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为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实现医养结合,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号召,山东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养老服务工作,深度融合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等国家、省重大战略,集中制定养老服务等政策体系,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关键词:山东省;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践探索
中图分类号:G2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96/j.2096-3475.2021.05.162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实现医养结合,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号召,山东省以身作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养老服务工作,深度融合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等国家、省重大战略,集中制定养老服务等政策体系,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相关措施
1.制度体系改革
法律法规方面,2014年、2016年、2019年青岛市、威海市、德州市分别颁布《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2020年4月,省人大颁布《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该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方面,2013年我国出台了十大养老政策,山东省结合国家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联合省直部门出台文件46个,相继发布了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等九个专项文件,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随着养老事业的不断发展及国家对养老服务业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2017年省政府持续关注各地市养老服务政策规划制定状况,同年8月,发布《“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标准规范方面,省级编制出台27项省级养老服务标准,16市及相关养老服务企业共编制出台地方或企业标准近1000项。护理保险方面,山东省16地市分别针对养老护理保险出台了相关政策,以青岛为例,2012年,青岛率先突破传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将养老护理保险研究纳入护理保险领域。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为深入推进养老事业护理发展,出台《关于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养老护理保险制度。社会救助方面,在原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础上,山东省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号召,于2014年、2016年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如,《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老人(包括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等低收入群体)纳入社会救助管理范畴。社会福利方面,随着养老事业的不断发展,国家、省市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强调养老事业的重要性,在社会救助方面,山东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符合条件的老人纳入社会救助范畴,为实现老有所依奠定基础。2018年,山东省又在养老服务领域做出“新动作”,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2.供给体系改革
机构养老供给方面,依据国家老龄化程度,严格筛选符合国家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扶持能够满足基本养老需求的、能够照护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护设备齐全的养老机构。截至2019年底,山东省养老机构数量达到2332家、养老床位达35万张,与2018年相比,养老机构建设更加完善,入驻老人接受的服务质量也越来越高。居家社区养老供给方面,自2016年以来,已济南为首的城市陆续被纳入国家养老十点示范城市,中央财政下发3亿元金融支持。山东省政府又投入3.6亿元支持济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到带头模范作用,鼓励全省16地市纷纷借鉴济南成功经验,将政府养老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全力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人甚至独居老人提供全面的医疗护理、日常照护等服务。农村养老供给方面,医疗体系不完善等先天因素严重制约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山东省应根据各地市农村经济情况,制定适合的政策,提倡农村地区以加强长期照护能力为核心,推动农村养老院升级,视农村老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床位、医疗救助等设施。2013年以来,省政府投入近1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截至目前,共建设农村幸福院10189家、农村养老周转房3737套。医养康养服务供给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创建国家医养结合示范省的重大战略部署,聚力打造“两院一体、集中照护”等多种医养康养发展模式,在省内各养老机构中,陆续增设600家医疗机构,后根据省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情况,持续增加各养老机构中医疗设施的配备,并建立健全医保体系,将医保纳入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中。目前,全省具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到1746处,其中,有2300多家农村幸福院与农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签订合作协议。
3.质量体系改革
市场化发展方面,动用社会力量扶持培育养老事业,营造和谐、稳定的养老服务环境,让更多的老人有所养、有所依。各地市可通过活动宣传、演讲等形式提高各社会群体对养老服务的认识,吸引社会力量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等的投资,如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广场、老年社区等。截至目前,省内已建成的养老机构达1637家(含民办),所占比例高达65%。人才化发展方面,随着人们教育需求度的提高,越来越坚守“活到老、学到老”理念,老年人追求学习的欲望愈加高涨,老年大学需求增大,加大了对老年大学从业人员的工作需求,基于当前国家对养老服务从业者的支持,开放财政补贴,引导29所高校设立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致力于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平、高素质的从业者。山东省也随之出台相关补贴政策,每年向各所院校给予一定数额的培训资金,据统计,截至目前,省内已建立7处养老培训基地,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0万人次。智慧化发展方面,培育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借助“互联网+”模式,打造智慧化养老服务“云平台”。山东省作为人口大省,老龄化现象显著,为方便省内老年人数据统计,可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进行云录入,截至2019年底,山东省统计录入老年人信息310余万人,养老服务机构2万处,困难老人56万名,且均已通过互联网审批。规范化发展方面,国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大背景下,各地市纷纷出台相关养老扶持政策,但多不具有实际效力,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山东省各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登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由民政厅牵头,其他各部门协同参与。自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以来,山东省连续三年投入养老服务领域,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不断加大养老宣传力度,持续深挖各个养老机构服质量。全省16地市开展了养老服务实际工作,包括养老评估、评测等,对各个养老机构实现分级、分类管理,截至2019年底,全省符合养老机构建设规范的养老机构达92%。
