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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语:十八届四中全会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也为我省“建设法治四川”指明了方向。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省委书记王东明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解答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运用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将依法治省工作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这篇文章对全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刊全文转载,以飨读者。
人民网成都10月13日电(记者 张建刚 陈曦 王凤运) 2013年底,四川省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随后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纲要》,不断提高依法治省水平。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四川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王东明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独家专访。
人民网:王东明书记您好,非常感谢您接受人民网的专访。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后,四川结合实际做了许多探索实践,请您介绍一下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考量。
王东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至今,民主和法治是两大重要成果。古人讲,“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事实上,用法治来提升治理水平,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种政体,走向法治都是历史的必然。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就党和国家事业长治久安来讲,最根本的就是要走出一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路子。
回顾我们党执政60多年的历程,一直都没有停下发展和完善民主法治的步伐,对依法治国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从1949年颁布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现在基本建立比较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每一步都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新的认识,彰显出我国政治文明水准的不断跃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加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这充分展现了中央新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略,是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遵循。
与全国一样,四川法治建设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深化的过程。经过多年持续不断努力,依法治省工作取得积极进步,助推了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但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不少、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加之长期以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还比较多。可以说,全国在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四川几乎都有。没有法治作保障,犹如坐在“火山口”,社会稳定就没有根基,改革发展也难以顺利推进。实现四川长治久安,加强法治建设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而重要。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省委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总的考虑就是,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定地把各项事业纳入依法治理轨道,更加注重依靠法治的力量来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不断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
人民网:我们了解到,四川在去年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随后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王东明:法治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历史经验看,依法治理本身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渐进性等特点,需要谋定而后动。经过30多年的法治实践,在法律体系比较完备、人们法治意识普遍增强的背景下推进依法治省,有必要也有能力进行全面系统的谋划。这实际上就是要搞好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
省委在这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首先是制定出台依法治省《纲要》。去年初,就提出建设法治四川的重大命题,及时成立课题组,历经8个多月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包括法学专家在内的各方面人士进行了10多次专题论证,四上四下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纲要》。《纲要》从9个方面用33条,对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等作出规定,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从实施情况看,应当说较好地体现了中央精神,也符合四川实际。
当然,依法治省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讲,仅有《纲要》是不够的。从今年3月起,我们又用半年时间制定了《依法治省指标体系》,从8个方面确立了60项具体指标,为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提供了方向性依据,也是检验工作成效的“度量衡”。我们还对接《纲要》,制定了《2014年工作要点》,逐一明确了今年要做的7项重点工作共29项具体任务。打出这一系列制度“组合拳”,指向只有一个,就是确保依法治省工作实质性推进,行之有效且行之久远。
人民网:现在四川依法治省工作已经全面铺开了,请问具体有哪些特色做法和亮点呢?
王东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要求,也是基本标准。对四川来说,抓法治建设,最重要的就是结合实际,把这个新“十六字”方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在推进过程中,省委既全面把握总体要求、整体推进,又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阶段性特征,从具体事情抓起,把最基础的事情做实,稳扎稳打,积小胜为大胜。具体来讲,重点抓了五个方面。
一是抓实普法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法治的根基在于全民守法,前提是知法懂法。必须通过持续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进人们的法治认同和信赖,进而自觉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省委把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这“七进”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编制了《三年行动纲要》,对“每一进”都分年度确立任务、提出要求,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围绕“普什么法、谁来普法、怎样普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写普法教材,民族地区还编写了“双语”教材和读物;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专门实施意见,强化执法机关普法责任;组建法律宣讲团等,深入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让群众受到法律的浸润和感染,营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共同推进。依法治省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其重点和进度要求是不一样的。在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背景下,法治重心无疑是法律的实施。党委如何依法执政、政府如何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如何公正司法,三者共同推进是关键所在。各级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和所有公职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司法机关要在依法治省中先行一步、走在前列。在依法执政方面,进一步改进党委领导方式,依法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领导,严格按制度规定议事决策,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省委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省委常委会带头建立了重大议定事项通报机制,能公开的都通过适当方式公开,以此带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普遍推行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特别是抓住“治权”这个核心,建立权力清单,对99个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处罚等8大类权力进行清理,构建起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在公正司法方面,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执行难、办“三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重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诉非衔接”、“检调对接”等,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是依法解决突出问题立规矩正方圆。法律权威来自不可动摇的普遍效力,信法守法需要从点点滴滴规范行为做起。省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扭住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管权管事管人这个“牛鼻子”,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来规范行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着眼管根本管长远,认真总结作风建设成果和反腐倡廉建设经验教训,制定了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两个意见”,从制度层面助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深刻汲取腐败案件教训,集中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依法治理,着力构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依法加强对权力的约束、资金的监管和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防范治理腐败。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作为全民守法的最直接抓手,针对“无理取闹”、“法不责众”等突出问题,着重抓了积案清理处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治理、网络环境治理、信访秩序治理等4方面的依法治理,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等制度,引导群众增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坚决纠正“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四是始终把藏区依法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对四川来讲,推进藏区依法治理具有很强的现实紧迫性。关键是要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任何组织,不论什么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域、法外之人。把寺庙管理作为重点,支持甘孜州、阿坝州依法制定藏传佛教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对寺庙人、财、物和佛事活动等管理,用法律的普遍性和规范性来约束宗教的特殊性。加强工商、税收、国土、林业等行政执法,把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逐步规范起来,通过严格执法和法律的实施在藏区尽快树立起法律的权威。煽动自焚、搞分裂是对法治的践踏,任何国家都不允许。坚决运用法治手段维护藏区稳定,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鲜明“违法就要受到追究、付出代价”的法治规矩。经过不懈努力,四川藏区各方面都发生了可喜变化,这既坚定了各级依法治藏的信心和决心,也为全省依法治理积累了经验。
五是坚持重心下移抓好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基层是依法治省的落脚点。省委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分别对县、乡、村等9个方面明确了创建要求。作为起步之年,今年主要抓了村(社区)创建,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以村规民约为抓手,由村“两委”牵头,引导群众自主依法起草、讨论、表决建立规章制度,有问题大家都自觉以此协调解决,逐步形成了依法立约、以约治村、民主管理的基层治理良序。
人民网:那么,省委是怎样来保证这些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呢?
