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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在改革发展中同样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同样承受了改革的代价,但与强势群体相比,他们所获得的收益却比重过小,基尼系
三年前人大会上,总理回答记者提问时深情地讲了“穷人经济学”的一席话。温总理谦称自己不是经济学家,他引述了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经济学思想的核心内涵:“世界大多数是贫困人口,如果你懂得了穷人经济学,那么你就会懂得经济学当中许多重要的原理”。在主流经济学“效率优先”理论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百舸争流,望洋兴叹的穷人几乎被挤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边缘。在这个背景下,关注穷人经济,出自大国总理之口,发自肺腑之言,令我久久感动。我仿佛看到历史在这里转了一个弯——只关注经济发展速度而牺牲经济发展成果公平分配的时代将徐徐落下帷幕。
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是任何一个崇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必须正视的问题
社会公正就是使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在社会财富分配上大致均衡。主流经济学家可以只关注如何实现经济效率的最大化,而作为国家权力行使者的政府则还必须关注社会财富分配的公正性。总理提出“穷人经济学”的理念,意味着政府将在社会财富公正分配上着力,弱势群体也将分享发展成果。
结果怎么样呢?
这三年多以来,我们经常看到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在贫困人群中嘘寒问暖。政府在维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农民的税费基本上免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标准提高了;各种社会保障由城市向农村普及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已经施行;各地政府也掀起了关注弱势群体生活的“惠民”行动。
纵向看,弱势群体的收入在逐年提高。然而,中国的难题不仅仅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更在于调节高收入者的过高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世界是扁平的,横向比较更重要。在弱势群体收入提高的同时,强势群体的收入以更快的速度在提高,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拉大。发展很不平衡的矛盾和问题并没有解决。
问题出在哪儿?
近30年来,我们从重视GDP到重视人均收入,这是中国进步的标志。中国盘子大,经济发展总量进入世界前列,比较容易做到。中国人口众多,人均创造的财富和人均收入要进入世界前列,就相当难了。所以,人均收入的提高进入政府政绩考量的内容,意味着政府将更加重视如何发挥每一个人创造财富的能力,更加重视这个地方的人均收入水平,这无疑对政府的执政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是,提高人均收入,并不是新阶段改革发展的目标。在不少地方政府官员热衷于介绍他们的人均GDP增长了好多、人均收入提高了多少的宣传声中,我的心中却充满了忧虑。2007年公布的中国富翁排行榜,就有好几位百亿富翁的财富增长了一倍以上。按人均收入计算,荣登第一位的富翁拥有个人财富1300多亿元,且不说低收入群体,即使如我这类全年收入6-7万元的中等收入者,是不是两者相加再除以2就是彼此的人均收入了呢?显然不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收入与两者相加再除以2的数目相差甚远。所以我认为政府过份热衷于人均收入的提高会掩盖一些严峻的社会矛盾——社会财富大量增长的同时,财富是否公平分配。照此下去,“穷人经济学”的宗旨何时兑现?
要让广大人民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必须恪守一条最简单的底线:贫困不是社会主义,分配不公也不是社会主义
我们改革发展的目标是消除贫困,逐步缩小收入差距,走向共同富裕,而不是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支撑我对这一目标的思想有: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论述,温家宝提出的穷人经济学,另外还有我自身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发展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都会是第一要务,发展的重要性自不待言。我们需要发展,需要速度,同时也需要对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的坚守。发展和速度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的根本区别。两种制度最重要的差别是在于发展的成果如何公平分配。
所谓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的理解是:中国改革不仅面临突破传统体制性弊端的障碍,而且要化解长期积累起来的“发展很不平衡”的矛盾。解决这两大问题,都非常艰巨,都涉及对社会主义信念的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是未来理想,而是中国的实践。“发展很不平衡”必然导致收入很不公平。2007年公布的800位富翁的财富加起来是3万多亿,相当于2006年中国GDP21万多亿元的1/7。我们社会还存在着如最近媒体上吵得沸沸扬扬的“年仅12岁的最美女环卫工”等现象。这些大量存在的社会细节,折射出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两极分化危机对我们虎视眈眈。
中国的发展已经到了必须将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纳入政绩考量的阶段
由于持续20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2007年的GDP有望进入世界前三强,这就使我们具有了初步解决收入不平衡问题的经济条件。同时,由于长期积累起来的发展很不平衡,也到了问题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20世纪80年代,小平就告诫我们,改革发展如果出现了什么两极分化,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就失败了,就走上邪路了。我们已经进行的和正在进行的改革,饱受争议,这与我们发展很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密切相关。对小平的告诫,我们决不能充耳不闻;对现实中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成就和付出的艰辛已经写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史册,居安思危,千万不能因已经取得的辉煌成就迷失了方向。
对于“发展很不平衡”、“收入差距扩大”,我们要用阶段论的思想来认识、来看待。在改革发展初期,我们只能通过非均衡发展来激发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力,因而发展很不平衡和收入差距扩大既是第一个阶段的必然结果,也是那个时期必然产生的阶段性矛盾和问题。如今,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同样需要用阶段论思想来解决收入差距,激发全社会一切力量的创造活力,因为发展很不平衡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主因。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关键环节是增长“木桶”中最短的那块
社会主义制度是朝着消除两极分化、共同富裕方向发展的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仅在于能够创造比资本主义制度更快的生产力,而且能够使人民群众分享发展成果,制度对此有“刚性”安排。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国家在大政方针上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比如,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些都为我们解决发展很不平衡和收入很不均衡创造了政治条件,提供了政治保证。
事实上,国家在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比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但这远远没有解决问题,提高的最低工资涨幅根本追不上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涨幅,由于“极差乘数效应”,两者的收入差距仍在拉大。所以,虽然科学发展观提出已经5年多,但据2007年5月出版的《中国社会发展报告》,发展很不平衡的态势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只有将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纳入政绩考量,才能实现制度和政策对弱势群体的呵护
人们谈到政府职能转变主要会想到建设服务型政府。其实,调节分配职能的有力执行同样重要,因为市场不可能自动实现调节。我们不是多次谈到在社会分层已经日益明显的今天,要实现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调节诉求吗?谁去调节?当然靠政府。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铁律。市场经济不相信眼泪,政府却不能对眼泪视而不见。促进社会公正是政府的责任。要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只有靠政府的力量才能实现。
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中央提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十七大报告将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第一次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大政方针已明,然而,再好的制度安排,再好的政策安排,也需要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各级政府来执行和落实。所以,将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纳入政绩考量,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重大举措。或许,如此,“穷人经济学”的宗旨才能得以兑现。
(作者系成都市社科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