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近代教育学会与政府之关系随社会变迁呈现动态轨迹。政府通过颁订法律法规,既为教育学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又力图将其活动制约在“学术研究”框架内,体现出社会管理者的权威及对教育学会职能的认知;教育学会据此调适自身行动、“顺应”政府要求理所当然,但由于彼此在理念与行动上并非完全合拍,“抗争”势必难免。近代中国“救亡图存”的教育诉求,则热切呼唤着教育学会与政府间的互动与合作,以推进教育学术与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