二、经验启示
1.不断完善立法先行、政策保障、标准支撑的有山东特色的养老服务制度
我省是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省份,是第四个完成省级养老服务立法的省份,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和2018年出台的《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关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都是在全国具有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的养老服务综合和专项政策。实践证明,以上法规政策制度都为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下阶段要继续注重吸收借鉴各国家、各省市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老年群体下的养老体系建立完善且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为我省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基本遵循。
2.探索形成契合山東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省情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
我省是典型的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农村大省,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2325万,总量居全国首位,其中60%左右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2019年全省GDP总量达71067.5亿元,总量居全国第三。山东的特殊省情决定山东的养老问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复制,我们一方面立足经济大省的特殊优势,扩大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另一方面,立足人口大省、农村大省的现实省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计全省困难老人情况及数量,建立一套完整的补贴体系,切实保障老人利益需求,防止相关单位钻法律空子,将养老补贴落到实处。
3.以实现“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化”为目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等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实现创新发展
为实现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省级投入10多亿元启动实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和农村幸福院、养老周转房建设,提高老人的幸福指数;对于广大留守老人,省政府也鼓励各市县出具留守老人关爱、照护方案和实施细则,对于家庭困难的老人建立一套完善的补贴体系,以有效改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条件。积极响应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实现医养结合,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号召,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在工作机制、政策体系、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创新发展,医养结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 山东烟台 264000)
关键词:山东省;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践探索
中图分类号:G2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96/j.2096-3475.2021.05.162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实现医养结合,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号召,山东省以身作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养老服务工作,深度融合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等国家、省重大战略,集中制定养老服务等政策体系,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相关措施
1.制度体系改革
法律法规方面,2014年、2016年、2019年青岛市、威海市、德州市分别颁布《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2020年4月,省人大颁布《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该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方面,2013年我国出台了十大养老政策,山东省结合国家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联合省直部门出台文件46个,相继发布了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等九个专项文件,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随着养老事业的不断发展及国家对养老服务业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2017年省政府持续关注各地市养老服务政策规划制定状况,同年8月,发布《“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标准规范方面,省级编制出台27项省级养老服务标准,16市及相关养老服务企业共编制出台地方或企业标准近1000项。护理保险方面,山东省16地市分别针对养老护理保险出台了相关政策,以青岛为例,2012年,青岛率先突破传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将养老护理保险研究纳入护理保险领域。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为深入推进养老事业护理发展,出台《关于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养老护理保险制度。社会救助方面,在原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础上,山东省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号召,于2014年、2016年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如,《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老人(包括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等低收入群体)纳入社会救助管理范畴。社会福利方面,随着养老事业的不断发展,国家、省市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强调养老事业的重要性,在社会救助方面,山东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符合条件的老人纳入社会救助范畴,为实现老有所依奠定基础。2018年,山东省又在养老服务领域做出“新动作”,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2.供给体系改革
