市场出现并逐步得到认可,文化产业在艰难困苦中萌生并缓慢发展。第二阶段,1989—1998年,文化产业浮出水面,在艰难前行中得到社会认可。总体上来说,在文化与经济的关系上,是“文化搭台、经贸唱戏”,文化只是经济发展的配角。
第三阶段,1999——2007年,文化产业取得重大发展。
2000年,在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正式使用了“文化产业”这一概念,要求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任务和要求,标志着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承认和对其地位的认可,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1年,发展文化产业被列入国家“十五”规划,文化产业从此成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用专章论述了文化建设,指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完善文化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2004年,在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了中国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时代要求。
在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2006年通过的国家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中,都有发展文化产业的内容。2007年,十七大报告又多次提到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其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
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这第三个10年当中,文化产业观念深入人心。文化的产业功能、经济属性得到普遍认可,文化不再是经济发展的楼梯和舞台,而成了经济发展的主角之一,“文化搭台,文化唱戏”,文化经济、文化产业本身就是目的。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第一,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制约了文化产业的正常发展。
成熟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包括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文化要素市场。建立并完善我国的文化市场体系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文化市场是文化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文化市场能够促进各类文化产品和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
当前我国文化市场的发育还不够完善,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不够发达,文化要素市场的发展就更为滞后,例如,资金市场、设施市场、人才劳务市场、中介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急需建设和发展。这种状况无疑阻碍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流通,限制了我国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的深入发展。
第二,丰富的文化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我国有极为丰富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方面,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不胜枚举;民族文化资源方面,56个民族的民族文化资源多姿多彩,极为丰富;现代文化资源方面,在20世纪,中国在政治上经历了帝制、总统制、共和制,在经济上发生了从小农经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巨大转型,在文化上则是各种社会思潮、思想流派异彩纷呈。但是这些丰富的文化资源很少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流传久远的《花木兰》故事,让许多人熟视无睹,但在被好莱坞加工成动画片后,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票房丰收。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形成的深厚文化积累、多样文化形态,是怎么估计也不过分的宝贵文化资源。如何通过发展文化产业等途径,把我国令人称羡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文化产业优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第三,文化产业法规建设滞后。
早在1993年,就有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制定文化市场管理法,以解决当时存在的文化管理跟不上,文化市场立法滞后的问题。但由于部门利益纷争、职能严重交叉等原因,文化市场管理法至今尚未形成。当前,根据以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要尽早推出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法律法规,使文化产业在发展在法律层面得到保障。例如,可以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振兴与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四,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着体制不顺、管理不畅等问题。
只有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以及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大部制改革尝试中,考虑组建统筹管理我国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的机构或部门,集中力量推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既可以考虑对现行的宣传文化部门设置体制进行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组合,形成一个整合现有各部门与文化产业发展有关的职权和职能的新的综合性部门。如果组成一个负责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大部”的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成熟的话,现阶段至少也要建立一种部际联系会议制度,尽可能有效整合各部门的力量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作者为中国艺术院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
资料链接
什么是文化产业
什么是文化产业?虽然联合国、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乃至众多专家、学者给出了多种多样的界定,但还是可以从中找出一些共同的内容,主要有:文化产业是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文化内涵和产业开发的有机结合;文化产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赢利为目的,所提供的是具有一定文化含蕴、又能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这些产品或服务的精神价值高于物质价值,精神存在高于物质存在;文化产业既不是地里长出来的(第一产业),也不是资金衍生出来的(第二产业),而是第三产业中除了商业、流通业之外的部分。
在现阶段,根据既兼顾历史和现实状况,又着眼于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的原则,可以将文化产业分为三个部分:传统部分、扩展部分和新兴部分。第一,文化产业的传统部分,指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文化及其市场化、产业化内容,主要有演出、广播、电影、电视、音像、出版、文化娱乐等,以及对有关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复制、传播、存储、消费等。第二,文化产业的扩展部分,指原来不属于传统文化范畴的事物,随着文化概念内涵的扩大而逐渐划入大文化范畴的行业和门类,主要有:教育、体育、旅游、广告、会展等。第三,文化产业的新兴部分,指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生活的巨大变化,新出现的内容产业、信息产业、数字娱乐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