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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德育工作现状:成绩斐然,问题严峻
新时期以来,尽管我国高校德育工作随着社会转型而面临着诸多挑战,但是在广大高校德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高校德育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成绩斐然。教育部于2006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的全国性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道德认识、价值判断的主流积极健康。97%的学生同意“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关心”;82%的学生同意“市场经济一样需要雷锋精神”;75%的学生不同意“帮助别人会使自己吃亏”。[1]这些都充分反映了高校德育工作的正面效果。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各个方面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当代大学生思想状况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严峻问题,呈现出人生价值观功利化、道德标准模糊化、价值观的矛盾性等不良特征。比如,相当部分大学生的信仰观念呈淡化趋势,安逸思想、利己主义、诚信意识淡薄、考试作弊现象严重;在认识个人与集体、理想与现实、义与利、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等方面表现出层次性和多样性,对重义轻利、舍己为人的认识发生了倾斜。而大学生心理畸变现象、道德失范、个体越轨行为也时有发生,“据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 近几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7%。仅从北京高校云集的海淀区来看,从2000年到2005年,大学生犯罪人数便呈逐年上升态势, 2005年在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的大学生是2000年的3.8倍,大学生犯罪人数共上升了282%。”[2]马加爵杀人事件、刘海洋伤熊事件更是震惊全国。这些严峻问题使我们不得不正视这样的现实:高校德育工作实效性存在严重不足。
高校德育功能定位:二重结构下的本位失衡与复归
经过深刻反思我们就会发现,高校德育工作之所以出现实效性严重不足的问题,原因在于我们长期以来对高校德育功能定位的认识不足。
从理论上讲,高校德育具有功能上的二重结构,即高校德育应当既具有社会性功能,又具有个体性功能。其社会性功能又包括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其个体性功能又包括规范性功能(限制性功能)和发展性功能。也就是说,高校德育一方面要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推动社会发展,促使社会协调运行方面发挥着独特的功效;另一方面,又具有促进和引导大学生个体发展的功能。因此,高校德育必须是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的辩证统一。这是高校德育的“应然”状态。
然而实际状况是怎样的呢?如前所述,高校德育工作存在着严重的实效性不足的问题。应然意义上的德育,在实践中被片面化,在社会性功能和个体性功能中,突出强调社会性功能;在社会性功能中,突出强调政治性功能;在个体性功能中,突出强调规范性功能。使得高校德育在某种程度上偏离“应然”意义的正确轨道,势必严重影响德育工作的实际效果,这就使高校德育工作出现“实然”与应然的悖论,导致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的失衡。
但是,这种状况的出现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在改革开放之前以及改革开放初期,对高校德育理解不够深刻,德育工作的政治性功能被一再放大,被简单地理解为政治工作手段,因此,传统的高校德育所显示出的主要功能是政治功能,是为现实的政治服务。这种社会本位之上的“泛政治化”倾向,势必带来的后果是德育的其他功能被边缘化甚至完全遮蔽,个体发展需求被消解,导致大学生对德育工作产生误解,甚至逆反心理,德育工作实效性也就被极大降低。
新时期以来,随着我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确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客观形势对高校德育工作的单一化功能提出了巨大挑战,迫使我们不得不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对德育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和深刻反思,以努力改进德育工作,增强实效性。因此,新时期的高校德育,一直在努力克服德育工作中的“泛政治化”倾向,力图改变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的失衡状态,把德育的社会性功能与个体性功能并重,实现其位置的复归。毫无疑问,这是一大进步。但是,应然与实然、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往往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对德育工作中的“泛政治化”倾向的反拨中,高校德育在一定程度上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出现了“德育全能化”倾向。“德育的功能被无限地放大,人们视野中的德育除了应具有政治功能外,还应该具有经济功能、文化功能、认知发展功能、民族性格功能、生态功能等等,不一而足。与之相适应,学校德育的概念和内容也被扩展成一个无所不包的‘筐’,似乎智育、体育之外的东西都可以囊括进去。实际上,当高校德育变得‘无所不能’之时,那么,也就是高校德育‘什么都不能’之时。”[3]
这两种极端化倾向,都是对德育功能在实践层面的偏离,究其根本,都是因为没有深刻把握“以人为本”的科学涵义,即在德育实践中,没有达到对高校德育中的“人”的深刻理解。