王东明:依法治省工作事关全局,涉及方方面面,党委统筹抓总、主导推动是根本保证。省、市、县各级党委都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党委办公厅(室)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这样,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打“总体战”。
有了组织保障,还需要高效有力的推进机制和办法。我们在省级层面建立了“四套班子”办公厅和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参与的“4+5”工作机制,以及群团部门参与社会治理的措施办法;建立了交叉检查、进度报告等工作制度;把依法治省工作纳入政绩考核体系,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还要述“法”。这样,全省上下就形成了党委统筹抓总、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依法治省工作的扎实开展。
人民网:从您介绍情况看,四川的工作是实打实的,效果也很好。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即,建设法治四川下步有什么打算?
王东明:四川依法治省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研究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全党和全国上下都热切期盼,世界各国也在密切关注。可以肯定的是,这次会议作出的新部署,一定会为依法治国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引导,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全会之后,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实际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省的工作思路、举措和办法,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强力推进法治四川建设。我们将更加注重依靠法治提高党委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依照宪法法律更好地管理全省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事务;更加注重依靠法治维护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地健康发展;更加注重依靠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矛盾问题,构建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更加注重依靠法治维护人民利益、激发社会活力,聚集起推进四川“两个跨越”的强大力量。总之,我们要咬定青山不放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奋力谱写法治中国建设的四川篇章。 (责编:裴佩)
人民网成都10月13日电(记者 张建刚 陈曦 王凤运) 2013年底,四川省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随后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纲要》,不断提高依法治省水平。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四川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王东明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独家专访。
人民网:王东明书记您好,非常感谢您接受人民网的专访。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后,四川结合实际做了许多探索实践,请您介绍一下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考量。
王东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至今,民主和法治是两大重要成果。古人讲,“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事实上,用法治来提升治理水平,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种政体,走向法治都是历史的必然。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就党和国家事业长治久安来讲,最根本的就是要走出一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路子。
回顾我们党执政60多年的历程,一直都没有停下发展和完善民主法治的步伐,对依法治国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从1949年颁布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现在基本建立比较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每一步都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新的认识,彰显出我国政治文明水准的不断跃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加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这充分展现了中央新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略,是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遵循。
与全国一样,四川法治建设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深化的过程。经过多年持续不断努力,依法治省工作取得积极进步,助推了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但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不少、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加之长期以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还比较多。可以说,全国在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四川几乎都有。没有法治作保障,犹如坐在“火山口”,社会稳定就没有根基,改革发展也难以顺利推进。实现四川长治久安,加强法治建设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而重要。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省委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总的考虑就是,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定地把各项事业纳入依法治理轨道,更加注重依靠法治的力量来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不断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
人民网:我们了解到,四川在去年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随后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王东明:法治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历史经验看,依法治理本身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渐进性等特点,需要谋定而后动。经过30多年的法治实践,在法律体系比较完备、人们法治意识普遍增强的背景下推进依法治省,有必要也有能力进行全面系统的谋划。这实际上就是要搞好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
省委在这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首先是制定出台依法治省《纲要》。去年初,就提出建设法治四川的重大命题,及时成立课题组,历经8个多月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包括法学专家在内的各方面人士进行了10多次专题论证,四上四下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纲要》。《纲要》从9个方面用33条,对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等作出规定,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从实施情况看,应当说较好地体现了中央精神,也符合四川实际。
当然,依法治省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讲,仅有《纲要》是不够的。从今年3月起,我们又用半年时间制定了《依法治省指标体系》,从8个方面确立了60项具体指标,为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提供了方向性依据,也是检验工作成效的“度量衡”。我们还对接《纲要》,制定了《2014年工作要点》,逐一明确了今年要做的7项重点工作共29项具体任务。打出这一系列制度“组合拳”,指向只有一个,就是确保依法治省工作实质性推进,行之有效且行之久远。
人民网:现在四川依法治省工作已经全面铺开了,请问具体有哪些特色做法和亮点呢?
