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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古城南京到处传颂着一个动人的故事,年仅25岁的南京市鼓楼医院药剂师于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不幸遇难,她的父母强忍悲痛,考虑到女儿生前的所思所想,毅然决定将爱女的部分器官捐献给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人……
(一)
于璐,1994年从苏州医学院附院卫校药剂专业毕业,同年分配至南京市鼓楼医院药剂科工作。她性格活泼、聪明能干、好学上进,1999年又考取了中国药科大学,攻读本科。在医院她是一名优秀职工,在家中她是爸妈的好女儿,谁曾想今年2月19日上午7:30左右,于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被一辆面包车撞飞七八米远,当即昏迷,鲜血从头部、右耳,双鼻孔汩汩流出,这一惨状恰好被她的一名同事看到,同事迅即拦车,将于璐送往南京市鼓楼医院。7时45分到达医院后,急诊医护人员立即进行抢救,在进行心、肺、脑复苏10分钟后,心跳恢复,随后在人工机械呼吸辅助下做CT检查,结果显示,于璐脑部左侧颅内广泛血肿、左颞脑挫裂伤、前颅凹和右中颅凹骨折、肺挫伤。医院专家随即为其进行颅内血肿和坏死组织清除术及去骨瓣减压术,取出血肿100毫升。术后送到重症监护病房继续抢救。术后第3天,终因脑损伤严重,出现弥漫性脑肿胀,形成脑疝,生命中枢受压,自主呼吸消失,一朵原本绚丽的生命之花不幸凋零了。
面对爱女的突然离去,于璐的父母痛不欲生。但他们想到女儿平时的为人,想到如何让她“走”得更有意义,想到那些因疾病折磨急需器官移植的人们,他们毅然做出了捐献女儿器官的感天动地的壮举,“让女儿的生命得以延续,是对女儿最好的悼念和告慰。女儿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她会赞同我们的决定的。”伤心的于璐父亲说:“作为父亲,痛失爱女使自己更能理解那些因缺乏器官没能移植而去世的病人家属的痛苦。”面对于璐家人的这种胸怀与爱心,在场的每个人都被深深地震撼了。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江苏分会主任委员、南京市鼓楼医院院长丁义涛教授讲,听了于璐父亲的话后,他不止一次地热泪盈眶,从医数十年,这是他所知道的第一例父母愿将女儿的器官捐献给素不相识的人,这种无私的举动将对我国器官移植产生巨大的推进作用。随即医院上上下下紧急行动起来,最终将于璐的角膜移植给王秀红、傅须根两位老人,肝脏移植给一位上海的陈姓女士。
(二)
一个蓬勃的生命就这样走了,她走得那样悄没声息,走得那样令人扼腕、令人痛惜。2月28日上午9时,南京市鼓楼医院党政领导、职工代表,金陵职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部分师生和于璐的家人及亲朋好友100多人相聚在南京市殡仪馆给于璐做最后的“送行”。会上没有悼词,取而代之的是一首于璐同事所写的散文诗《送给我们的璐璐》。于璐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面对逝去的爱女,泪流不断,叫人断肠。深爱她的未婚夫手捧一束鲜红的玫瑰花,看着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成为他新娘的于璐静静地躺在鲜花丛中,不禁凝噎无语。“送行”者含着热泪将一支支鲜花轻轻地放在她的身上,衷心祝愿她“一路走好”。
南京市雨花台功德园有感于于璐的不幸和其父母的义举,免费为于璐提供了墓地。青山绿水,音乐低回,上午11时,树葬开始,亲人们含着眼泪在霏霏细雨中将于璐的骨灰和着鲜艳的花瓣撒向松树的根部,松树前立着一块墓碑,碑的正面镌刻着“生命之树长青”,这正是于璐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
(三)
于璐“走”了,但她给活着的人留下了许多令人回味的东西。其父母将爱女的多个器官捐献出来,由医院移檀给急需的病人,这一义举在国内并不多见,那么,当时他们是如何考虑的呢?