高校德育目标指向:人本价值的实现
以人为本的“人”指的就是大学生群体,这是高校德育的目标指向所决定的。高校德育的目标,在基础意义上,是要培养大学生良好的道德素质;在素质教育背景下,德育目标的实现过程同整个教育的目标相一致,即突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全面提高。[4]简言之,就是每一个大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和价值的实现。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诉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即坚持以大学生为本。因此,高校德育实践中,必须实现大学生在德育中由客体向主体的地位跃升。
高校德育工作中,存在一个地位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很容易出现混淆。毫无疑问,德育实施者与德育对象在德育工作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以政工人员为主的教师队伍是德育工作的实施者,居于主导地位,起着主导作用;而全体大学生则是德育工作的对象,是受教育者,是德育工作的客体。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德育的目标是要通过大学生的道德体系构建,进而影响其道德实践;反过来,大学生的道德实践,是高校德育工作整体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是高校德育工作效果的外化和最终体现。因此,大学生作为高校德育的客体和道德实践的主体,在高校德育工作中具有主体和客体双重身份。高校德育实效性不足的根本原因,正在于没有正确认识这种身份的二重性,没有处理好这种德育客体和实践主体的辩证关系,而是简单地把大学生仅仅看作德育客体,德育工作就变成了单向灌输和塑造。这就必然导致“把学生作为施加影响的对象,运用外输式的德育方式,注重规范的灌输、观念的形成及习惯的培养,德育过程等同于智育的认识过程,所施加的往往多是口号式的令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德育条目,整个德育过程忽略了学生的主体需求,忽略了人与人心灵之间的交流,把人视为填充各种美德品格的袋子。”[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指出,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央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和“三贴近”原则,正是深刻洞察了这种辩证关系,是对大学生主体地位的充分肯定。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真正避免德育功能的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的失衡,才能真正准确定位大学生在德育工作中的双重身份,避免走向“泛政治化”和“德育全能化”两个极端,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
实现人本价值的必然选择:高校德育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首先,要尊重人。要充分认识大学生作为德育客体的层次性和差异性,并予以充分尊重。大学生个体之间是存在客观差异的,既有先天的智力、性格差异,也有后天的家庭社会背景差异和文化教育背景差异,最终集中表现为个性的差异;这种个体的个性差异使这个群体并非整齐划一,而是体现出层次性差别。因此,高校德育工作,必须正视这种差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运用方法的灵活性体现内容的针对性。要创设个性化的教育环境和条件,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培养和保护学生的独立人格,发展他们的个性才能;不分对象、没有层次的德育必然苍白无力、效果甚微。事实上,德育比智育和体育更需要“因材施教”。
其次,要注重基础教育。要时刻牢记高校德育是建立在学生的人性基础上,顺应人的本性,弘扬学生追求个性发展的天性。要从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入手,夯实学生求真向善的基础。离开大学生认知水平、情感需要的德育,偏离大学生人性基础的德育, 不仅无法取得良好效果,甚至会引起学生进一步的反感。在这方面,要坚持由浅入深的原则,从生动的心理层面入手,提升到世界观的层面,先易后难,渐进深入。清华大学刘书林教授就曾深刻指出,渗透性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方法,不宣布教育的教育才是最有效的教育。
最后,要注重情感体验。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人的全面发展和自身价值的实现,必须置于广阔的社会实践当中。因此,要引导大学生在具体的生活情景中,在深刻的情感体验中,理解并形成责任心和义务感。要把大学生带入丰富多彩的人的世界中,在自我与他人、个体与群体乃至自我与自我的互动交往中学会如何处理相互关系。只有在耳闻目睹的切身经历和体验中,将自我融合到他人、集体、民族、国家和人类之中,才能不断超越“小我”,从而完善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实现其人本价值。
参考文献:
[1] 林和文.教育部在八省市七十五所高校调查显示当前大学生思想主流积极向上[N].光明日报,2000-06-03.
[2] 龙腾云.大学生犯罪与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改革[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7(6):117-119.
[3]许瑞芳.社会变革中的中国高校德育转型研究(1978-2005).104页,来源:中国博士论文全文数据库,http://10.9.10.1:8080/kns50/detail.aspx?QueryID=3&CurRec=1.
[4][5]杨跃民.高校德育以人为本的现实意义探析[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6(4):184-186.