王东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要求,也是基本标准。对四川来说,抓法治建设,最重要的就是结合实际,把这个新“十六字”方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在推进过程中,省委既全面把握总体要求、整体推进,又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阶段性特征,从具体事情抓起,把最基础的事情做实,稳扎稳打,积小胜为大胜。具体来讲,重点抓了五个方面。
一是抓实普法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法治的根基在于全民守法,前提是知法懂法。必须通过持续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进人们的法治认同和信赖,进而自觉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省委把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这“七进”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编制了《三年行动纲要》,对“每一进”都分年度确立任务、提出要求,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围绕“普什么法、谁来普法、怎样普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写普法教材,民族地区还编写了“双语”教材和读物;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专门实施意见,强化执法机关普法责任;组建法律宣讲团等,深入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让群众受到法律的浸润和感染,营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共同推进。依法治省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其重点和进度要求是不一样的。在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背景下,法治重心无疑是法律的实施。党委如何依法执政、政府如何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如何公正司法,三者共同推进是关键所在。各级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和所有公职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司法机关要在依法治省中先行一步、走在前列。在依法执政方面,进一步改进党委领导方式,依法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领导,严格按制度规定议事决策,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省委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省委常委会带头建立了重大议定事项通报机制,能公开的都通过适当方式公开,以此带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普遍推行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特别是抓住“治权”这个核心,建立权力清单,对99个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处罚等8大类权力进行清理,构建起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在公正司法方面,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执行难、办“三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重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诉非衔接”、“检调对接”等,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是依法解决突出问题立规矩正方圆。法律权威来自不可动摇的普遍效力,信法守法需要从点点滴滴规范行为做起。省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扭住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管权管事管人这个“牛鼻子”,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来规范行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着眼管根本管长远,认真总结作风建设成果和反腐倡廉建设经验教训,制定了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两个意见”,从制度层面助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深刻汲取腐败案件教训,集中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依法治理,着力构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依法加强对权力的约束、资金的监管和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防范治理腐败。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作为全民守法的最直接抓手,针对“无理取闹”、“法不责众”等突出问题,着重抓了积案清理处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治理、网络环境治理、信访秩序治理等4方面的依法治理,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等制度,引导群众增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坚决纠正“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四是始终把藏区依法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对四川来讲,推进藏区依法治理具有很强的现实紧迫性。关键是要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任何组织,不论什么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域、法外之人。把寺庙管理作为重点,支持甘孜州、阿坝州依法制定藏传佛教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对寺庙人、财、物和佛事活动等管理,用法律的普遍性和规范性来约束宗教的特殊性。加强工商、税收、国土、林业等行政执法,把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逐步规范起来,通过严格执法和法律的实施在藏区尽快树立起法律的权威。煽动自焚、搞分裂是对法治的践踏,任何国家都不允许。坚决运用法治手段维护藏区稳定,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鲜明“违法就要受到追究、付出代价”的法治规矩。经过不懈努力,四川藏区各方面都发生了可喜变化,这既坚定了各级依法治藏的信心和决心,也为全省依法治理积累了经验。
五是坚持重心下移抓好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基层是依法治省的落脚点。省委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分别对县、乡、村等9个方面明确了创建要求。作为起步之年,今年主要抓了村(社区)创建,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以村规民约为抓手,由村“两委”牵头,引导群众自主依法起草、讨论、表决建立规章制度,有问题大家都自觉以此协调解决,逐步形成了依法立约、以约治村、民主管理的基层治理良序。
人民网:那么,省委是怎样来保证这些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呢?
王东明:依法治省工作事关全局,涉及方方面面,党委统筹抓总、主导推动是根本保证。省、市、县各级党委都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党委办公厅(室)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这样,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打“总体战”。
有了组织保障,还需要高效有力的推进机制和办法。我们在省级层面建立了“四套班子”办公厅和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参与的“4+5”工作机制,以及群团部门参与社会治理的措施办法;建立了交叉检查、进度报告等工作制度;把依法治省工作纳入政绩考核体系,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还要述“法”。这样,全省上下就形成了党委统筹抓总、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依法治省工作的扎实开展。
人民网:从您介绍情况看,四川的工作是实打实的,效果也很好。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即,建设法治四川下步有什么打算?
王东明:四川依法治省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研究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全党和全国上下都热切期盼,世界各国也在密切关注。可以肯定的是,这次会议作出的新部署,一定会为依法治国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引导,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全会之后,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实际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省的工作思路、举措和办法,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强力推进法治四川建设。我们将更加注重依靠法治提高党委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依照宪法法律更好地管理全省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事务;更加注重依靠法治维护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地健康发展;更加注重依靠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矛盾问题,构建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更加注重依靠法治维护人民利益、激发社会活力,聚集起推进四川“两个跨越”的强大力量。总之,我们要咬定青山不放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奋力谱写法治中国建设的四川篇章。 (责编:裴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