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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经济中,银行卡产业已经成为涉及多个行业的综合性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信用行为、反洗钱、节约社会成本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银行卡支付的推广改变了居民消费方式和习惯,特别是信用卡支付将预期收入提前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对扩大内需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刷卡支付代替现金支付,也能够有效的监测资金的流向,真实客观反应纳税人的收入支出。同时,也对反洗钱工作带来极大便利,对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能够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
一、国际银行卡产业发展总体情况
从国际范围来看,美国和欧洲的银行卡产业发展较为完善,亚太地区、拉美地区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并且呈现出不同特点。美国信用卡起步较早,借记卡尽管发展迅速,但仍不能取代信用卡的主导地位;借记卡是欧洲银行卡产业的主力军;亚太地区银行卡产业属于后起之秀,新兴支付业务居于世界前列,尤其是日韩两国移动支付发展尤为迅速。
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银行卡市场发展成熟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指标:人均持卡量、人均交易量和人均银行卡收单设备拥有量。从近年数据来看,美国和澳大利亚年人均交易额超过1万美元,其余地区均不足5000美元;人均持卡量方面,日本等亚太国家人均持卡量超过美国,欧洲地区人均持卡量最少;世界各地区每万人拥有POS终端设备也存在差异,截至2014年末,美国每万人拥有POS设备195台,韩国高达687台,中国这一数据仅为62台,与美、日、韩等国还有较大差距。
银行卡是世界范围内最受青睐的支付工具,在绝大部分市场非现金支付工具中的占比超过了45%。此外,国际银行卡支付交易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04年至2014年十年间,全球银行卡支付增速一直保持在9.1%左右,远远高于同期全球GDP增速。
二、各国银行卡管理主要经验
(一)制定法律法规,规范产业发展
美国是典型的司法监管国家。美国出台了大量有关银行卡管理的基本法律,如《公平信报告法》、《贷款实情法》《金融身份欺诈与窃取保护法》、《公平催收行为法》、《信用卡消费者权利法案》等十余部法律,构建了一个银行卡管理的良好法律环境,集中在银行规范、平等授信和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英国颁布的《消费者信贷法》详细规定了借贷双方责任与义务,要求在信用卡报告里注明贷款成本以及额外收费明细,保障了银行卡产业规范发展。日本也颁布了《关于出资、存款及利率管制的法律》、《关于贷款管制的法律》和《分期付款贩卖法》等来规范银行卡产业发展。
(二)政府引导支持,鼓励用卡支付
1.政府引导并支持通过银行卡渠道结算公务支出。1998年,美国联邦总务署推动实施了美国政府签账卡推广计划。同年,颁布《旅行和交通改革法案》,推动政府公务卡在公务支出的使用。2009年以来,韩国政府先后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持卡人通过银行卡进行消费结算,提高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鼓励企事业单位公务消费和采购使用银行卡。如对餐饮业、酒店业实行卡交易额2.6%的税收优惠,对一般类特约商户实行卡交易额1.3%的税收优惠,并将税收减免额上限由500万韩元调整至700万韩元。同时,针对持卡人、企业也采取类似的优惠措施。
2.政府大力推进银行卡网络建设。2008年1月,欧盟正式推行单一欧元支付区,结束了此前20多个银行卡网络的分割局面,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政策管理体系,打破国际上其他银行卡组织的寡头垄断地位,提升泛欧支付品牌,增强了国际竞争力。
(三)注重风险防范,提高违规成本
1.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加拿大政府要求信用卡公司必须明确征得持卡人同意,才可以提高其信用额度,并将额度变化或利率变化提前一个月明确告知持卡人。德国的银行在受理办卡申请时,会有私人顾问一对一的为客户解释疑惑,让客户充分享有知情权。
2.设立专业的信用审核机构。德国成立有信贷信用保护协会,在信用卡发放前会对所有申请者的信用信息进行调查。英国有三家引用信息审核机构,如果客户被列入黑名单,将限制其办理信用业务。
3.运用先进的技防措施。通过先进技防措施,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达到防范信用卡风险的目的。如德国推出信用卡欺诈警报系统,丢失或被盗的银行卡只要进行刷卡消费,系统将自动报警,警方将及时通知银行方面并采取相应措施。法国将境内大多数银行接入“法兰西银行信息网”和“银行卡联盟信息网”数据中心,可以随时审核信用卡支付资金流通。
4.实行严厉的处罚措施。新加坡政府规定,对未按时清偿的信用卡欠款,银行可以按照24%的年利率计息。法国规定,持卡人发生信用违约行为之后,其所持信用卡将被没收,并在此后一年内被禁止申请信用卡。
(四)鼓励行业自律,发挥监督合力