新时期以来,尽管我国高校德育工作随着社会转型而面临着诸多挑战,但是在广大高校德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高校德育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成绩斐然。教育部于2006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的全国性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道德认识、价值判断的主流积极健康。97%的学生同意“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关心”;82%的学生同意“市场经济一样需要雷锋精神”;75%的学生不同意“帮助别人会使自己吃亏”。[1]这些都充分反映了高校德育工作的正面效果。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各个方面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当代大学生思想状况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严峻问题,呈现出人生价值观功利化、道德标准模糊化、价值观的矛盾性等不良特征。比如,相当部分大学生的信仰观念呈淡化趋势,安逸思想、利己主义、诚信意识淡薄、考试作弊现象严重;在认识个人与集体、理想与现实、义与利、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等方面表现出层次性和多样性,对重义轻利、舍己为人的认识发生了倾斜。而大学生心理畸变现象、道德失范、个体越轨行为也时有发生,“据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 近几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7%。仅从北京高校云集的海淀区来看,从2000年到2005年,大学生犯罪人数便呈逐年上升态势, 2005年在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的大学生是2000年的3.8倍,大学生犯罪人数共上升了282%。”[2]马加爵杀人事件、刘海洋伤熊事件更是震惊全国。这些严峻问题使我们不得不正视这样的现实:高校德育工作实效性存在严重不足。
高校德育功能定位:二重结构下的本位失衡与复归
经过深刻反思我们就会发现,高校德育工作之所以出现实效性严重不足的问题,原因在于我们长期以来对高校德育功能定位的认识不足。
从理论上讲,高校德育具有功能上的二重结构,即高校德育应当既具有社会性功能,又具有个体性功能。其社会性功能又包括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其个体性功能又包括规范性功能(限制性功能)和发展性功能。也就是说,高校德育一方面要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推动社会发展,促使社会协调运行方面发挥着独特的功效;另一方面,又具有促进和引导大学生个体发展的功能。因此,高校德育必须是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的辩证统一。这是高校德育的“应然”状态。
然而实际状况是怎样的呢?如前所述,高校德育工作存在着严重的实效性不足的问题。应然意义上的德育,在实践中被片面化,在社会性功能和个体性功能中,突出强调社会性功能;在社会性功能中,突出强调政治性功能;在个体性功能中,突出强调规范性功能。使得高校德育在某种程度上偏离“应然”意义的正确轨道,势必严重影响德育工作的实际效果,这就使高校德育工作出现“实然”与应然的悖论,导致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的失衡。
但是,这种状况的出现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在改革开放之前以及改革开放初期,对高校德育理解不够深刻,德育工作的政治性功能被一再放大,被简单地理解为政治工作手段,因此,传统的高校德育所显示出的主要功能是政治功能,是为现实的政治服务。这种社会本位之上的“泛政治化”倾向,势必带来的后果是德育的其他功能被边缘化甚至完全遮蔽,个体发展需求被消解,导致大学生对德育工作产生误解,甚至逆反心理,德育工作实效性也就被极大降低。
新时期以来,随着我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确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客观形势对高校德育工作的单一化功能提出了巨大挑战,迫使我们不得不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对德育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和深刻反思,以努力改进德育工作,增强实效性。因此,新时期的高校德育,一直在努力克服德育工作中的“泛政治化”倾向,力图改变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的失衡状态,把德育的社会性功能与个体性功能并重,实现其位置的复归。毫无疑问,这是一大进步。但是,应然与实然、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往往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对德育工作中的“泛政治化”倾向的反拨中,高校德育在一定程度上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出现了“德育全能化”倾向。“德育的功能被无限地放大,人们视野中的德育除了应具有政治功能外,还应该具有经济功能、文化功能、认知发展功能、民族性格功能、生态功能等等,不一而足。与之相适应,学校德育的概念和内容也被扩展成一个无所不包的‘筐’,似乎智育、体育之外的东西都可以囊括进去。实际上,当高校德育变得‘无所不能’之时,那么,也就是高校德育‘什么都不能’之时。”[3]
这两种极端化倾向,都是对德育功能在实践层面的偏离,究其根本,都是因为没有深刻把握“以人为本”的科学涵义,即在德育实践中,没有达到对高校德育中的“人”的深刻理解。
高校德育目标指向:人本价值的实现
