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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族识别经过了四个阶段,其中“文革”后的民族识别、重建工作是其第四阶段。在这个阶段,地方政府依据村民族籍可变更的政策,更改了村民的族籍。族籍变更初期,由于民族文化集体记忆的碎片化,以及村民还处在追求基本的生存需要阶段,因此民族文化认同较弱。21世纪,当文化作为一种资源渗透到经济领域时,民族文化便成了人们休闲消费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侗族乡尝试利用侗族文化来发展乡村旅游。在政府主导、大众媒介广泛宣传下,枫村自觉接受重构了的侗族文化符号,为村民建构了集体记忆;在与外来游人的互动中逐渐产生了较强的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