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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出现的“蹴鞠打毡社”、“齐云社”等等,这些所谓“社”并非行会组织或协会,它是当时“社火”的简称,指的是当时蹴鞠艺人为参加社日集会“社火”活动时而结合的表演群体(演出班子)。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文化的发展,到明朝后期,随着商业和手工业行会组织的出现,这些表演群体才逐渐演变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行会性质球戏组织。但是好景不长,在大社会洪流中,随着蹴鞠于清朝中期以后逐渐消亡,在清代的文献中就很难看到有关这种球戏组织的记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