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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1月21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现予摘录。
第一组:
叶青委员:审计工作形成了很好的制度和机制,持续向好的方面发展。报告比较积极地回应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也回答了人大审议中提出的问题。建议报告中的一些表述可以更清晰一点,如报告第四页对董事、监事人员专项资金中数字的表述比较清晰,但相较于这一点,其他方面的表述则较为模糊。在今后的报告中建议能够多一些对照性的表述,让人大对整改工作有更好的认识,对人民有交代。
第二组:
陈靖秘书长:建议审计整改以后一年到三年,再来一次“回头看”。本届人大以来,审计部门向人大报告比较突出的问题,许多不是短期、一次性能整改完成的。针对事关上海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和安全问题,审计要作一次报告,要“回头看”。
李鸣委员:提两点建议:1.审计要着眼于资金管理标准、定额和制度。如三公经费应进一步细化标准,在合理制定定额、完善制度上多下工夫。2.审计要着眼于政策评估。如在报告中提出的养老机构问题,可以向政策评估审计层面拓展。从人大角度来讲,要督促审计做好这方面的拓展工作。
陈克宏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的时效性。1.关于预算支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土地储备资金未按进度申请拨付的问题,要明确截至今年10月底还有多少未消化,以督促进一步整改;二是对青年大学创业补贴支出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建议在整改时效上要明确。2.关于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明确哪些部门尚未按规定进行整改。这样审议报告会更加实在,也可以让审计按照原定计划时间节点有序展开。
张辰委员:建议审计报告除了发现问题,还要研究和分析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进而提出一些建议,这是审计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这些问题出现的背后,有些是制度问题,有些是不作为,有些是政策滞后了,与现实不匹配等等,应该把这些问题分析、揭示出来,做到以点带面。建议审计报告要进一步揭示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报告现状。
陈必昌委员:每年大量审计项目反映出的问题,应与被审计单位考核、干部提任等方面挂钩。建议在制度上安排相应的奖惩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更规范、更合理做好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李迅雷委员:审计不是最终处罚,但需要向社会公布,因而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审计整改报告上市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建议视情节严重程度,把问题说得更具体。如情节相对较轻,可以笼统一些;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更明确一些,如公布违规部门和单位的名单,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好报告的尺度。
徐建民委员:针对报告反映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联系去年工作情况,建议如下:1.关于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民生问题。此类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建议继续跟踪,尽快落实预算,加强整改。2.关于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建议将费用运用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的设备更新、运行及养护等能力建设上,在治本上下功夫。3.关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议今后轨道交通项目审计,将71路中运量公交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纳入审计,为规划中运量公交提供决策依据。
沈志强委员:整改不是最终目的,目的是做好问题分析,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1.希望下大决心去彻底解决一些审计查出的问题。2.关于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报告中提到各机构中心采购车辆缺乏统一配置标准等,这些问题应事先考虑周全予以避免的。3.建议运用高科技手段做好审计工作。在数据采集、分析等环节应加强先进科技手段的运用,开发高科技系统,对数据进行收集。
第三组:
陈东委员:针对报告中关于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中,指出截至今年10月底,已整改床位2098张,但在报告中却未体现整改的具体比例,希望对这个问题加以明确。
林荫茂委员:审计局的整改工作报告中,很多问题的表述还不够明晰,整改的时间节点和完成情况也不明确。如残疾人保障金的催缴问题,催缴情况不明确;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后的落实情况也没有体现。又如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问题中提到“适时向社会公布”,也没有明確时间,未补缴的原因也没有。又如对污水处理费代征单位未经批准自行确定征收标准的问题,到底标准由哪个部门来确定也不够明确。希望今后政府提供的整改报告情况更加明确,措施更易落地。
赵伟星委员:要加大对政策执行的督查,报告反映的问题,具体整改方面的力度有待加强。审计部门要加强问题成因分析,提出针对性强的改革措施,这方面要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四组:
钱耀忠委员:1.从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看,原因多种多样,但资金管理方面仍存在“以拨代管”,缺乏相互制约,导致许多拨付信息失真。审计整改要着力于举一反三,提升管理。2.要深入研究适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审计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审计的积极作用。
史秋琴委员:1.审计报告中的有些问题讲得不够具体,建议该批评、该表扬的都要“点名”。2.整改力度的问题也要有一定的体现。人大监督的目的是更规范,更加依法办事,这个力度要有进一步的体现。
龚梅华委员:今后审计局作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时,应一并提供上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一览表,三个文件相互对照,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1.要更大程度发挥审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互通。2.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机构的职责,尤其是政府下设管理机构划转改变后,相应的后续工作需及时跟上。
潘志纯委员:1.要加强和改进政策审计工作。要围绕增强企业活力、政府转变职能、自贸区战略落实等重点,研究制定政策审计计划和程序。2.要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式手段。目前的审计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项目专项审计等,各种审计之间的通道尚未打通。要把各种审计成果综合起来,向人大作出报告,不断提升审计监督实效。3.要研究审计整改标准。目前区与区、市与区以及行业之间标准都不统一,不利于整改工作的落实。
徐季平委员:1.目前审计更多是关注钱怎么用,用得好不好。应扩大视野,聚焦后续整改,提出工作建议。2.审计报告内容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报告只讲结果,不讲原因。今后审计报告应适当阐明原因,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建立纠错机制,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如何更好地落实整改。
许丽萍代表(列席):1.去年对部分划拨土地的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今年这个情况又出来了,会不会到了明年审计这个问题依然存在?有关部门应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避免问题反复出现。2.区与区之间的道路对接问题要强化前期科学论证。
