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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岗不褪色
2004年4月,年满60周岁的黄寿孙从崇仁县礼陂镇司法所所长的位子上退了下来。当时县工业园区的一家企业开出3600元的月薪聘请他担任法律顾问兼任厂部办公室主任,他婉言谢绝,执意要接受镇党委、政府的聘请,留任镇法律服务所所长和普法办主任。他的两个女儿坚决反对,劝慰说:“老爷子,您辛苦了一辈子,该好好休息一下,保养好身体,健康长寿比什么都重要。”几位老同事、老同学也劝他:“老黄呀,退休了,别再干那些婆婆妈妈的烦心事了。”亲戚朋友关切地对他说:“你年纪一大把了,吃穿不愁,回家享清福、抱孙子,享受天伦之乐多好。”可他不以为意,总是这样回答:“我热爱普法工作。做人民调解员,守护一方稳定和谐,是我最大的愿望。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服从组织的安排。”于是他毅然地留下来,继续做人民群众的维权卫士。
群众纠纷无小事
黄寿孙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哪里群众需要他办事,他总是随叫随到,从不推辞。
2012年2月24日,抚吉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在宜黄县附近路段施工时,不慎将搅拌机、钢筋、水泥、卵石等施工机械和材料置放在凤岗镇官仓村的廖氏家族的祖坟山上,造成廖氏家族42座祖坟受损。廖氏村民发现后,立刻纠集200余人,上山阻拦施工。黄寿孙获悉后,立即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镇党委当即研究成立了应急调处工作组,火速赶往事发现场,制止群众闹事。工作组在实地察看廖氏祖坟的受损情况后,当即召集双方代表协商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一场一触即发的群众矛盾纠纷仅用2小时就化解了,受到施工单位的高度赞扬。
2016年年底,礼陂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方花去治疗费1万多元,肇事方支出了3000元赔款后,拖延支付其他款项,这让受害方家属愤愤不平。“我第一时间出面做双方思想工作,后来把他们都邀请到县交警大队开展调解,最终避免了一场冲突。”黄寿孙对此仍然记忆犹新。
在黄寿孙的办公室墙上,挂满了锦旗。其中有一面锦旗上写着“留守儿童的护航保护神”,是礼陂镇下斜村的村民唐某2017年1月19日赠送的。两年前,唐某的儿子和儿媳妇周某离婚,法院将孙子判给唐某的儿子抚养,并且规定周某每年支付抚养费。可周某分文未付,唐某不得已准备闹事。黄寿孙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找到唐某,告诉他现在是法治社会,千万不能意气用事。同时,带人火速驱车赶往周某家里说法律、讲道理,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
让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黄寿孙长期在基层从事法律维权和司法调解工作,他深深体会到,农村社会不稳定,经常发生各类纠纷事故,与农民不懂法、不知法有很大关系;要真正做好农村的司法调解工作,必须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退休15年来,他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在礼陂镇大力倡导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他一边挨家挨户做农民的思想工作,一边开设法律讲堂,用生动事例引导广大农民学习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2015年,他开始在三个村组建立示范点,精心培育打造,2017年取得初步成效,三个示范点的每个家庭都落实了一位“法律明白人”,有效地改善了三个村组的社会治安状况,社会治理局面焕然一新。这一做法很快在崇仁县全面推广,“法律明白人”逐渐家喻户晓,取得良好社会效应。近年来,崇仁县共培养23112名“法律明白人”,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2016年全县各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其中八类主要案件发案同比下降51.22%;同时,“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得以扭转,2016年法院的案件受理量和审结量同比分别上升16.42%、22.50%。崇仁县的综治考评因此连续几年名列前茅,一改过去排名倒数的落后局面。巨大的成效变化引起了各大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2017年6月,人民日报社文化政治部主任温红彦及一名记者专程来到崇仁县采访,就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展开深入调研,6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讲法,不要讲蛮》的文章,对黄寿孙在礼陂镇倡导培养一戶一位“法律明白人”的做法进行了深入报道。2017年10月,时任江西省委书记的鹿心社在省司法厅呈送的有关礼陂镇推行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省推行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
打响普法维权品牌
为了做出品牌,更好动员镇里其他退下来的老同志参与普法和调解工作,2016年4月,黄寿孙创建了一个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黄寿孙工作室”。他作为室长和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给加入工作室的13名老同志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法律维权和普法工作。两年来,工作室成功调解了矛盾纠纷28起,其中“急大难”纠纷8起,较好地维护了一方的和谐稳定。其间,他还主导工作室在全镇广泛开展了“大手牵小手、听党话、跟党走”的关爱青少年活动,对36名贫困青少年进行结对帮扶救助,并为青少年开办法治讲座26期,受教人数多达8000余人次。2017年3月,他获评为“江西好人”,所得3000元奖金全部捐给了9名特困学生。
黄寿孙多年的辛勤付出,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他先后78次被省、市、县有关部门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他所在的礼陂司法所2001年、2005年、2012年分别被国家司法部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先进司法所”等荣誉称号,2013年和2014年又被江西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模范司法所”和省级“五好司法所”。2016年12月,他家被省妇联、省文明办评为“全省最美家庭”。
“只要有一分热,就要发一分光。我退休10多年来,虽然付出了许多辛劳,但换来了社会的安宁、群众的满意。我这样做,是值得的。”这既是黄寿孙的内心告白,也是他的行动宣言。