于璐父母亲都是南京高校的老师,他们认为他们所做的事情极其普通,他们心目中的女儿乐观开朗、充满爱心,更是一个相信科学的人。今年春节前,于璐的外公重病住院,当时从医学角度看已经无望,但医院仍全力进行了抢救,于璐当时就说,如果有那么一天,她也遇到这样的事情,她不希望再花费巨额的医疗费用。在抢救女儿的数天里,他们一家人就分析可能出现的三种结果:抢救成功留下残疾;成为植物人;抢救无效死亡。不幸的是女儿最终还是没有被抢救过来,于是他们便考虑怎么才能让于璐“走”得更有意义?父亲于立明想到了捐献女儿的器官,但过后他又非常犹豫,他说:我总觉得尽管我这一生过得并不很顺,但我能感觉到我们每前进一步都是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帮助中过来的,实际上当时我知道,家里如果有任何一人反对,这个事可能也就算了。因为这件事的确很难,第一,事情整个过程是建立在一个伤痛的基础上;第二,我内心有一种害怕,害怕社会过度的关注,到时候可能有悖初衷。于璐的妈妈则讲:我先有点舍不得,但是我又想这的确是为别人做好事,自己的心里也会得到一些宽慰。今天璐璐的眼睛仍在看着大家,看着这个世界,捐献时我只希望“好事要做好”,希望女儿的器官能真正帮助急需的人。他们还希望通过女儿的器官捐献,能让人们重视目前的器官移植现实。于璐父亲说:“我经历过那种亲人垂危、命在旦夕的焦急,经历过那种无助和绝望,所以能理解救活一个病人对一个家庭的重要。捐器官时没想那么多,总觉得帮助别人是对自己的安慰,其实国外捐器官是很平常的事,我希望这种做法在我国也能变得平常起来,到那时就可能有更多的危重病人获救。”多么可亲可敬的父母,多么朴素无华的语言13月4日上午,南京市市政府、南京市卫生局及南京市鼓楼医院的有关领导专程上门慰问了于璐家人,他们送上了百合花篮,表达了深深的敬意。于璐的父亲代表全家人感谢领导的慰问,并说:“我认为这是很普通的事情。虽然我们用女儿的器官帮助了别人,但同时我们也得到了许多人的慰问与帮助,这说明社会是认同器官捐献的。”
(四)
器官移植是20世纪出现和发展起来的一项综合性的多学科参与的医疗新技术,它反映了一个国家医学科学的水平,也是病人常规治疗失败后的救命手段。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及人类疾病谱的变化,应该说它的市场应用前景非常广阔。我国人口众多,也一直存在着器官移植供需方面的矛盾,一方面许多人因身体一个或多个器官功能的丧失而面临死亡,另一方面是许多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人体器官的捐献方面由高和寡,有所顾虑。这次于璐父母捐献女儿器官的惊世之举,天也见怜,他们热切地希望在不远的将来“器官捐献能成为平常事”。
为了解决器官移植中供体严重不足的问题,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制度,而越来越多的人日渐接受了“脑死亡即等于机体整体死亡”的科学观念,在比利时,国会立法规定,所有的死亡者将被视为愿意捐出器官作为移植或研究用的捐献者;新加坡则强调如没有特别声明,所有死亡者将被视为全部器官捐献者。实际上脑死亡后人体的各种反射活动消失,对外界刺激已毫无反应,但体内的脏器仍具有功能,此时如果实施器官移植,成功率就非常高。因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器官移植创始人之一、著名医学专家裘法祖教授曾多次呼吁我国尽早制定并实施“脑死亡法”和“人体器官移植法”,有关部门也已提出了“人体器官移植法(草案)”和“脑死亡临床诊断标准(草案)”,交由相关人员讨论。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有媒体报道,上海长征医院曾于2000年7月开展了中国首例由“脑死亡者捐献脏器”的肾移植手术,再结合于璐家人的义举,我们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关注器官移植这个问题,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器官捐献的行列中来。