美国自律清算协会由金融机构和其他利益参与方共同组成,通过制定清算交易规则控制风险,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维护金融安全。欧洲支付理事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制定银行卡产业技术标准和核心业务规范,对欧洲整个支付行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在日本,信用卡市场行业自律组织也较为发达,与消费者金融协会有机结合,建立密切的沟通协作机制,在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自律方面深度合作,形成合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国际银行卡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与发达国家银行卡产业发展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粗放式管理、同质化严重、缺乏创新能力等主要问题的改善迫在眉睫,既要满足持卡人日益增长的支付需求,也要有利于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发展。另外,信用卡业务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卡年费等国外传统收入项目几乎为零收入,信用卡业务带来的收益以及对其他业务的贡献度远不及个人理财、投资银行、结算与现金管理等业务,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一)健全法律法规,促进产业发展 法律法规滞后于市场发展是我国目前银行卡产业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达到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鼓励银行卡支付的目的。如美国制定的反洗钱方面的法律,从风险防范角度推动了银行卡的大规模应用。我国也应该通过行政手段,引导市场降低现金使用偏好,充分发挥银行卡的强大支付功能,同时能够降低反洗钱、保障资金安全、支付结算等业务的成本,也为金融服务结构合理配置发挥积极地作用。
(二)加强市场分析,深化银企合作
发卡市场的激烈竞争,迫使各银行进一步细分客户群体,与知名企业合作推出多种联名信用卡产品,如与中石油、淘宝网、携程网、腾讯、中国国际航空等。据不完全统计,工行已发行180余种,中行100余种,招行150余种,农行80余种联名信用卡产品。在联名信用卡发展初期到现在,虽然发卡种类多、数量增长快,但大部分无法形成市场规模,且发卡种类重复,市场定位混乱,持卡人对产品特性模糊不清,最终失去了它应有的特点,导致无法达到合作初衷。因此,银行要在每发行一种联名信用卡之前,对市场进行充分深入调研,明确告知持卡人产品定位、服务内容,丰富营销手段,完善发卡后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激活率和使用率,加强银企之间配合,以产生预期效益。
(三)加快政策调整,满足客户需求
目前,由于市场细分程度较低,针对性不强,发卡政策繁多且可操作性不强,阻碍银行卡功能的完全发挥。例如部分联名卡、主题卡在发卡时,未充分考虑到目标客户群体的支付需求,未体现出与普通信用卡之间的差异,对消费习惯、特征未进行详细调研,宣传和推广力度不足,导致卡产品功能不能完全发挥或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求。再如部分客户有强烈的信用卡需求或高额度信用卡需求,但因为与政策中部分未及时更新的条款相抵触,导致无法申请信用卡或调高额度。因此,应该加快政策调整周期,以客户为中心,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客户群需求以及产品特色,更新相应的产品政策与之相适应,在合规合理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满足客户需求。
(四)强化风险管理,保障用卡安全
近年来,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成为银行卡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银行卡犯罪手段越来越丰富,并逐步从一线、二线城市到中小城市蔓延,这就对人民银行、公安部门、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措施和打击力度,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行为的合力,为资金安全、社会安全和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银行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持卡人风险意识和保护意识。银行要明确告知客户安全用卡知识,发现异常后及时通知客户以便采取应急措施,坚持统一授信,设置预警额度,完善网上银行等新兴支付渠道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五)健全信用体系,发挥屏障作用
韩国银行卡产业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快速发展,近年却出现较多问题,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忽视风险管理和社会信用体系的脱节。没有社会信用体系作为风险管理的屏障,银行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风险管理手段显得捉襟见肘。因此,要高度重视信用体系的健全。
2013年3月我国出台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从制度层面规范了信用体系建设,使征信行为有法可依。人民银行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用数据采集范围,在公安、司法、税务、工商、邮政、保险、通信、公用事业等行业、部门之间建立广泛的信息共享机制,提供全方位、精准可信的信用记录,并指导各发卡银行注重公平、合理、平等授信,保障信用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屏障作用,进一步丰富银行卡产业风险管理手段,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另外,还应该成立商业性个人信用征信公司,加强征信行业市场竞争。从国外经验来看,征信公司是征信体系的有力补充,少数征信公司提供大而全的信息资源,多数征信公司则定位于提供特色的区域性、专业性信息资源态势,能够满足多方位、多层次的征信需求。
(六)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
