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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了解长春市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状况及特点,探讨降低及预防其发生的有效措施。方法按照国家出生缺陷监测方案,收集2009年长春市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上报的61889例围产儿及547例出生缺陷儿资料,分析出生缺陷发生率及其流行病学特征。结果长春市2009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88.38/万,城镇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农村,出生缺陷前6位依次为多指(趾)、先天性心脏病、总唇裂、神经管畸形、外耳其它畸形、先天性脑积水。结论重点应加強农村出生缺陷监测,提高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水平,提高监测质量,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关键词】出生缺陷;发生率;监测;产前诊断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4.598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4-2279-021資料与方法
1.1监测范围2008年10月1日——2009年9月30日长春地区97家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住院分娩的孕满28周至产后7天正常和缺陷的围产儿61889例,包括活产、死胎、死产(不包括计划外引产)。畸形监测资料为大于28孕周出生和引产的缺陷儿。
1.2监测方案按照全国出生缺陷监测方案的要求,采用全国统一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及围产儿季报表,专人逐项填写,按季上报,并由省、市、区三级监测指导单位分级进行质控。
【关键词】出生缺陷;发生率;监测;产前诊断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4.598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4-2279-021資料与方法
1.1监测范围2008年10月1日——2009年9月30日长春地区97家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住院分娩的孕满28周至产后7天正常和缺陷的围产儿61889例,包括活产、死胎、死产(不包括计划外引产)。畸形监测资料为大于28孕周出生和引产的缺陷儿。
1.2监测方案按照全国出生缺陷监测方案的要求,采用全国统一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及围产儿季报表,专人逐项填写,按季上报,并由省、市、区三级监测指导单位分级进行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