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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出国而酿成越洋婚变的故事已不鲜见,若财产无多,分割自然简单,法官不会犯难。这一宗离婚案所涉及的财产分割不仅数额巨大,而且引出了《婚姻法》可否将企业股份进行分割的法律适用问题——这在内地是首例,因而受理法院至今尚未作出裁决。可以预料,这类案件将会趋增。你估计法院最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欢迎来函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