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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的是伏尔加汽车厂的工资制度。该厂实行的既不是计件工资制,也不是计时工资制,而是两者的优点都兼而有之的一种计时奖励工资制加上完成定额任务的附加报酬。这种制度中的工资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按工资等级表计算的报酬,这是工人在实际工作时间内的计时工资部分;第二部分是对职业技能的熟练程度实行特殊附加报酬;第三部分是劳动条件津贴;第四部分是完成定额任务的附加报酬;最后一部分是达到设计要求的劳动量和劳动生产率的每月奖金。为了把伏尔加汽车厂的劳动工资制度推广到其他企业,苏联国家劳动工资问题委员会和全苏工会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