第一组:
叶青委员:审计工作形成了很好的制度和机制,持续向好的方面发展。报告比较积极地回应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也回答了人大审议中提出的问题。建议报告中的一些表述可以更清晰一点,如报告第四页对董事、监事人员专项资金中数字的表述比较清晰,但相较于这一点,其他方面的表述则较为模糊。在今后的报告中建议能够多一些对照性的表述,让人大对整改工作有更好的认识,对人民有交代。
第二组:
陈靖秘书长:建议审计整改以后一年到三年,再来一次“回头看”。本届人大以来,审计部门向人大报告比较突出的问题,许多不是短期、一次性能整改完成的。针对事关上海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和安全问题,审计要作一次报告,要“回头看”。
李鸣委员:提两点建议:1.审计要着眼于资金管理标准、定额和制度。如三公经费应进一步细化标准,在合理制定定额、完善制度上多下工夫。2.审计要着眼于政策评估。如在报告中提出的养老机构问题,可以向政策评估审计层面拓展。从人大角度来讲,要督促审计做好这方面的拓展工作。
陈克宏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的时效性。1.关于预算支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土地储备资金未按进度申请拨付的问题,要明确截至今年10月底还有多少未消化,以督促进一步整改;二是对青年大学创业补贴支出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建议在整改时效上要明确。2.关于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明确哪些部门尚未按规定进行整改。这样审议报告会更加实在,也可以让审计按照原定计划时间节点有序展开。
张辰委员:建议审计报告除了发现问题,还要研究和分析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进而提出一些建议,这是审计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这些问题出现的背后,有些是制度问题,有些是不作为,有些是政策滞后了,与现实不匹配等等,应该把这些问题分析、揭示出来,做到以点带面。建议审计报告要进一步揭示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报告现状。
陈必昌委员:每年大量审计项目反映出的问题,应与被审计单位考核、干部提任等方面挂钩。建议在制度上安排相应的奖惩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更规范、更合理做好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李迅雷委员:审计不是最终处罚,但需要向社会公布,因而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审计整改报告上市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建议视情节严重程度,把问题说得更具体。如情节相对较轻,可以笼统一些;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更明确一些,如公布违规部门和单位的名单,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好报告的尺度。
徐建民委员:针对报告反映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联系去年工作情况,建议如下:1.关于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民生问题。此类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建议继续跟踪,尽快落实预算,加强整改。2.关于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建议将费用运用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的设备更新、运行及养护等能力建设上,在治本上下功夫。3.关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议今后轨道交通项目审计,将71路中运量公交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纳入审计,为规划中运量公交提供决策依据。
沈志强委员:整改不是最终目的,目的是做好问题分析,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1.希望下大决心去彻底解决一些审计查出的问题。2.关于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报告中提到各机构中心采购车辆缺乏统一配置标准等,这些问题应事先考虑周全予以避免的。3.建议运用高科技手段做好审计工作。在数据采集、分析等环节应加强先进科技手段的运用,开发高科技系统,对数据进行收集。
第三组:
陈东委员:针对报告中关于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中,指出截至今年10月底,已整改床位2098张,但在报告中却未体现整改的具体比例,希望对这个问题加以明确。
林荫茂委员:审计局的整改工作报告中,很多问题的表述还不够明晰,整改的时间节点和完成情况也不明确。如残疾人保障金的催缴问题,催缴情况不明确;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后的落实情况也没有体现。又如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问题中提到“适时向社会公布”,也没有明確时间,未补缴的原因也没有。又如对污水处理费代征单位未经批准自行确定征收标准的问题,到底标准由哪个部门来确定也不够明确。希望今后政府提供的整改报告情况更加明确,措施更易落地。
赵伟星委员:要加大对政策执行的督查,报告反映的问题,具体整改方面的力度有待加强。审计部门要加强问题成因分析,提出针对性强的改革措施,这方面要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四组:
钱耀忠委员:1.从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看,原因多种多样,但资金管理方面仍存在“以拨代管”,缺乏相互制约,导致许多拨付信息失真。审计整改要着力于举一反三,提升管理。2.要深入研究适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审计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审计的积极作用。
史秋琴委员:1.审计报告中的有些问题讲得不够具体,建议该批评、该表扬的都要“点名”。2.整改力度的问题也要有一定的体现。人大监督的目的是更规范,更加依法办事,这个力度要有进一步的体现。
龚梅华委员:今后审计局作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时,应一并提供上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一览表,三个文件相互对照,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1.要更大程度发挥审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互通。2.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机构的职责,尤其是政府下设管理机构划转改变后,相应的后续工作需及时跟上。
潘志纯委员:1.要加强和改进政策审计工作。要围绕增强企业活力、政府转变职能、自贸区战略落实等重点,研究制定政策审计计划和程序。2.要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式手段。目前的审计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项目专项审计等,各种审计之间的通道尚未打通。要把各种审计成果综合起来,向人大作出报告,不断提升审计监督实效。3.要研究审计整改标准。目前区与区、市与区以及行业之间标准都不统一,不利于整改工作的落实。
徐季平委员:1.目前审计更多是关注钱怎么用,用得好不好。应扩大视野,聚焦后续整改,提出工作建议。2.审计报告内容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报告只讲结果,不讲原因。今后审计报告应适当阐明原因,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建立纠错机制,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如何更好地落实整改。
许丽萍代表(列席):1.去年对部分划拨土地的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今年这个情况又出来了,会不会到了明年审计这个问题依然存在?有关部门应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避免问题反复出现。2.区与区之间的道路对接问题要强化前期科学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