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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国标委发布通知对《通用硅酸盐水泥》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5-2007)第3号修改单(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改在第2号修改单取消复合硅酸盐水泥32.5强度等级标准的基础上,取消了复合硅酸盐水泥32.5R强度等级标准,但依然保留了32.5等级的矿渣、火山灰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标准,这与行业"从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中全面取消32.5等级水泥产品”的要求相去甚远,不利于加快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