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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通过对禹城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现状的分析的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领导重视、加大投入、统筹规划、监督管理的建议,以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水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
【关键词】 禹城市;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三条红线
禹城市地处山东省西北部,历史悠久,文化丰厚,是大禹治水之域。现辖8镇2乡2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88个社区(村),总面积990平方公里,耕地80万亩,人口52万。禹城市多年平均降雨量580.0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0.6亿m3。禹城市当地水资源总量为1.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仅为320m3,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4%,属重点缺水城市。禹城市当地年可供水量约为1.1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总需量约为2.4亿m3/年,全市常年缺水1.3亿立方米。
禹城市自1986年后靠引用黄河水补充水资源不足,现供水量基本能满足需水量要求。近年来在水资源的管理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的经验,通过完善制度,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使水资源论证工作不断加强,取水许可制度不断完善,水资源费征收数额逐年提高,水资源得到了合理地利用,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实施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现状
1.1严格水资源论证、加强凿井管理
禹城市水务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使其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和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一律按法定程序进行项目水资源论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保证取水许可科学审批。2010年以来,共45家工商企事业单位的54个新建、改建、扩建取水项目进行了水资源论证,论证率达100%。加大巡查力度,对新增建设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并实行对非法凿井和违规建设项目的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水资源论证、未经许可和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非法凿井行为,维护全市水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
1.2严格取水许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
禹城市水务局在近几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落实新增取水审批“六个必须”,即必须限制在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必须符合用水定额标准,必须通过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防洪影响评价,必须满足节水和污水处理“三同时”要求,必须安装使用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节水和计量设施,并据实统计报告取用水量、如数缴纳水资源费。在这一过程中,加强对取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对新增取水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新建的取水工程,进行严格验收,全部达到要求后才准予发放取水许可证。
在德州市下达给禹城市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禹城市水务局依据《德州市实施〈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细则》、企业产品、产值和行业用水定额等相关数据,科学确定取用水单位的年用水量,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并根据下达的指标,对取用水情况实行“年计划、月调度、季考核”。通过这一措施的实施,禹城市这几年不存在无证取水现象,超计划用水每年也仅有一两家单位发生,超计划率不超过总用水量的1‰。
1.3严格装表计量加强水资源费征收
为规范计量用水、实现水资源远程监控和信息化管理,2010年禹城市政府召开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大力推行水资源远程监测系统安装,并投资100多万元,对全市符合安装条件的自备井全部安装了在线远程计量监测设备,对达不到安装远程监测条件的全部安装机械计量水表。目前,禹城市安装远程监测设备的自备井达到120眼;实现了对用水户远程监测全覆盖。
禹城市严格水资源费的征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坚持依法征收,将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落到实处。2014年上半年禹城市水务局组织水资源办公室全体人员对市区、乡镇的所有取用水户进行了全面普查,使应征水资源费的取用水单位由原来的70个增加到现在的112个,使禹城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实现了从城区到乡镇的全面覆盖;水资源费征收数额逐年提高。
1.4严格总量控制,落实“三条红线”制度
为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管理,2011年禹城市水务局又研究出台了《禹城市2011-2015年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暂行)》、《禹城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暂行)》、《禹城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警戒线(暂行)》、《禹城市2011年度用水控制指标(暂行)》。确立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使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落实,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
2、存在的问题
禹城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已全面铺开,并且也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初步框架,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2.1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方面禹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水的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当地的水资源毕竟有限,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对水的水质水量的需求,这一主要矛盾在短期内很难改变。
2.2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全面运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需要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但目前水资源管理的协调合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2.3水资源管理队伍薄弱
新形势下的水资源管理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完善的职能机构,而目前受种种条件的限制,人员配备远达不到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
3、对策及建议
3.1领导重视、加强宣传,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水资源管理工作是省、市、县三级政府考核项目,政府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经常召开专门调度会议,及时解决水资源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应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水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和机制到位,务求实效,有力地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散发传单等多种方式,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借助“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了解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用水缴费的法制观念,改变不文明的用水行为,为水资源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2加大财政投入,促进队伍建设
政府每年应对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在新项目的批复和节水项目的投资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到位。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执法收费、队伍建设、文明服务等建立健全10多项制度,严格征收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3.3统筹规划,加强水资源配置和调控的能力
在科学论证、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进水利基础设施的重大跨越,建设一批关系国计民生和发展全局的水利工程。考虑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未来的发展需求以及新型工业园区用水矛盾,加快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和本地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用于弥补本地区水资源短缺的实际问题。加强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河流治理及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建设,从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4加强监督管理,做到有法必依
