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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及服务已不适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以河南省为例,在通过分析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在逻辑、作用机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金融支持措施。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 金融支持 措施
一、 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在逻辑及作用机制
1.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在逻辑
(1)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20世纪60年代,以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肯定了金融发展对于一国经济增长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认为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条件下,假定消费者的储蓄偏好、投资的风险均为不变因素,那么金融机构与金融资产越丰富,金融活动对经济的渗透力越强,经济发展水平越快。发达的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是通过提高储蓄、投资总水平与有效配置资金这两条渠道实现的。
2.金融产业对真实产业发展的作用。纵观这些经济学家的论点,它们都在宏观上肯定了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置于中观层次来探讨,那么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就应该表现为金融产业对真实产业发展的作用。而金融产业与真实产业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只有金融产业发展了,金融产业才会提供更多的金融资本、金融商品和服务提供给真实产业,推动真实产业的发展。一旦真实产业脱离金融产业的支持,真实产业就会因资金匮乏放缓发展速度甚至停滞。
3.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金融支持。农业是一个国家重要的产业部门,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选择。它使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的物质交流增多,生产的外延在扩张,农业产业化参与者与金融部门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既然金融对经济发展、金融产业对真实产业发展具有不可或缺作用,因此农业产业化发展寻求金融支持是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的。根据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Y=(K,L,M,A),农业的产出水平主要取决于投入农业的资本(K)、劳动力(L)、土地(M)和农业技术(A)四种生产要素。而资本是这些生产要素的核心,毕竟劳动力、土地和农业技术的获得都离不开资本的支持 。
2.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作用机制
根据资金的来源不同,可以进一步把金融资本划分为信贷资本和证券资本。信贷资本是存在于银行等金融机构里准备通过发放贷款向产业资本转化的资金,证券资本就是存在于金融市场上准备通过购买证券向产业资本转化的资金。因此,金融支持便可以划分为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和金融市场的证券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支持,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新农村建设中以贷款的形式提供信贷资金。新农村建设的证券支持,就是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通过购买农业产业化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向农业产业化企业提供资金。由此可见,金融支持的主体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客体是农业产业化企业。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的作用机制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按照一定的规则,通过某种金融工具,把拥有的资金转化为金融资本后,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提供各种资金支持,进而推动整个农业产业效益的提高、规模的扩大和结构的优化。
二、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及分析
1.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亟待改善
2004年末河南省逃废债企业已达23141户,其中县域逃废债企业为18540户,占全省户数的80.12%,逃废债本金、利息合计374.20亿元 ,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一方面使金融机构损失了大量的信贷资产,削弱了其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并酝酿着极大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使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产生了畏惧心理,挫伤了其放款的积极性,造成了县域银企关系的紧张,使“企业贷款难、金融机构难贷款”的二元化矛盾更加突出。
2.县域银行业发展落后
统计数据都已表明,近十年来,河南省的县域银行业发展相对缓慢。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服务网络的萎缩:银行业机构的种类和数量减少,国有商业银行撤销了在县域的部分机构网点,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因为业务量及安全方面的考虑也撤并了大量信用站等基层网点。其二是服务功能的弱化:信贷投入增长较慢,许多国有银行的县支行没有信贷审批权,变为“吸收存款、催收贷款”的专业机构。这也是河南省银行业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
3.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了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而农业贷款总量增幅偏低,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自1998年以来一直呈下降趋势,从114.8%减少到2006年6月的37.7%。同时农村资金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向城市倒流呈加速增长趋势,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矛盾。
4.农村担保机制不健全
农业担保机构在农村地区匮乏,且现有的信用担保机构担保基金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广大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担保需求,受银行所要求的担保、抵押条件的限制,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取得贷款的难度大,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
5.民间借贷需要规范引导
当前民间融资尽管可以解决部分农民家庭的燃眉之急,但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育层次低,运作不规范,他们正反两方面的作用和效果都很突出,如果缺少相应的规范,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高利贷融资加大了农户的生产经营成本,也不利于农民增收。
6.金融机构体系亟待健全完善
2006年12月11日是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的时间。目前,在中国中部6省中,除武汉拥有两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三家外资银行代表处以外,包括湖南在内的其他中部5省尚无外资银行机构。
7.没有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
