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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邓玉娇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的具体判决结果已无需赘述。其实,这个结果许多人在此前就应该能够猜个八九不离十了,它的基调早在两个多星期前新华社发布那篇公安机关对本案的侦查结论的统发稿之时就已经定了下来。但不管怎样,我们应当为玉娇感到高兴,这是民意——特别是网络民意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又一个生动的例子。然而,正是在民意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必要在事件已经平息以后进行一番反思。