应彻底转变“重审批轻管理”的思想,加强水政监察,建立长效的严格执法的管理机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彻底打消违法者的侥幸心理,全面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应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等的违反水法和水行政法规的行为,坚决查处。除了强调部门内部的监督,还要提高取水许可管理的透明度,加大社会对取水许可管理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关键词】 禹城市;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三条红线
禹城市地处山东省西北部,历史悠久,文化丰厚,是大禹治水之域。现辖8镇2乡2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88个社区(村),总面积990平方公里,耕地80万亩,人口52万。禹城市多年平均降雨量580.0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0.6亿m3。禹城市当地水资源总量为1.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仅为320m3,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4%,属重点缺水城市。禹城市当地年可供水量约为1.1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总需量约为2.4亿m3/年,全市常年缺水1.3亿立方米。
禹城市自1986年后靠引用黄河水补充水资源不足,现供水量基本能满足需水量要求。近年来在水资源的管理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的经验,通过完善制度,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使水资源论证工作不断加强,取水许可制度不断完善,水资源费征收数额逐年提高,水资源得到了合理地利用,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实施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现状
1.1严格水资源论证、加强凿井管理
禹城市水务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使其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和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一律按法定程序进行项目水资源论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保证取水许可科学审批。2010年以来,共45家工商企事业单位的54个新建、改建、扩建取水项目进行了水资源论证,论证率达100%。加大巡查力度,对新增建设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并实行对非法凿井和违规建设项目的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水资源论证、未经许可和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非法凿井行为,维护全市水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
1.2严格取水许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
禹城市水务局在近几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落实新增取水审批“六个必须”,即必须限制在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必须符合用水定额标准,必须通过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防洪影响评价,必须满足节水和污水处理“三同时”要求,必须安装使用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节水和计量设施,并据实统计报告取用水量、如数缴纳水资源费。在这一过程中,加强对取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对新增取水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新建的取水工程,进行严格验收,全部达到要求后才准予发放取水许可证。
在德州市下达给禹城市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禹城市水务局依据《德州市实施〈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细则》、企业产品、产值和行业用水定额等相关数据,科学确定取用水单位的年用水量,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并根据下达的指标,对取用水情况实行“年计划、月调度、季考核”。通过这一措施的实施,禹城市这几年不存在无证取水现象,超计划用水每年也仅有一两家单位发生,超计划率不超过总用水量的1‰。
1.3严格装表计量加强水资源费征收
为规范计量用水、实现水资源远程监控和信息化管理,2010年禹城市政府召开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大力推行水资源远程监测系统安装,并投资100多万元,对全市符合安装条件的自备井全部安装了在线远程计量监测设备,对达不到安装远程监测条件的全部安装机械计量水表。目前,禹城市安装远程监测设备的自备井达到120眼;实现了对用水户远程监测全覆盖。
禹城市严格水资源费的征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坚持依法征收,将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落到实处。2014年上半年禹城市水务局组织水资源办公室全体人员对市区、乡镇的所有取用水户进行了全面普查,使应征水资源费的取用水单位由原来的70个增加到现在的112个,使禹城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实现了从城区到乡镇的全面覆盖;水资源费征收数额逐年提高。
1.4严格总量控制,落实“三条红线”制度
为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管理,2011年禹城市水务局又研究出台了《禹城市2011-2015年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暂行)》、《禹城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暂行)》、《禹城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警戒线(暂行)》、《禹城市2011年度用水控制指标(暂行)》。确立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使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落实,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
2、存在的问题
禹城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已全面铺开,并且也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初步框架,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2.1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方面禹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水的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当地的水资源毕竟有限,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对水的水质水量的需求,这一主要矛盾在短期内很难改变。
2.2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全面运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需要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但目前水资源管理的协调合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2.3水资源管理队伍薄弱
新形势下的水资源管理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完善的职能机构,而目前受种种条件的限制,人员配备远达不到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
3、对策及建议
3.1领导重视、加强宣传,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水资源管理工作是省、市、县三级政府考核项目,政府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经常召开专门调度会议,及时解决水资源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应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水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和机制到位,务求实效,有力地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散发传单等多种方式,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借助“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了解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用水缴费的法制观念,改变不文明的用水行为,为水资源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2加大财政投入,促进队伍建设
政府每年应对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在新项目的批复和节水项目的投资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到位。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执法收费、队伍建设、文明服务等建立健全10多项制度,严格征收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3.3统筹规划,加强水资源配置和调控的能力
在科学论证、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进水利基础设施的重大跨越,建设一批关系国计民生和发展全局的水利工程。考虑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未来的发展需求以及新型工业园区用水矛盾,加快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和本地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用于弥补本地区水资源短缺的实际问题。加强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河流治理及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建设,从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4加强监督管理,做到有法必依
应彻底转变“重审批轻管理”的思想,加强水政监察,建立长效的严格执法的管理机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彻底打消违法者的侥幸心理,全面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应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等的违反水法和水行政法规的行为,坚决查处。除了强调部门内部的监督,还要提高取水许可管理的透明度,加大社会对取水许可管理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