由于缺乏有效的行业自律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规范,导致市场参与主体责权配置不均衡,市场化程度低、竞争加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出台相关措施,规范和引导市场竞争,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建立、规范和完善,维护银行卡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均衡。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银行卡渗透率将会越来越高,对市场以及其他行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面对其潜在的风险,我们不可能消灭风险,但是我们可以针对银行卡产业的薄弱点和风险点,通过科学的、合理的以及具有前瞻性的管理,达到分解和弱化风险的目的,并以此促进我国银行卡产业安全发展、快速发展。
一、国际银行卡产业发展总体情况
从国际范围来看,美国和欧洲的银行卡产业发展较为完善,亚太地区、拉美地区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并且呈现出不同特点。美国信用卡起步较早,借记卡尽管发展迅速,但仍不能取代信用卡的主导地位;借记卡是欧洲银行卡产业的主力军;亚太地区银行卡产业属于后起之秀,新兴支付业务居于世界前列,尤其是日韩两国移动支付发展尤为迅速。
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银行卡市场发展成熟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指标:人均持卡量、人均交易量和人均银行卡收单设备拥有量。从近年数据来看,美国和澳大利亚年人均交易额超过1万美元,其余地区均不足5000美元;人均持卡量方面,日本等亚太国家人均持卡量超过美国,欧洲地区人均持卡量最少;世界各地区每万人拥有POS终端设备也存在差异,截至2014年末,美国每万人拥有POS设备195台,韩国高达687台,中国这一数据仅为62台,与美、日、韩等国还有较大差距。
银行卡是世界范围内最受青睐的支付工具,在绝大部分市场非现金支付工具中的占比超过了45%。此外,国际银行卡支付交易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04年至2014年十年间,全球银行卡支付增速一直保持在9.1%左右,远远高于同期全球GDP增速。
二、各国银行卡管理主要经验
(一)制定法律法规,规范产业发展
美国是典型的司法监管国家。美国出台了大量有关银行卡管理的基本法律,如《公平信报告法》、《贷款实情法》《金融身份欺诈与窃取保护法》、《公平催收行为法》、《信用卡消费者权利法案》等十余部法律,构建了一个银行卡管理的良好法律环境,集中在银行规范、平等授信和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英国颁布的《消费者信贷法》详细规定了借贷双方责任与义务,要求在信用卡报告里注明贷款成本以及额外收费明细,保障了银行卡产业规范发展。日本也颁布了《关于出资、存款及利率管制的法律》、《关于贷款管制的法律》和《分期付款贩卖法》等来规范银行卡产业发展。
(二)政府引导支持,鼓励用卡支付
1.政府引导并支持通过银行卡渠道结算公务支出。1998年,美国联邦总务署推动实施了美国政府签账卡推广计划。同年,颁布《旅行和交通改革法案》,推动政府公务卡在公务支出的使用。2009年以来,韩国政府先后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持卡人通过银行卡进行消费结算,提高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鼓励企事业单位公务消费和采购使用银行卡。如对餐饮业、酒店业实行卡交易额2.6%的税收优惠,对一般类特约商户实行卡交易额1.3%的税收优惠,并将税收减免额上限由500万韩元调整至700万韩元。同时,针对持卡人、企业也采取类似的优惠措施。
2.政府大力推进银行卡网络建设。2008年1月,欧盟正式推行单一欧元支付区,结束了此前20多个银行卡网络的分割局面,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政策管理体系,打破国际上其他银行卡组织的寡头垄断地位,提升泛欧支付品牌,增强了国际竞争力。
(三)注重风险防范,提高违规成本
1.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加拿大政府要求信用卡公司必须明确征得持卡人同意,才可以提高其信用额度,并将额度变化或利率变化提前一个月明确告知持卡人。德国的银行在受理办卡申请时,会有私人顾问一对一的为客户解释疑惑,让客户充分享有知情权。
2.设立专业的信用审核机构。德国成立有信贷信用保护协会,在信用卡发放前会对所有申请者的信用信息进行调查。英国有三家引用信息审核机构,如果客户被列入黑名单,将限制其办理信用业务。
3.运用先进的技防措施。通过先进技防措施,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达到防范信用卡风险的目的。如德国推出信用卡欺诈警报系统,丢失或被盗的银行卡只要进行刷卡消费,系统将自动报警,警方将及时通知银行方面并采取相应措施。法国将境内大多数银行接入“法兰西银行信息网”和“银行卡联盟信息网”数据中心,可以随时审核信用卡支付资金流通。
4.实行严厉的处罚措施。新加坡政府规定,对未按时清偿的信用卡欠款,银行可以按照24%的年利率计息。法国规定,持卡人发生信用违约行为之后,其所持信用卡将被没收,并在此后一年内被禁止申请信用卡。
(四)鼓励行业自律,发挥监督合力
美国自律清算协会由金融机构和其他利益参与方共同组成,通过制定清算交易规则控制风险,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维护金融安全。欧洲支付理事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制定银行卡产业技术标准和核心业务规范,对欧洲整个支付行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在日本,信用卡市场行业自律组织也较为发达,与消费者金融协会有机结合,建立密切的沟通协作机制,在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自律方面深度合作,形成合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国际银行卡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与发达国家银行卡产业发展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粗放式管理、同质化严重、缺乏创新能力等主要问题的改善迫在眉睫,既要满足持卡人日益增长的支付需求,也要有利于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发展。另外,信用卡业务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卡年费等国外传统收入项目几乎为零收入,信用卡业务带来的收益以及对其他业务的贡献度远不及个人理财、投资银行、结算与现金管理等业务,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一)健全法律法规,促进产业发展 法律法规滞后于市场发展是我国目前银行卡产业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达到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鼓励银行卡支付的目的。如美国制定的反洗钱方面的法律,从风险防范角度推动了银行卡的大规模应用。我国也应该通过行政手段,引导市场降低现金使用偏好,充分发挥银行卡的强大支付功能,同时能够降低反洗钱、保障资金安全、支付结算等业务的成本,也为金融服务结构合理配置发挥积极地作用。
