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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至2018年吉林省发生区域污染(指相邻城市发生中度污染以上连续2天以上)的城市主要是吉林市、长春市、辽源市,占总污染次数的52.3%。年度发生区域污染的次数下降明显,从217次下降到11次。首要污染物以PM2.5为主,占93.9%。区域污染的类型以中度污染为主,占63.2%。区域污染的AQI均值从227下降到171,下降了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