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高端形式,具有发现价格、配置风险等重要功能。有效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的组织功能、导向作用和避险机制,对于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发挥市场效力,来推动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8.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三农”保险产品属于“准公共产品”,其发展必须依靠政府大力支持。在当前起步阶段,可采取政府主导下的、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相结合的“混合经营”模式,作为我国农业保险起步阶段的主导形式。因此,财政部门要考虑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三农”保险,积极支持探索和发展多种形式并存的农业保险制度。
三、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金融策略
1.推进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体系
一是发挥农业发展银行主导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切实发挥好信贷政策导向作用,加长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链。二是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在农村金融改革中,明确农业银行职能定位,使农业银行成为为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力量。创新和丰富支农金融产品,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服务。三是首先在于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其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大力开展信用村镇建设,促进加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2.规范民间借贷,审慎稳步发展民间金融
当前在正规金融体系还不十分发达健全和发达的情况下,发展民间非正规金融不失为现实选择。应积极小额信贷在河南省的试点推广工作,在规范引导民间借贷,充分利用民间信用资源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商业化小额贷款公司、村级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等地方性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发挥其借贷手续简便、灵活性强的特点,开展民间信用活动,以增加对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的供给,逐渐形成农村金融多元竞争局面。
3.围绕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增加农村金融供给
农田水利设施薄弱、良种培育、农业技术运用和推广不足等问题长期制约着我国现代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因此金融机构一是形成以农发行为主,农信社、农业银行为辅多层次的金融供给服务体系,围绕农田水利、农村公路、良种培育等基础建设,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金融供给。二是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企业特别是生物基因农业、生态农业、良种技术推广等方面的贷款和金融服务。三是要形成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信贷投入的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同时要拓宽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来源渠道,允许其通过金融市场融资,用市场化的手段来弥补政策性支农资金的不足。
4.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发展农村消费信贷
金融机构一是应抓住机遇,结合农村地区消费结构升级,积极开展住房、家用电器类、中小农机具消费贷款以及助学贷款业务。尤其要做好助学贷款工作,为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供服务。如可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招标范围扩大到包括农发行在内的各家金融机构,广泛动员金融服务资源;延伸助学贷款发放对象,支持家庭贫困中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对农村民办教育机构在落实抵押担保后给予信贷支持。
5.改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环境
金融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一定的金融环境,改善县域金融环境是调动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意愿的基础,因此河南省一是推进农村金融立法工作,加强农村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二是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风险补偿机制。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并带动其他担保机构的发展,并借鉴农户联保贷款的经验,扶持发展一些以农村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的互助担保机构,重点解决农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并进一步改善借贷关系,提高信贷质量。四是要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形成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通过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共荣双赢。
6.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民农业综合保障能力和整体救灾能力
发展农业保险可以分散和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降低农业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因此河南省应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保险体系,尽快组建区域性以及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由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保障农险经营者和农民的利益,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探索开办涉农保险业务,并从税收、保费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鼓励。
7.促进区域金融组织机构发展,构建区域金融体系
积极完善金融产权制度,进一步加快金融产权的多元化进程,允许各种投资主体投资金融产业,实现金融体系主体成分多元化。积极引进新兴商业银行到河南的大中城市设置分支机构。金融支持河南省农村经济发展重点是解决农民收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结构调整,中小金融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要发展壮大中小金融机构,除降低民营金融准入门槛外河南省应争取国家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机构设置条件,适当降低在资本金、营运规模等方面的要求,大力促进区域性商业银行的发展,提高金融机构密度与金融效率。
8.加快区域资本市场建设
充分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河南省应扩大每年的股票、债券发行量,大力扶持资源型企业上市;积极发展区域性的开发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及中外合资基金等;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上比较健全的是商品期货市场,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注重商品期货市场的功能运用,郑州粮食、棉花期货市场是建设我省建设新农村的金融优势,要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市场信息传导机制,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根据粮棉期货价格,锁定远期价格成本或适时调整种植结构,以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尤其是重点发展期货订单农业,利用期货市场帮助农民增收.