2004年4月,年满60周岁的黄寿孙从崇仁县礼陂镇司法所所长的位子上退了下来。当时县工业园区的一家企业开出3600元的月薪聘请他担任法律顾问兼任厂部办公室主任,他婉言谢绝,执意要接受镇党委、政府的聘请,留任镇法律服务所所长和普法办主任。他的两个女儿坚决反对,劝慰说:“老爷子,您辛苦了一辈子,该好好休息一下,保养好身体,健康长寿比什么都重要。”几位老同事、老同学也劝他:“老黄呀,退休了,别再干那些婆婆妈妈的烦心事了。”亲戚朋友关切地对他说:“你年纪一大把了,吃穿不愁,回家享清福、抱孙子,享受天伦之乐多好。”可他不以为意,总是这样回答:“我热爱普法工作。做人民调解员,守护一方稳定和谐,是我最大的愿望。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服从组织的安排。”于是他毅然地留下来,继续做人民群众的维权卫士。
群众纠纷无小事
黄寿孙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哪里群众需要他办事,他总是随叫随到,从不推辞。
2012年2月24日,抚吉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在宜黄县附近路段施工时,不慎将搅拌机、钢筋、水泥、卵石等施工机械和材料置放在凤岗镇官仓村的廖氏家族的祖坟山上,造成廖氏家族42座祖坟受损。廖氏村民发现后,立刻纠集200余人,上山阻拦施工。黄寿孙获悉后,立即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镇党委当即研究成立了应急调处工作组,火速赶往事发现场,制止群众闹事。工作组在实地察看廖氏祖坟的受损情况后,当即召集双方代表协商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一场一触即发的群众矛盾纠纷仅用2小时就化解了,受到施工单位的高度赞扬。
2016年年底,礼陂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方花去治疗费1万多元,肇事方支出了3000元赔款后,拖延支付其他款项,这让受害方家属愤愤不平。“我第一时间出面做双方思想工作,后来把他们都邀请到县交警大队开展调解,最终避免了一场冲突。”黄寿孙对此仍然记忆犹新。
在黄寿孙的办公室墙上,挂满了锦旗。其中有一面锦旗上写着“留守儿童的护航保护神”,是礼陂镇下斜村的村民唐某2017年1月19日赠送的。两年前,唐某的儿子和儿媳妇周某离婚,法院将孙子判给唐某的儿子抚养,并且规定周某每年支付抚养费。可周某分文未付,唐某不得已准备闹事。黄寿孙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找到唐某,告诉他现在是法治社会,千万不能意气用事。同时,带人火速驱车赶往周某家里说法律、讲道理,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
让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黄寿孙长期在基层从事法律维权和司法调解工作,他深深体会到,农村社会不稳定,经常发生各类纠纷事故,与农民不懂法、不知法有很大关系;要真正做好农村的司法调解工作,必须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退休15年来,他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在礼陂镇大力倡导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他一边挨家挨户做农民的思想工作,一边开设法律讲堂,用生动事例引导广大农民学习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2015年,他开始在三个村组建立示范点,精心培育打造,2017年取得初步成效,三个示范点的每个家庭都落实了一位“法律明白人”,有效地改善了三个村组的社会治安状况,社会治理局面焕然一新。这一做法很快在崇仁县全面推广,“法律明白人”逐渐家喻户晓,取得良好社会效应。近年来,崇仁县共培养23112名“法律明白人”,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2016年全县各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其中八类主要案件发案同比下降51.22%;同时,“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得以扭转,2016年法院的案件受理量和审结量同比分别上升16.42%、22.50%。崇仁县的综治考评因此连续几年名列前茅,一改过去排名倒数的落后局面。巨大的成效变化引起了各大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2017年6月,人民日报社文化政治部主任温红彦及一名记者专程来到崇仁县采访,就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展开深入调研,6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讲法,不要讲蛮》的文章,对黄寿孙在礼陂镇倡导培养一戶一位“法律明白人”的做法进行了深入报道。2017年10月,时任江西省委书记的鹿心社在省司法厅呈送的有关礼陂镇推行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省推行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
打响普法维权品牌
为了做出品牌,更好动员镇里其他退下来的老同志参与普法和调解工作,2016年4月,黄寿孙创建了一个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黄寿孙工作室”。他作为室长和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给加入工作室的13名老同志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法律维权和普法工作。两年来,工作室成功调解了矛盾纠纷28起,其中“急大难”纠纷8起,较好地维护了一方的和谐稳定。其间,他还主导工作室在全镇广泛开展了“大手牵小手、听党话、跟党走”的关爱青少年活动,对36名贫困青少年进行结对帮扶救助,并为青少年开办法治讲座26期,受教人数多达8000余人次。2017年3月,他获评为“江西好人”,所得3000元奖金全部捐给了9名特困学生。
黄寿孙多年的辛勤付出,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他先后78次被省、市、县有关部门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他所在的礼陂司法所2001年、2005年、2012年分别被国家司法部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先进司法所”等荣誉称号,2013年和2014年又被江西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模范司法所”和省级“五好司法所”。2016年12月,他家被省妇联、省文明办评为“全省最美家庭”。
“只要有一分热,就要发一分光。我退休10多年来,虽然付出了许多辛劳,但换来了社会的安宁、群众的满意。我这样做,是值得的。”这既是黄寿孙的内心告白,也是他的行动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