机构养老供给方面,依据国家老龄化程度,严格筛选符合国家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扶持能够满足基本养老需求的、能够照护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护设备齐全的养老机构。截至2019年底,山东省养老机构数量达到2332家、养老床位达35万张,与2018年相比,养老机构建设更加完善,入驻老人接受的服务质量也越来越高。居家社区养老供给方面,自2016年以来,已济南为首的城市陆续被纳入国家养老十点示范城市,中央财政下发3亿元金融支持。山东省政府又投入3.6亿元支持济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到带头模范作用,鼓励全省16地市纷纷借鉴济南成功经验,将政府养老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全力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人甚至独居老人提供全面的医疗护理、日常照护等服务。农村养老供给方面,医疗体系不完善等先天因素严重制约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山东省应根据各地市农村经济情况,制定适合的政策,提倡农村地区以加强长期照护能力为核心,推动农村养老院升级,视农村老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床位、医疗救助等设施。2013年以来,省政府投入近1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截至目前,共建设农村幸福院10189家、农村养老周转房3737套。医养康养服务供给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创建国家医养结合示范省的重大战略部署,聚力打造“两院一体、集中照护”等多种医养康养发展模式,在省内各养老机构中,陆续增设600家医疗机构,后根据省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情况,持续增加各养老机构中医疗设施的配备,并建立健全医保体系,将医保纳入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中。目前,全省具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到1746处,其中,有2300多家农村幸福院与农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签订合作协议。
3.质量体系改革
市场化发展方面,动用社会力量扶持培育养老事业,营造和谐、稳定的养老服务环境,让更多的老人有所养、有所依。各地市可通过活动宣传、演讲等形式提高各社会群体对养老服务的认识,吸引社会力量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等的投资,如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广场、老年社区等。截至目前,省内已建成的养老机构达1637家(含民办),所占比例高达65%。人才化发展方面,随着人们教育需求度的提高,越来越坚守“活到老、学到老”理念,老年人追求学习的欲望愈加高涨,老年大学需求增大,加大了对老年大学从业人员的工作需求,基于当前国家对养老服务从业者的支持,开放财政补贴,引导29所高校设立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致力于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平、高素质的从业者。山东省也随之出台相关补贴政策,每年向各所院校给予一定数额的培训资金,据统计,截至目前,省内已建立7处养老培训基地,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0万人次。智慧化发展方面,培育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借助“互联网+”模式,打造智慧化养老服务“云平台”。山东省作为人口大省,老龄化现象显著,为方便省内老年人数据统计,可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进行云录入,截至2019年底,山东省统计录入老年人信息310余万人,养老服务机构2万处,困难老人56万名,且均已通过互联网审批。规范化发展方面,国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大背景下,各地市纷纷出台相关养老扶持政策,但多不具有实际效力,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山东省各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登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由民政厅牵头,其他各部门协同参与。自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以来,山东省连续三年投入养老服务领域,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不断加大养老宣传力度,持续深挖各个养老机构服质量。全省16地市开展了养老服务实际工作,包括养老评估、评测等,对各个养老机构实现分级、分类管理,截至2019年底,全省符合养老机构建设规范的养老机构达92%。
二、经验启示
1.不断完善立法先行、政策保障、标准支撑的有山东特色的养老服务制度
我省是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省份,是第四个完成省级养老服务立法的省份,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和2018年出台的《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关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都是在全国具有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的养老服务综合和专项政策。实践证明,以上法规政策制度都为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下阶段要继续注重吸收借鉴各国家、各省市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老年群体下的养老体系建立完善且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为我省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基本遵循。
2.探索形成契合山東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省情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
我省是典型的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农村大省,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2325万,总量居全国首位,其中60%左右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2019年全省GDP总量达71067.5亿元,总量居全国第三。山东的特殊省情决定山东的养老问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复制,我们一方面立足经济大省的特殊优势,扩大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另一方面,立足人口大省、农村大省的现实省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计全省困难老人情况及数量,建立一套完整的补贴体系,切实保障老人利益需求,防止相关单位钻法律空子,将养老补贴落到实处。
3.以实现“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化”为目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等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实现创新发展
为实现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省级投入10多亿元启动实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和农村幸福院、养老周转房建设,提高老人的幸福指数;对于广大留守老人,省政府也鼓励各市县出具留守老人关爱、照护方案和实施细则,对于家庭困难的老人建立一套完善的补贴体系,以有效改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条件。积极响应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实现医养结合,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号召,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在工作机制、政策体系、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创新发展,医养结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 山东烟台 2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