四、结语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对金融机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而现有农村金融体系难以支持新农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相比,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仍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农村金融服务仍存在很多突出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金融体系急需进行改革,为此我们提出了加强金融供给、改变金融抑制局面的有关政策;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农村资源转化为金融信用的有关政策;加快建立区域资本市场的有关政策。相信这些政策对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金融改革会起到一定有益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安 翔: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问题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杭州:浙江大学.2004
[2]白钦先 郭 纲:关于我国政策性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再探索[J].财贸经济.2000(10).21~26
[3]陈建新:农村金融研究的最新进展.金融时报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 金融支持 措施
一、 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在逻辑及作用机制
1.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在逻辑
(1)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20世纪60年代,以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肯定了金融发展对于一国经济增长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认为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条件下,假定消费者的储蓄偏好、投资的风险均为不变因素,那么金融机构与金融资产越丰富,金融活动对经济的渗透力越强,经济发展水平越快。发达的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是通过提高储蓄、投资总水平与有效配置资金这两条渠道实现的。
2.金融产业对真实产业发展的作用。纵观这些经济学家的论点,它们都在宏观上肯定了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置于中观层次来探讨,那么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就应该表现为金融产业对真实产业发展的作用。而金融产业与真实产业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只有金融产业发展了,金融产业才会提供更多的金融资本、金融商品和服务提供给真实产业,推动真实产业的发展。一旦真实产业脱离金融产业的支持,真实产业就会因资金匮乏放缓发展速度甚至停滞。
3.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金融支持。农业是一个国家重要的产业部门,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选择。它使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的物质交流增多,生产的外延在扩张,农业产业化参与者与金融部门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既然金融对经济发展、金融产业对真实产业发展具有不可或缺作用,因此农业产业化发展寻求金融支持是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的。根据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Y=(K,L,M,A),农业的产出水平主要取决于投入农业的资本(K)、劳动力(L)、土地(M)和农业技术(A)四种生产要素。而资本是这些生产要素的核心,毕竟劳动力、土地和农业技术的获得都离不开资本的支持 。
2.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作用机制
根据资金的来源不同,可以进一步把金融资本划分为信贷资本和证券资本。信贷资本是存在于银行等金融机构里准备通过发放贷款向产业资本转化的资金,证券资本就是存在于金融市场上准备通过购买证券向产业资本转化的资金。因此,金融支持便可以划分为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和金融市场的证券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支持,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新农村建设中以贷款的形式提供信贷资金。新农村建设的证券支持,就是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通过购买农业产业化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向农业产业化企业提供资金。由此可见,金融支持的主体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客体是农业产业化企业。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的作用机制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按照一定的规则,通过某种金融工具,把拥有的资金转化为金融资本后,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提供各种资金支持,进而推动整个农业产业效益的提高、规模的扩大和结构的优化。
二、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及分析
1.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亟待改善
2004年末河南省逃废债企业已达23141户,其中县域逃废债企业为18540户,占全省户数的80.12%,逃废债本金、利息合计374.20亿元 ,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一方面使金融机构损失了大量的信贷资产,削弱了其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并酝酿着极大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使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产生了畏惧心理,挫伤了其放款的积极性,造成了县域银企关系的紧张,使“企业贷款难、金融机构难贷款”的二元化矛盾更加突出。
2.县域银行业发展落后
统计数据都已表明,近十年来,河南省的县域银行业发展相对缓慢。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服务网络的萎缩:银行业机构的种类和数量减少,国有商业银行撤销了在县域的部分机构网点,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因为业务量及安全方面的考虑也撤并了大量信用站等基层网点。其二是服务功能的弱化:信贷投入增长较慢,许多国有银行的县支行没有信贷审批权,变为“吸收存款、催收贷款”的专业机构。这也是河南省银行业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
3.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了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而农业贷款总量增幅偏低,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自1998年以来一直呈下降趋势,从114.8%减少到2006年6月的37.7%。同时农村资金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向城市倒流呈加速增长趋势,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矛盾。
4.农村担保机制不健全
农业担保机构在农村地区匮乏,且现有的信用担保机构担保基金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广大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担保需求,受银行所要求的担保、抵押条件的限制,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取得贷款的难度大,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
5.民间借贷需要规范引导
当前民间融资尽管可以解决部分农民家庭的燃眉之急,但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育层次低,运作不规范,他们正反两方面的作用和效果都很突出,如果缺少相应的规范,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高利贷融资加大了农户的生产经营成本,也不利于农民增收。
6.金融机构体系亟待健全完善
2006年12月11日是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的时间。目前,在中国中部6省中,除武汉拥有两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三家外资银行代表处以外,包括湖南在内的其他中部5省尚无外资银行机构。
7.没有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
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高端形式,具有发现价格、配置风险等重要功能。有效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的组织功能、导向作用和避险机制,对于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发挥市场效力,来推动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8.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三农”保险产品属于“准公共产品”,其发展必须依靠政府大力支持。在当前起步阶段,可采取政府主导下的、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相结合的“混合经营”模式,作为我国农业保险起步阶段的主导形式。因此,财政部门要考虑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三农”保险,积极支持探索和发展多种形式并存的农业保险制度。