(一)
于璐,1994年从苏州医学院附院卫校药剂专业毕业,同年分配至南京市鼓楼医院药剂科工作。她性格活泼、聪明能干、好学上进,1999年又考取了中国药科大学,攻读本科。在医院她是一名优秀职工,在家中她是爸妈的好女儿,谁曾想今年2月19日上午7:30左右,于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被一辆面包车撞飞七八米远,当即昏迷,鲜血从头部、右耳,双鼻孔汩汩流出,这一惨状恰好被她的一名同事看到,同事迅即拦车,将于璐送往南京市鼓楼医院。7时45分到达医院后,急诊医护人员立即进行抢救,在进行心、肺、脑复苏10分钟后,心跳恢复,随后在人工机械呼吸辅助下做CT检查,结果显示,于璐脑部左侧颅内广泛血肿、左颞脑挫裂伤、前颅凹和右中颅凹骨折、肺挫伤。医院专家随即为其进行颅内血肿和坏死组织清除术及去骨瓣减压术,取出血肿100毫升。术后送到重症监护病房继续抢救。术后第3天,终因脑损伤严重,出现弥漫性脑肿胀,形成脑疝,生命中枢受压,自主呼吸消失,一朵原本绚丽的生命之花不幸凋零了。
面对爱女的突然离去,于璐的父母痛不欲生。但他们想到女儿平时的为人,想到如何让她“走”得更有意义,想到那些因疾病折磨急需器官移植的人们,他们毅然做出了捐献女儿器官的感天动地的壮举,“让女儿的生命得以延续,是对女儿最好的悼念和告慰。女儿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她会赞同我们的决定的。”伤心的于璐父亲说:“作为父亲,痛失爱女使自己更能理解那些因缺乏器官没能移植而去世的病人家属的痛苦。”面对于璐家人的这种胸怀与爱心,在场的每个人都被深深地震撼了。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江苏分会主任委员、南京市鼓楼医院院长丁义涛教授讲,听了于璐父亲的话后,他不止一次地热泪盈眶,从医数十年,这是他所知道的第一例父母愿将女儿的器官捐献给素不相识的人,这种无私的举动将对我国器官移植产生巨大的推进作用。随即医院上上下下紧急行动起来,最终将于璐的角膜移植给王秀红、傅须根两位老人,肝脏移植给一位上海的陈姓女士。
(二)
一个蓬勃的生命就这样走了,她走得那样悄没声息,走得那样令人扼腕、令人痛惜。2月28日上午9时,南京市鼓楼医院党政领导、职工代表,金陵职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部分师生和于璐的家人及亲朋好友100多人相聚在南京市殡仪馆给于璐做最后的“送行”。会上没有悼词,取而代之的是一首于璐同事所写的散文诗《送给我们的璐璐》。于璐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面对逝去的爱女,泪流不断,叫人断肠。深爱她的未婚夫手捧一束鲜红的玫瑰花,看着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成为他新娘的于璐静静地躺在鲜花丛中,不禁凝噎无语。“送行”者含着热泪将一支支鲜花轻轻地放在她的身上,衷心祝愿她“一路走好”。
南京市雨花台功德园有感于于璐的不幸和其父母的义举,免费为于璐提供了墓地。青山绿水,音乐低回,上午11时,树葬开始,亲人们含着眼泪在霏霏细雨中将于璐的骨灰和着鲜艳的花瓣撒向松树的根部,松树前立着一块墓碑,碑的正面镌刻着“生命之树长青”,这正是于璐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
(三)
于璐“走”了,但她给活着的人留下了许多令人回味的东西。其父母将爱女的多个器官捐献出来,由医院移檀给急需的病人,这一义举在国内并不多见,那么,当时他们是如何考虑的呢?