(二)加强市场分析,深化银企合作
发卡市场的激烈竞争,迫使各银行进一步细分客户群体,与知名企业合作推出多种联名信用卡产品,如与中石油、淘宝网、携程网、腾讯、中国国际航空等。据不完全统计,工行已发行180余种,中行100余种,招行150余种,农行80余种联名信用卡产品。在联名信用卡发展初期到现在,虽然发卡种类多、数量增长快,但大部分无法形成市场规模,且发卡种类重复,市场定位混乱,持卡人对产品特性模糊不清,最终失去了它应有的特点,导致无法达到合作初衷。因此,银行要在每发行一种联名信用卡之前,对市场进行充分深入调研,明确告知持卡人产品定位、服务内容,丰富营销手段,完善发卡后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激活率和使用率,加强银企之间配合,以产生预期效益。
(三)加快政策调整,满足客户需求
目前,由于市场细分程度较低,针对性不强,发卡政策繁多且可操作性不强,阻碍银行卡功能的完全发挥。例如部分联名卡、主题卡在发卡时,未充分考虑到目标客户群体的支付需求,未体现出与普通信用卡之间的差异,对消费习惯、特征未进行详细调研,宣传和推广力度不足,导致卡产品功能不能完全发挥或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求。再如部分客户有强烈的信用卡需求或高额度信用卡需求,但因为与政策中部分未及时更新的条款相抵触,导致无法申请信用卡或调高额度。因此,应该加快政策调整周期,以客户为中心,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客户群需求以及产品特色,更新相应的产品政策与之相适应,在合规合理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满足客户需求。
(四)强化风险管理,保障用卡安全
近年来,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成为银行卡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银行卡犯罪手段越来越丰富,并逐步从一线、二线城市到中小城市蔓延,这就对人民银行、公安部门、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措施和打击力度,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行为的合力,为资金安全、社会安全和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银行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持卡人风险意识和保护意识。银行要明确告知客户安全用卡知识,发现异常后及时通知客户以便采取应急措施,坚持统一授信,设置预警额度,完善网上银行等新兴支付渠道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五)健全信用体系,发挥屏障作用
韩国银行卡产业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快速发展,近年却出现较多问题,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忽视风险管理和社会信用体系的脱节。没有社会信用体系作为风险管理的屏障,银行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风险管理手段显得捉襟见肘。因此,要高度重视信用体系的健全。
2013年3月我国出台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从制度层面规范了信用体系建设,使征信行为有法可依。人民银行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用数据采集范围,在公安、司法、税务、工商、邮政、保险、通信、公用事业等行业、部门之间建立广泛的信息共享机制,提供全方位、精准可信的信用记录,并指导各发卡银行注重公平、合理、平等授信,保障信用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屏障作用,进一步丰富银行卡产业风险管理手段,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另外,还应该成立商业性个人信用征信公司,加强征信行业市场竞争。从国外经验来看,征信公司是征信体系的有力补充,少数征信公司提供大而全的信息资源,多数征信公司则定位于提供特色的区域性、专业性信息资源态势,能够满足多方位、多层次的征信需求。
(六)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
由于缺乏有效的行业自律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规范,导致市场参与主体责权配置不均衡,市场化程度低、竞争加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出台相关措施,规范和引导市场竞争,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建立、规范和完善,维护银行卡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均衡。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银行卡渗透率将会越来越高,对市场以及其他行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面对其潜在的风险,我们不可能消灭风险,但是我们可以针对银行卡产业的薄弱点和风险点,通过科学的、合理的以及具有前瞻性的管理,达到分解和弱化风险的目的,并以此促进我国银行卡产业安全发展、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