三、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金融策略
1.推进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体系
一是发挥农业发展银行主导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切实发挥好信贷政策导向作用,加长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链。二是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在农村金融改革中,明确农业银行职能定位,使农业银行成为为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力量。创新和丰富支农金融产品,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服务。三是首先在于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其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大力开展信用村镇建设,促进加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2.规范民间借贷,审慎稳步发展民间金融
当前在正规金融体系还不十分发达健全和发达的情况下,发展民间非正规金融不失为现实选择。应积极小额信贷在河南省的试点推广工作,在规范引导民间借贷,充分利用民间信用资源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商业化小额贷款公司、村级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等地方性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发挥其借贷手续简便、灵活性强的特点,开展民间信用活动,以增加对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的供给,逐渐形成农村金融多元竞争局面。
3.围绕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增加农村金融供给
农田水利设施薄弱、良种培育、农业技术运用和推广不足等问题长期制约着我国现代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因此金融机构一是形成以农发行为主,农信社、农业银行为辅多层次的金融供给服务体系,围绕农田水利、农村公路、良种培育等基础建设,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金融供给。二是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企业特别是生物基因农业、生态农业、良种技术推广等方面的贷款和金融服务。三是要形成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信贷投入的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同时要拓宽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来源渠道,允许其通过金融市场融资,用市场化的手段来弥补政策性支农资金的不足。
4.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发展农村消费信贷
金融机构一是应抓住机遇,结合农村地区消费结构升级,积极开展住房、家用电器类、中小农机具消费贷款以及助学贷款业务。尤其要做好助学贷款工作,为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供服务。如可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招标范围扩大到包括农发行在内的各家金融机构,广泛动员金融服务资源;延伸助学贷款发放对象,支持家庭贫困中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对农村民办教育机构在落实抵押担保后给予信贷支持。
5.改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环境
金融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一定的金融环境,改善县域金融环境是调动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意愿的基础,因此河南省一是推进农村金融立法工作,加强农村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二是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风险补偿机制。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并带动其他担保机构的发展,并借鉴农户联保贷款的经验,扶持发展一些以农村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的互助担保机构,重点解决农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并进一步改善借贷关系,提高信贷质量。四是要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形成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通过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共荣双赢。
6.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民农业综合保障能力和整体救灾能力
发展农业保险可以分散和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降低农业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因此河南省应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保险体系,尽快组建区域性以及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由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保障农险经营者和农民的利益,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探索开办涉农保险业务,并从税收、保费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鼓励。
7.促进区域金融组织机构发展,构建区域金融体系
积极完善金融产权制度,进一步加快金融产权的多元化进程,允许各种投资主体投资金融产业,实现金融体系主体成分多元化。积极引进新兴商业银行到河南的大中城市设置分支机构。金融支持河南省农村经济发展重点是解决农民收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结构调整,中小金融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要发展壮大中小金融机构,除降低民营金融准入门槛外河南省应争取国家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机构设置条件,适当降低在资本金、营运规模等方面的要求,大力促进区域性商业银行的发展,提高金融机构密度与金融效率。
8.加快区域资本市场建设
充分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河南省应扩大每年的股票、债券发行量,大力扶持资源型企业上市;积极发展区域性的开发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及中外合资基金等;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上比较健全的是商品期货市场,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注重商品期货市场的功能运用,郑州粮食、棉花期货市场是建设我省建设新农村的金融优势,要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市场信息传导机制,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根据粮棉期货价格,锁定远期价格成本或适时调整种植结构,以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尤其是重点发展期货订单农业,利用期货市场帮助农民增收.
四、结语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对金融机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而现有农村金融体系难以支持新农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相比,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仍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农村金融服务仍存在很多突出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金融体系急需进行改革,为此我们提出了加强金融供给、改变金融抑制局面的有关政策;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农村资源转化为金融信用的有关政策;加快建立区域资本市场的有关政策。相信这些政策对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金融改革会起到一定有益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安 翔: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问题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杭州:浙江大学.2004
[2]白钦先 郭 纲:关于我国政策性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再探索[J].财贸经济.2000(10).21~26
[3]陈建新:农村金融研究的最新进展.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