于璐父母亲都是南京高校的老师,他们认为他们所做的事情极其普通,他们心目中的女儿乐观开朗、充满爱心,更是一个相信科学的人。今年春节前,于璐的外公重病住院,当时从医学角度看已经无望,但医院仍全力进行了抢救,于璐当时就说,如果有那么一天,她也遇到这样的事情,她不希望再花费巨额的医疗费用。在抢救女儿的数天里,他们一家人就分析可能出现的三种结果:抢救成功留下残疾;成为植物人;抢救无效死亡。不幸的是女儿最终还是没有被抢救过来,于是他们便考虑怎么才能让于璐“走”得更有意义?父亲于立明想到了捐献女儿的器官,但过后他又非常犹豫,他说:我总觉得尽管我这一生过得并不很顺,但我能感觉到我们每前进一步都是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帮助中过来的,实际上当时我知道,家里如果有任何一人反对,这个事可能也就算了。因为这件事的确很难,第一,事情整个过程是建立在一个伤痛的基础上;第二,我内心有一种害怕,害怕社会过度的关注,到时候可能有悖初衷。于璐的妈妈则讲:我先有点舍不得,但是我又想这的确是为别人做好事,自己的心里也会得到一些宽慰。今天璐璐的眼睛仍在看着大家,看着这个世界,捐献时我只希望“好事要做好”,希望女儿的器官能真正帮助急需的人。他们还希望通过女儿的器官捐献,能让人们重视目前的器官移植现实。于璐父亲说:“我经历过那种亲人垂危、命在旦夕的焦急,经历过那种无助和绝望,所以能理解救活一个病人对一个家庭的重要。捐器官时没想那么多,总觉得帮助别人是对自己的安慰,其实国外捐器官是很平常的事,我希望这种做法在我国也能变得平常起来,到那时就可能有更多的危重病人获救。”多么可亲可敬的父母,多么朴素无华的语言13月4日上午,南京市市政府、南京市卫生局及南京市鼓楼医院的有关领导专程上门慰问了于璐家人,他们送上了百合花篮,表达了深深的敬意。于璐的父亲代表全家人感谢领导的慰问,并说:“我认为这是很普通的事情。虽然我们用女儿的器官帮助了别人,但同时我们也得到了许多人的慰问与帮助,这说明社会是认同器官捐献的。”
(四)
器官移植是20世纪出现和发展起来的一项综合性的多学科参与的医疗新技术,它反映了一个国家医学科学的水平,也是病人常规治疗失败后的救命手段。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及人类疾病谱的变化,应该说它的市场应用前景非常广阔。我国人口众多,也一直存在着器官移植供需方面的矛盾,一方面许多人因身体一个或多个器官功能的丧失而面临死亡,另一方面是许多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人体器官的捐献方面由高和寡,有所顾虑。这次于璐父母捐献女儿器官的惊世之举,天也见怜,他们热切地希望在不远的将来“器官捐献能成为平常事”。
为了解决器官移植中供体严重不足的问题,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制度,而越来越多的人日渐接受了“脑死亡即等于机体整体死亡”的科学观念,在比利时,国会立法规定,所有的死亡者将被视为愿意捐出器官作为移植或研究用的捐献者;新加坡则强调如没有特别声明,所有死亡者将被视为全部器官捐献者。实际上脑死亡后人体的各种反射活动消失,对外界刺激已毫无反应,但体内的脏器仍具有功能,此时如果实施器官移植,成功率就非常高。因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器官移植创始人之一、著名医学专家裘法祖教授曾多次呼吁我国尽早制定并实施“脑死亡法”和“人体器官移植法”,有关部门也已提出了“人体器官移植法(草案)”和“脑死亡临床诊断标准(草案)”,交由相关人员讨论。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有媒体报道,上海长征医院曾于2000年7月开展了中国首例由“脑死亡者捐献脏器”的肾移植手术,再结合于璐家人的义举,我们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关注器官移植这个问题,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器官捐献的行列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