以人为本的“人”指的就是大学生群体,这是高校德育的目标指向所决定的。高校德育的目标,在基础意义上,是要培养大学生良好的道德素质;在素质教育背景下,德育目标的实现过程同整个教育的目标相一致,即突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全面提高。[4]简言之,就是每一个大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和价值的实现。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诉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即坚持以大学生为本。因此,高校德育实践中,必须实现大学生在德育中由客体向主体的地位跃升。
高校德育工作中,存在一个地位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很容易出现混淆。毫无疑问,德育实施者与德育对象在德育工作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以政工人员为主的教师队伍是德育工作的实施者,居于主导地位,起着主导作用;而全体大学生则是德育工作的对象,是受教育者,是德育工作的客体。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德育的目标是要通过大学生的道德体系构建,进而影响其道德实践;反过来,大学生的道德实践,是高校德育工作整体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是高校德育工作效果的外化和最终体现。因此,大学生作为高校德育的客体和道德实践的主体,在高校德育工作中具有主体和客体双重身份。高校德育实效性不足的根本原因,正在于没有正确认识这种身份的二重性,没有处理好这种德育客体和实践主体的辩证关系,而是简单地把大学生仅仅看作德育客体,德育工作就变成了单向灌输和塑造。这就必然导致“把学生作为施加影响的对象,运用外输式的德育方式,注重规范的灌输、观念的形成及习惯的培养,德育过程等同于智育的认识过程,所施加的往往多是口号式的令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德育条目,整个德育过程忽略了学生的主体需求,忽略了人与人心灵之间的交流,把人视为填充各种美德品格的袋子。”[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指出,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央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和“三贴近”原则,正是深刻洞察了这种辩证关系,是对大学生主体地位的充分肯定。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真正避免德育功能的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的失衡,才能真正准确定位大学生在德育工作中的双重身份,避免走向“泛政治化”和“德育全能化”两个极端,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
实现人本价值的必然选择:高校德育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首先,要尊重人。要充分认识大学生作为德育客体的层次性和差异性,并予以充分尊重。大学生个体之间是存在客观差异的,既有先天的智力、性格差异,也有后天的家庭社会背景差异和文化教育背景差异,最终集中表现为个性的差异;这种个体的个性差异使这个群体并非整齐划一,而是体现出层次性差别。因此,高校德育工作,必须正视这种差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运用方法的灵活性体现内容的针对性。要创设个性化的教育环境和条件,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培养和保护学生的独立人格,发展他们的个性才能;不分对象、没有层次的德育必然苍白无力、效果甚微。事实上,德育比智育和体育更需要“因材施教”。
其次,要注重基础教育。要时刻牢记高校德育是建立在学生的人性基础上,顺应人的本性,弘扬学生追求个性发展的天性。要从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入手,夯实学生求真向善的基础。离开大学生认知水平、情感需要的德育,偏离大学生人性基础的德育, 不仅无法取得良好效果,甚至会引起学生进一步的反感。在这方面,要坚持由浅入深的原则,从生动的心理层面入手,提升到世界观的层面,先易后难,渐进深入。清华大学刘书林教授就曾深刻指出,渗透性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方法,不宣布教育的教育才是最有效的教育。
最后,要注重情感体验。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人的全面发展和自身价值的实现,必须置于广阔的社会实践当中。因此,要引导大学生在具体的生活情景中,在深刻的情感体验中,理解并形成责任心和义务感。要把大学生带入丰富多彩的人的世界中,在自我与他人、个体与群体乃至自我与自我的互动交往中学会如何处理相互关系。只有在耳闻目睹的切身经历和体验中,将自我融合到他人、集体、民族、国家和人类之中,才能不断超越“小我”,从而完善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实现其人本价值。
参考文献:
[1] 林和文.教育部在八省市七十五所高校调查显示当前大学生思想主流积极向上[N].光明日报,2000-06-03.
[2] 龙腾云.大学生犯罪与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改革[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7(6):117-119.
[3]许瑞芳.社会变革中的中国高校德育转型研究(1978-2005).104页,来源:中国博士论文全文数据库,http://10.9.10.1:8080/kns50/detail.aspx?QueryID=3&CurRec=1.
[4][5]杨跃民.高校德育以人为本的现实意义探析[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6(4):184-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